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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親民之官故也。《史》謂葉氣嘉生,薰為太平,垂祀三百,與漢相埒。致之之術,非循吏謂何?信矣哉!

唐元宗制,「選京官有才識者除都督刺史,都督刺史 有政跡者除京官,使出入常均,永為定式。」

又詔:「三省侍郎闕,擇嘗任刺史者;郎官闕,擇嘗任縣 令者。」

張九齡曰:「古者刺史入為三公,郎官出宰百里,今朝廷士入而不出,其於私計,甚自得也。京師衣冠所聚,聲名所出,從容附會,不勤而成,是大利在於內而不在於外也。宜遂科定其資,凡不歷都督、刺史,雖有高第,不得任侍郎、列卿;不歷縣令,雖有善政,不得任臺郎、給舍、都督、守令雖遠者,使無十年任外。如不為此而救其失,恐天下猶未治也。」 臣按:天生烝民,不能自治而付之君;君統萬民,不能獨理而付之臣,是則天之立君、君之任臣,無非以為民而已。故凡朝廷之上三公、九卿、百司、庶尹,何者而非為民設哉?不但置州縣、設守令以為民也,自古聖帝明王知天為民、立己以為君,莫不以重民為先務。重乎民,必重治民之官,而於其所親近者尤重焉,守令是已。古人有言:「輕郡守、縣令,是輕民也,民輕則天下國家輕矣。」 自昔論治體者,往往欲均內外之任,使無偏重偏輕之患。臣愚以為在內之官,蒞事者也;在外之官,蒞民者也。蒞事者固助其君以治民,又孰若蒞民者親代其君以施政於民者,尤為切要哉。君以民為天。臣愚以為事輕於民。蒞民者比之蒞事者尤為重也。尤當優之以禮秩。加之以恩典。豈特均之云乎。

宣宗時,于延陵為建州刺史,入辭,宣宗曰:「建州去京 師幾何?」對曰:「八千里。」宣宗曰:「卿到彼為政善惡朕皆 知之,勿謂其遠,此階前則萬里也。」

蘇洵曰:「天下之埶,近之可憂,未若遠之可憂之深也。近之官吏賢耶?民譽之歌之,不賢耶譏之謗之。譽歌譏謗者眾則必傳,傳則必達於朝廷,是官吏之賢否易知也。一夫不獲其所訴之刺史,刺史不問,則裹糧走京師,緩不過旬月,撾鼓叫號而有司不得不省矣,是民有冤易訴也。吏之賢否易知,而民之冤易訴,亂」 何從始耶?遠方之民,雖使盜跖為之郡守,檮杌、饕餮為之縣令,郡縣之民,群嘲而聚罵者,雖百千為輩,朝廷不知也。白日執人於市,誣以殺人,雖其兄弟妻子,亦不過訴之刺史。不幸刺史又抑之,則死且無告矣。彼見郡縣守令據案執筆,吏卒旁列,箠械滿前,駭然而喪膽矣,則其謂京師天子所居者,「當復何如,而又行數千里,費且百萬,富者尚或難之,而貧者又何能乎?故其民常多怨而易動,故曰『近而可憂,未若遠之可憂之深也』。」 臣按:王者於天下埶雖有遠近內外之殊,然皆在吾一視之仁之中,豈因其內外遠近而為之輕重哉?宣宗謂此階前即萬里也,然則萬里之外即此階前,從可知已。蘇洵之言,切中遠方官吏害民之弊。人君居九重之上,誠於選任守宰之際,必慎重其人而不輕授。又於陛辭之時,親加戒勉,視萬里之遠如階庭之間,凡有施為,必加寬卹,其守宰有克舉其職者,輒不次擢用之,視諸內地之吏反加優焉。夫然則人人樂仕其地,而遠方之民皆有「賈父來晚」 之謠,而無「尹來殺我」 之怨矣。

宋神宗謂文彥博等選任知州未得善法,曰:「朕每思 祖宗百戰得天下,今以一州生靈付庸人,常痛心疾 首。」

臣按:「宋之得天下不盡出於戰也,而為其子孫者尚且痛心疾首,不忍以其祖宗之生靈付之庸人之人矧,我祖宗之天下真得之百戰之餘,烏可不擇其人而輕付之哉?」 臣誦神宗此言,不勝悚懼,伏惟聖明留神致思。

《周書》:王啟監厥亂為民,曰「無胥戕,無胥虐,至於敬寡, 至於屬婦,合由以容。王其效邦君,越御事厥命曷以 引養引恬。自古王若茲,監罔攸辟。」

蔡沈曰:「監,三監之監。康叔亦受畿內之民,當時亦謂之監,故武王以先王啟監意而告之也。言王者所以開置監國者,其治本為民而已。其命監之辭,蓋曰無相與戕殺其民,無相與虐害其民,人之寡弱者則哀敬之使不失其所,婦之窮獨者則聯屬之使有所歸,保合其民率由是而容蓄之也。且王所以責效邦君」 御事者,其命何以哉?亦惟欲其引掖斯民於生養安全之地而已。自古王者之命監若此,汝今為監,其無所用乎刑辟以戕虐人可也。陳大猷曰:「《周禮》『建牧立監,以維邦國。自黃帝已立左右監以監視萬國,乃諸侯之長也』。」

臣按:三代以前立監以監邦國,蓋於諸侯中擇其傑出者立為之長以維持之,自秦罷侯,置守、尉、監則是於守、尉之外別立官以監視之焉。制雖不同,其治同於為民,無相戕殺、無相虐害、哀敬之聯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