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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相

按《漢書》本傳,「相字弱翁,濟陰定陶人也。徙平陵。少學 《易》,為郡卒史。舉賢良,以對策高第,為茂陵令。頃之,御 史大夫桑弘羊客詐稱御史止傳丞,不以時謁,客怒 縛。丞相疑其有姦,收捕案致其罪,論棄客市,茂陵大 治。後遷河南太守,禁止姦邪,豪強畏服。會丞相車千 秋死。先是,千秋子為雒陽武庫令,自見失父,而相治」 郡嚴,恐久獲罪,乃自免去。相使掾追呼之,遂不肯還。 相獨恨曰:「大將軍聞此令去官,必以為我用丞相死, 不能遇其子,使當世貴人非我殆矣。」武庫令西至長 安,大將軍霍光果以責過,相曰:「幼主新立,以為函谷 京師之固,武庫精兵所聚,故以丞相弟為關都尉,子 為武庫令。今河南太守不深惟國家大策,苟見丞相 不在,而斥逐其子,何淺薄也!」後人有告相賊殺不辜, 事下有司。河南卒戍中都官者二三千人,遮大將軍, 自言願復留作一年,以贖太守罪。河南老弱萬餘人 守關,欲入上書,關吏以聞,大將軍用武庫令事,遂下 相廷尉獄。久繫踰冬,會赦出,復有詔守茂陵令,遷揚 州刺史。考案郡國守相,多所貶退。相與丙吉相善,時 吉為光祿大夫,予《相書》曰:「朝廷已深知弱翁治行,方 且大用矣。願少慎事自重,臧器於身。」相心善其言,為 霽威嚴。居部二歲,徵為諫大夫,復為河南太守。數年, 宣帝即位,徵相,入為大司農,遷御史大夫。

王成

按《漢書循吏傳》:成,不知何郡人也,為膠東相,治甚有 聲,宣帝最先褒之。地節三年,下詔曰:「蓋聞有功不賞, 有罪不誅,雖唐虞不能以化天下。今膠東相成,勞來 不怠,流民自占八萬餘口,治有異等之效,其賜成爵 關內侯,秩中二千石。」未及徵用,會病卒官。後詔使丞 相御史問郡國上計,長吏守丞以政令得失,或對言 前膠東相成偽自增加,以蒙顯賞。是後俗吏多為虛 名云。

黃霸

按《漢書循吏傳》:「霸字次公,懷陽陽夏人也。以豪傑役 使徙雲陵。霸少學律令,喜為吏。武帝末,以待詔入錢 賞官,補侍郎謁者,坐同產有罪,劾免。後復入糓沈黎 郡,補左馮翊二百石卒史。馮翊以霸入財為官,不署 右職,使領郡錢,糓計簿書,政以廉稱。察補河東均輸 長,復察廉為河南太守丞。霸為人明察內敏,又習文 法,然溫良有讓,足知善御眾。」為丞,處議當於法合人 心,太守甚任之,吏民愛敬焉。自武帝末用法深,昭帝 立幼,大將軍霍光秉政,大臣爭權,上官傑等與燕王 謀作亂。光既誅之,遂遵武帝法度,以刑罰痛繩群下, 由是俗吏尚嚴酷以為能,而霸獨用寬和為名。會宣 帝即位,在民間時知百姓苦吏急也,聞霸持法平,召 以為廷尉正。數決疑獄,庭中稱平。守丞相長史,坐公 卿大議,庭中知長信少府夏侯勝非議詔書,大不敬。 霸阿從不舉劾,皆下廷尉,繫獄,當死。霸因從勝受《尚 書》獄中再隃冬,積三歲乃出,語在《勝傳》。勝出,復為諫 大夫。會左馮翊宋畸舉霸賢良,勝又口薦霸於上,擢 霸為揚州刺史。三歲,宣帝下詔曰:「制詔御史,其以賢 良高第揚州刺史霸為潁川太守,秩比二千石,居官 賜車蓋,特高一丈。別駕、主簿車,緹油屏泥於軾前,以 彰有德。」時上垂意於治,數下恩澤詔書,吏不奉宣。太 守霸為選擇良吏,分部宣布詔令,令民咸知上意。使 郵亭鄉官皆畜雞豚,以贍鰥寡貧窮者。然後為條教, 置父老、師帥、伍長,班行之於民間,勸以為善防姦之 意。及務耕桑,節用殖財,種樹畜養,去食糓馬,米鹽靡 密,初若煩碎,然霸精力能推行之。吏民見者,語次尋 繹問它陰伏,以相參考。嘗欲有所司察擇長年廉吏 遣行,屬令周密,吏出不敢舍郵亭,食於道旁,烏攫其 肉。民有欲詣府口言事者,適見之,霸與語道此。後日 吏還謁霸,霸見迎勞之曰:「甚苦,食於道旁,乃為烏所 盜肉。」吏大驚,以霸具知其起居所問毫釐不敢有所 隱。鰥寡孤獨有死無以葬者,鄉部書言霸具為區處, 某所大木可以為棺,某亭豬子可以祭。吏往,皆如言。 其識事聰明如此。吏民不知所出,咸稱神明。姦人去 入它郡,盜賊日少,霸力行教化而後誅罰,務在成就 全安長吏。許丞老病聾,督郵白欲逐之,霸曰:「許丞廉 吏,雖老尚能拜起送迎,正頗重聽,何傷?且善助之,毋 失賢者意。」或問其故,霸曰:「數易長吏送故迎新之費, 及姦吏緣絕簿書,盜財物,公私費耗甚多,皆當出於 民。所易新吏又未必賢,或不如其故,徒相益為亂。凡 治道去其太甚者耳。」霸以外寬內明,得吏民心,戶口 歲增,治為天下第一。徵守京兆尹,秩二千石。坐發民 治馳道,不先以聞;又發騎士詣北軍,馬不適士,劾乏 軍興,連貶秩。有詔歸潁川太守官,以八百石,居治如 其前。前後八年,郡中愈治。是時鳳凰、神爵數集郡國, 潁川尤多。天子以霸治行終長者,下詔稱揚曰:「潁川 太守霸,宣布詔令,百姓鄉化,孝子弟弟,貞婦順孫,日 以眾多。田者讓畔,道不拾遺。養視鰥寡,贍助貧窮,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