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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或八年,亡重罪囚。吏民鄉於教化,興於行誼,可謂賢

人君子矣。《書》不云乎?『股肱良哉!其賜爵關內侯,黃金 百斤,秩中二千石。而潁川孝弟有行義民,三老、力田, 皆以差賜爵及帛』。」後數月,徵霸為太子太傅,遷御史 大夫。五鳳三年,代丙吉為丞相,封建成侯,食邑六百 戶。霸材長於治民,及為丞相,總綱紀,號令風采不及 丙、魏;于定國功名損於治郡時。然自漢興,言治民吏, 以霸為首。為丞相五歲,甘露三年薨,諡曰定侯。

朱邑

按《漢書循吏傳》:「邑字仲卿,廬江舒人也。少時為舒桐 鄉嗇夫,廉平不苛,以愛利為行,未嘗笞辱人。存問耆 老孤寡,遇之有恩,所部吏民愛敬焉。遷補太守卒史。 舉賢良,為大司農丞。遷北海太守,以治行第一,入為 大司農。為人淳厚,篤於故舊。然性公正,不可交以私。 天子器之,朝廷敬焉。是時張敞為膠東相,與邑書曰: 『明主游心太古,廣延茂士,此誠忠臣竭思之時也。直 敞遠守劇郡,馭於繩墨,匈臆約結,固亡奇也,雖有亦 安所施。足下以清明之德,掌周稷之業,猶饑者甘糟 糠,穰歲餘粱肉。何則?有亡之勢異也。昔陳平雖賢,須 魏倩而後進;韓信雖奇,賴蕭公而後信。故事各達其 時之英俊,若必伊尹、呂望而後薦之,則此人不因足 下而進矣』。」邑感敞言,貢薦賢士大夫,多得其助者。身 為列卿,居處儉節,祿賜以共九族鄉黨,家亡餘財。神 爵元年卒。天子閔惜,下詔稱揚曰:「大司農邑,廉潔守 節,退食自公,亡疆外之交,束脩之餽,可謂淑人君子。 遭離凶災,朕甚閔之。其賜邑子黃金百斤,以奉其祭 祀。」初,邑病且死,屬其子曰:「我故為桐鄉吏,其民愛我, 必葬我桐鄉,後世子孫奉嘗我,不如桐鄉民。」及死,其 子葬之桐鄉西郭外。民果然。為邑起冢立祠,歲時祠 祭,至今不絕。

龔遂

按《漢書循吏傳》:「遂字少卿,山陽南平陽人也。以明經 為官,至昌邑郎中令,事王賀,賀動作多不正。遂為人 忠厚剛毅,有大節,內諫爭於王,外責傅相,引經義,陳 禍福,至於涕泣蹇蹇無已。面刺王過,王至掩耳起走, 曰:『郎中令善媿人』。及國中皆畏憚焉。王即位二十七 日,卒以淫亂廢。昌邑群臣坐陷王於惡不道,皆誅死」 者二百餘人,唯遂與中尉王陽以數諫爭,得減死,髡 為城旦。宣帝即位久之,渤海左右郡歲饑,盜賊並起, 二千石不能擒制。上選能治者,丞相御史舉遂可用, 上以為渤海太守。時遂年七十餘,召見,形貌短小,宣 帝望見不副所聞,心內輕焉,謂遂曰:「渤海廢亂,朕甚 憂之,君欲何以息其盜賊,以稱朕意?」遂對曰:「海瀕遐 遠,不霑聖化,其民困於饑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 子盜弄陛下之兵於潢池中耳。今欲使臣勝之邪,將 安之也?」上聞遂對,甚悅,答曰:「選用賢良,固欲安之也。」 遂曰:「臣聞治亂民,猶治亂繩,不可急也,唯緩之,然後 可治。臣願丞相御史且無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 從事。」上許焉,加賜黃金,贈遣乘傳。至渤海界,郡聞新 太守至,發兵以迎,遂皆遣還。移書敕屬縣,悉罷逐捕 盜賊,「吏諸持鉏鉤田器者,皆為良民,吏毋得問,持兵 者乃為盜賊。」遂單車獨行至府,郡中翕然,盜賊亦皆 罷。渤海又多劫略相隨,聞遂教令即時解散,棄其兵 弩而持鉤鉏,盜賊於是悉平,民安土樂業。遂乃開倉 廩,假貧民,選用良吏,尉安收養焉。遂見齊俗奢侈,好 末技,不田作,迺躬率以儉約,勸民務農桑,令口種一 樹榆、百本䪥、五十本蔥、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雞。民有 帶持刀劍者,使賣劍買牛,賣刀買犢,曰:「何為帶牛佩 犢?」春夏不得不趨田畝,秋冬課收斂,益畜果實菱芡。 勞來循行郡中,皆有畜積,吏民皆富實,獄訟止息。數 年,上遣使者徵遂,議曹王生願從。功曹以為王生素 嗜酒,亡節度,不可使,遂不忍逆從至京師。王生日飲 酒,不視太守。會遂引入宮,王生醉,從後呼曰:「明府且 止,願有所白。」遂還,問其故,王生曰:「天子即問君何以 治渤海,君不可有所陳對。宜曰『皆聖主之德,非小臣 之力也』。」遂受其言。既至前,上果問以治狀,遂對如王 生言。天子說其有讓,笑曰:「君安得長者之言而稱之?」 遂因前曰:「臣非知此,乃臣議曹教戒臣也。」上以遂年 老不任公卿,拜為水衡都尉。議曹王生為水衡丞以 褒顯。遂云水衡典上林禁苑,共張官館,為宗廟取牲, 官職親卜。上甚重之,以官壽卒。

召信臣

按《漢書循吏傳》:「信臣字翁卿,九江壽春人也。以明經 甲科為郎,出補糓陽長,舉高第,遷上蔡長。其治視民 如子,所居見稱述。超為零陵太守,病歸。復徵為諫議 大夫,遷南陽太守,其治如上蔡。信臣為人勤力有方 略,好為民興利,務在富之。躬耕勸農,出入阡陌,止舍 離鄉亭,稀有安居時行視郡中水泉,開通溝瀆,起水」 門提閼凡數十處,以廣溉灌,歲歲增加,多至三萬頃, 民得其利,蓄積有餘。信臣為民作《均水約》束,刻石立 於田畔,以防分爭;禁止嫁娶,送終奢靡,務出於儉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