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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日當告之。行部既還,先期一日,伋為違信於諸兒」, 遂止於野亭,須期乃入。

張禹

按《後漢書》本傳:「禹字伯達,襄國人。舉孝廉。建初中,拜 揚州刺史。當過江行部,中土民皆以江有子胥之神, 難於濟涉。禹將度,吏固請,禹厲聲曰:『子胥如有靈,知 吾志在理察枉訟,豈危我哉』?」遂鼓楫而過。歷行郡邑, 深幽之處,莫不畢到。親錄囚徒,多所明舉,民懷喜悅。 元和二年,轉兗州刺史,亦有清平稱。

楊扶

按《廣東通志》:「扶字聖儀,會稽烏傷人。和帝永元中,扶 以薦辟為武源令,遷交趾刺史,有理能名。洞民有群 入人家奪飲食者,其家與之格鬥,黨與畢集,因行劫 掠。督郵往捕,反為所傷,後乃益兵,始就縛。扶謂曰:『汝 第饑爾』。叱使就粟南海。群吏盡諍,以為縱惡不可,扶 笑遣之,行二日,盡投江中,聞者大驚。有瞽嫗市物,泉」 刀盡失,訟諸扶。扶密遣人詗得所遺予嫗,嫗感泣而 去。凡行部,所至有恩惠。州人為之謠曰:「楊聖儀,政多 奇。」蓋此類也。

王業

按《搜神記》:「業字子香,漢和帝時為荊州刺史,每出行 部。」請幫助識別此字。浴齋素,以祈於天地,當啟佐愚心,無使有枉百 姓。在州七年,惠風大行,苛慝不作,山無豺狼。卒於湘 江,有二白虎,低頭曳尾,宿衛其側。及喪去,虎踰州境, 忽然不見。民共為立碑,號曰「湘江白虎墓。」

張喬

按《廣東通志》:「喬永初元年為交阯刺史,時日南象林 徼外蠻彝區鄰數千人攻象林縣,燒城寺,殺長吏。交 阯刺史樊演發交阯、九真二郡兵萬餘人救之,賊勢 轉盛。會侍御賈昌使日南,即與州郡併力討之,不利, 帝以為憂。明年,召公卿百官及四府掾屬,掾其方略, 皆議遣大將發荊揚兗豫四萬人赴之,大將軍從事」 中郎李固駮其不可,謂「喬前在益州有破鹵功,可用 為刺史。」帝從固議,即拜喬為交阯刺史。喬至,開示誘 慰,並皆降散,由是嶺外復平。

法雄

按《後漢書》本傳:「雄字文彊,扶風郿人也。宣帝時,雄初 仕郡功曹,辟太傅張禹府,舉雄高第,除平氏長。善政 事,吏人畏愛之。南陽太守鮑得上其理狀,遷宛陵令。 永初三年,海賊張伯路等三千餘人自稱將軍,寇濱 海九郡,殺二千石令長。初遣侍御史龐雄督州郡兵 擊之,伯路等乞降,尋復屯聚。明年,伯路復與平原劉」 文河等三百餘人稱「使者」,攻厭次城,殺長吏,轉入高 唐,渠帥皆稱「將軍」,共朝謁。伯路黨眾浸盛,乃遣中丞 御史王宗持節發幽、冀諸郡兵,合數萬人,乃徵雄為 青州刺史,與王宗并力討之。連戰破賊,斬首溺死者 數百人,餘皆奔走,收器械財物甚眾。會赦詔到,賊猶 以軍甲未解,不敢歸降。於是王宗召刺史太守共議, 皆以為當遂擊之。雄曰:「不然。兵凶器,戰危事。勇不可 恃,勝不可必。賊若乘船浮海,深入遠島,攻之未易也。 及有赦令,可且罷兵,以慰誘其心,勢必解散,然後圖 之,可不戰而定也。」宗善其言,即罷兵。賊聞大喜,乃還 所掠人,而東萊郡兵獨未解甲。賊復驚恐,遁走遼東, 止海島上。五年春,乏食,復抄東萊間,雄率郡兵擊破 之,賊逃還遼東,遼東人李久等共斬平之,於是州界 清靜。雄每行部,錄囚徒,察顏色,多得情偽,長吏不奉 法者,皆解印綬去。

綦毋俊

按《廣東通志》:「俊,會稽上虞人。少涉儒學,治《左氏春秋》。 安帝永初中,舉孝廉,拜左校令,出為交阯刺史。元初 三年,合浦蠻反,遣侍御史任逴督州郡兵討之。俊保 障蒼梧,乃往戎行,所向摧靡,功當封賞,上書歸功於 逴,自謂致寇當誅,帝下詔美之。其後同郡虞翻稱俊 拔濟一郡,讓爵士之封,多其不伐云。」

桓宣

按《陝西通志》:「宣,譙國人,安帝時為梁州刺史。時四方 多事,宣務本節用,每農月親載耒登臺,勸民四境無 惰業者,歲屢稍稔。」

鐔顯

按《河南通志》:「顯,潼川州人。安帝末為豫州刺史。時天 下饑,民多為盜,有司收捕且萬餘人。顯憫其窮困,故 陷刑辟,輒釋去,因自奏劾,帝甚嘉之。」

蘇章

按《後漢書》本傳,「章字孺文,扶風平陵人也。少博學,能 屬文。安帝時,舉賢良方正,對策高第。為議郎。數陳得 失,其言甚直。出為武原令。時歲饑,輒開倉廩,活三千 餘戶。順帝時,遷冀州刺史。故人為清河太守,章行部 案其奸臧,乃請太守,為設酒肴,陳平生之好,甚歡。太 守喜曰:『人皆有一天,我獨有二天』!章曰:『今夕蘇孺文 與故人飲者,私恩也;明日冀州刺史案事者,公法也』。」 遂舉正其罪。州境知章無私,望風畏肅。換為并州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