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牛者再三,猶不從。恭歎曰:『是教化不行也』!」欲解印 綬去,掾吏泣涕共留之,亭長乃慚悔,還牛詣獄受罪, 恭貰不問,於是吏人信服。建初七年,郡國螟傷稼,犬 牙緣界,不入中牟。河南尹袁安聞之,疑其不實,使仁 恕掾肥親往廉之,恭隨行阡陌,俱坐桑下。有雉過止 其傍,傍有童兒,親曰:「兒何不捕之?」兒言雉方將雛,親 瞿然而起,與恭訣曰:「所以來者,欲察君之政跡耳。今 蟲不犯境,此一異也;化及鳥獸,此二異也;豎子有仁 心,此三異也;久留徒擾賢者耳。」還府,具以狀白安。是 歲嘉禾生,恭便坐廷中,安因上書言狀,帝異之。會詔 百官舉賢良方正,恭薦中牟名士王方,帝即徵方詣 公車,禮之,與公卿所舉同。方致位侍中。恭在事三年, 州舉尤異。會遭母喪去官,吏人思之。後拜侍御史。
王渙 任峻
按《後漢書循吏傳》:「渙字稚子,廣漢郪人也。州舉茂才, 除溫令。縣多奸猾,積為人患。渙以方略討擊,悉誅之。 境內清夷,商人露宿於道,其有放牛者,輒云以屬稚 子,終無侵犯。在溫三年,遷兗州刺史,繩正部郡,風威 大行。後坐考妖言不實論。歲餘,徵拜侍御史。永元十 五年,從駕南巡,還為洛陽令。以平正居身,得寬猛之」 宜。其冤嫌久訟,歷政所不斷,法理所難平者,莫不曲 盡情詐,壓塞群疑。又能以譎數發擿奸伏,京師稱嘆, 以為渙有神算。元興元年病卒,百姓市道,莫不咨嗟, 男女老壯,皆相與賦斂致奠,醊以千數。渙喪西歸,道 經弘農,民庶皆設槃案於路。吏問其故,咸言「平常持 米到洛,為卒司所鈔,恆亡其半。自王」君在事,不見侵 枉,故來報恩。其政化懷物如此。民思其德,為立祠安 陽亭西,每祀輒弦歌而薦之。永初二年,鄧太后詔曰: 「夫忠良之吏,國家所以為理也,求之甚勤,得之至寡。 故孔子曰『才難』。不其然乎?昔大司農朱邑、右扶風尹 翁歸,政跡茂異,令名顯聞,孝宣皇帝嘉嘆愍惜,而以 黃金百斤策賜其子故洛陽令王渙,秉清修之節,蹈 《羔羊》之義,盡心奉公,務在惠民。功業未遂,不幸早世, 百姓追思,為之立祠,自非忠愛之至,孰能若斯者乎? 今以渙子石為郎中,以勸勞勤。」延熹中,桓帝事黃老 道,悉毀諸房祀,唯特詔密縣存故太傅卓茂廟,洛陽 留王渙祠焉。自渙卒後,連詔三公特選洛陽令,皆不 稱職。永平中,以劇令渤海,任峻補之。峻擢用文武吏, 皆盡其能,糾剔奸盜,不得旋踵,一歲斷獄,不過數十, 威風猛於渙,而文理不及之。峻字叔高,終於太山太 守。
韋義
按《後漢書韋彪傳》:「彪族子義,字季節,京兆杜陵人。兄 順,字叔文,平輿令,有高名。義初仕州郡,太傅桓焉辟 舉理劇,為廣都長,甘陵、陳二縣令,政甚有績,官曹無 事,牢獄空虛。數上書順帝,陳宜依古典,考功黜陟,徵 集名儒,大定其制。又譏切左右,貶刺竇氏。言既無感, 而久抑不遷。以兄順喪去官,廣都為生立廟。及卒,三」 縣吏民為義舉哀,若喪考妣。
劉矩
按《後漢書循吏傳》:「矩字叔方,沛國蕭人也。舉孝廉,遷 雍丘令,以禮讓化之,其無孝義者,皆感悟自革。民有 爭訟,矩常引之於前,提耳訓告,以為忿恚可忍,縣官 不可入,使歸更尋思。訟者感之,輒各罷去。其有路得 遺者,皆推尋其主。在縣四年,以母憂去官。」
陳寔
按《後漢書》本傳:「寔字仲弓,潁川許人也。除太丘長。修 德清靜,百姓以安。鄰縣人戶歸附者,寔輒訓導譬解 發遣,各令還本司。官行部吏慮有訟者,白欲禁之。寔 曰:『訟以求直,禁之理將何申?其勿有所拘』。司官聞而 歎息曰:『陳君所言若是,豈有怨於人乎』?」亦竟無訟者。 以沛相賦斂違法,乃解印綬去。吏人追思之。
童恢
按《後漢書循吏傳》:「恢字漢宗,琅邪姑幕人也。少仕州 郡為吏,辟公府,除不其令。吏人有犯違禁法,輒隨方 曉示。若吏稱其職,人行善事者,皆賜以酒肴之禮,以 勸勵之。耕織種收,皆有條章。一境清靜,牢獄連年無 囚。比縣流人歸化,徙居二萬餘戶。民嘗為虎所害,乃 設檻捕之,生獲二虎。恢聞而出,咒虎曰:『天生萬物,惟 人為貴。虎狼當食六畜,而殘暴於人。《王法》殺人者死, 傷人則論法。汝若是殺人者,當垂頭服罪,自知非者, 當號呼稱冤』。」一虎低頭閉目,狀如震懼,即時殺之。其 一視恢,鳴吼踴躍自奮,遂令放釋,吏人為之歌頌。青 州舉尤異,遷丹陽太守,暴疾而卒。
童翊
按《後漢書童恢傳》:「恢弟翊,字漢文,名高于恢。宰府先 辟之,翊陽喑不肯仕,及恢被命,乃就孝廉。除須昌長, 化有異政,吏人生為立碑。聞舉將喪,棄官歸。後舉茂 才,不就,卒於家。」
韓韶
按《後漢書》本傳:「韶字仲黃,潁川舞陽人也。少仕郡,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