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6 (1700-1725).djvu/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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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稅,以公引追納承行吏以死辭。劉怒叱曰:「有禍我 當爾!」吏持引至其家,姚大怒,毀其公引逕,親訴於守。 吏歸以告,劉笑曰:「何敢爾爾?」乃遣彎者四人,令之曰: 「知姚醫謁守,可以我命請至,不從,則奪舁而來。爾等 能辦此,吾唯爾惠,否則當挈而妻子出吾境爾。」彎者 如其言,舁姚至縣,劉即戒閽者謹守不外通,立姚庭 下詰問曰:「爾庸醫,賦稅敢不納邪?」姚厲聲與劉相抗。 後問曰:「郡官母老病篤,汝寄跡郡中,不就視,而使其 來此,何理也?」遂命吏械之。姚虞勢弱,即解容俛首曰: 「某愚無知,為上位優容至此,不意明公威嚴若是,幸 見恕。」命綳於廡下,凡累日。姚以病告,劉曰:「爾罪人,不 可歸。」家人欲視,令此來。其母八十餘還,追至視疾。僚 屬咸快其事,就告劉曰:「此奇事也,然不為已甚,幸容 自新。」懇之再三,始從太守。與姚善,頗不自潔,怒劉之 暴,欲劾,而劉先奏守過伏辜,劉竟無罪。劉因慨然曰: 「此何時哉?吾不可以居此。」即解印去。先子崇寧初官 河北,見之常衣布袍,往來閭里中,浩然自樂,竟不仕。 而姚亦悔過自克,終身稱為「長者。」

劉愚

按《岳州府志》:「愚字必明,三衢人。高宗初,知安鄉縣,逋 負萬計,愚覈實寬期,民不見吏而賊償。會歲歉,出常 平倉米賑貸,邑佐持不可,愚曰:『即有罪,不以相累』。全 活甚多,創范文正書堂,置祀田四十餘畝,更新學校。」

徐藏

按《江陰縣志》:「藏字子禮,歷陽人。任江陰令,為政期年 大新,江陰學人歌舞之。以郡田汙下,溝瀆久淤,民用 艱食,請盡蠲秋夏之當輸者,報可。」又「江陰於建炎間 改軍為縣,隸常州。時臨安府緣陳通之變,奏請權將 年額和買紬絹於平江府、湖、秀諸州寄買,江陰縣遂 認發常州所分之數。至紹興十四年,轉運司將和買」 紬絹撥還臨安府江陰,正值改復為軍,常州遂不開 報,因循未改者且四十年。至藏極言地狹民貧,懇切 祈免。而監尚書六部門曹崇,江陰人也,亦投書參政, 欲免其勘會,徑行取旨。於是免和買絹二千七百一 十八疋有奇,紬一千一百二十五疋有奇。命下之日, 歡聲動阡陌。

尤袤

按《宋史》本傳:「袤字延之,常州無錫人。紹興十八年,擢 進士第。嘗為泰興令,問民疾苦,皆曰:『邵伯鎮置頓,為 金使經行也,使率不受而空厲民。漕司輸槀秸,致一 束數十金,二弊久莫之去。乃力請臺閫,奏免之。縣舊 有外城,屢殘於寇,頹毀甚,袤即修築。已而金渝盟,陷 揚州,獨泰興以有城得全。後因事至舊治,吏民羅拜』」 曰:「此吾父母也。」為立生祠。

姚孝資

按《廣東通志》:「孝資,紹興十九年,以從政郎知東莞縣。 治才精敏,下令闔境築堤護田,水利大興,民蒙其利。 時香山鎮輸役東莞,道迂而險,民以為厲。士人陳天 寬等請建為縣,孝資疏聞,從之。於是敦武校尉劉必 從捐地為縣治,至今賴焉。」

陳攄

按《延平府志》:「攄字君益,鄞縣人。元祐三年進士。紹興 間,知將樂,敏達仁恕,興學獎士。邑俗,家舉一子,富室 不過二子,餘悉棄之。攄諭以天性,申以甲令,周之官 錢,犯者究治,自茲民無不舉子者。遇歲凶,發粟賑貸, 旱禱雨應。卒官,邑人祠祀之。部使者請於朝,累錫廟 額名陳公祠,歲受秩祀,至今旱歲,城鄉之民舁神以」 禱雨輒應。

彭億

按《延平府志》:「億,福州人。紹興間,知尤溪,明敏有幹才。 建縣學,置學田及建縣治。盜起,民多流竄,嘗募兵固 守,賊不敢犯。諸生立祠於學,民亦立祠祀焉。」

趙公峴

按《延平府志》:「公峴,字唐卿。紹興間,宰順昌,廉勤寬簡, 庭無留訟。歲旱,發粟賑貸,民不乏食。民有停柩者,諭 之葬,而貧不能舉者,則官助其費。修學養士,文風丕 變。張魏公帥閩,薦於朝,遂改秩去。」

程迥

按《宋史儒林傳》:「迥字可久,應天寧陵人。登隆興元年 癸未進士第,知隆興府進賢縣。省符下知平江府王 佐,決陳長年輒私賣田,其從子愬有司十有八年,母 魚氏年七十,坐獄廷辯,按法追正,令候母死服闋日 理為己分,令天下郡縣視此為法。迥為議曰:『天下之 人孰無母慈子若孫宜定省溫凊,不宜有私財也。在』」 律,別籍者有禁,異財者有禁。當報牒之初,縣令杖而 遣之,使聽命於其母可矣,何稽滯遍愬有司,而達於 登聞院乎?《春秋穀梁傳》注曰:「臣無訟君之道,為衛侯 鄭與元咺發論也。」夫諸侯之於命大夫猶若此,子孫 之於母,乃使坐獄以對吏,愛其親者聞之,不覺泣涕 之橫集也。按令文,分財產,謂祖父母、父母服闋已前 所有者。然則母在,子孫不得有私財,借使其母一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