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6 (1700-1725).djvu/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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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茅岡宣慰等土司乘劉千金之亂,出沒剽掠,每過 州境,戒儕類勿有所犯,其感格強暴類此。州俗,女子 過三十始嫁,愚檄屬邑俱依期婚娶,其貧不能舉者, 亦宜設法資之,一歲中完娶者二千餘家。巡撫吳琛」 聞之,以束帛勞異,改知晉州。值歲凶,賑恤不遺餘力。 是年復大水,愚上疏言事。上震怒,逮繫京師。頃之,上 感悟,詔釋愚,出宮女五百人。愚既還職,益自振勵。會 妖賊桑沖作亂,愚以計擒之,上嘉其能。

薛敬之

按《山西通志》:「敬之,渭南人,成化間任應州,有學行,務 撫恤小民,循行阡陌,察民乏穀種者助之。又買牛給 民,令孳息為耕具。由是邑無惰民,野無荒土,積四萬 餘石,流民聞而復業,有三百餘家。南山有虎患,為文 祭之,旬日間,虎死於壑,平地有暴水湧出,敬之望水 拜禱,水即洩回。作興學校,節省里甲,政事文章,俱擅」 優長,時稱為「關西夫子。」陞金華同知。

樊繼

按《江寧府志》:「繼字景昭,句容人。任南康教諭,少保楊 士奇薦陞興國知州。毀淫祠,崇正學,以德化民,至於 成俗。嘗築隄障水,以利百姓。有虎為患,禱於城隍,兩 虎自鬥而死。正統間,致政歸,郡人號其所築之隄曰 樊公隄。」

馮琨

按《蘇州府志》:「琨字君美,崑山人,知薊州。州民以牧馬 為耕作,每戶承馬若干匹,給草場若干畝。而勳戚貴 璫,有悉攘其地為莊園者。琨至,按籍覈之,盡還本戶。 勳貴怒,誣奏琨,逮下詔獄。」琨列主名幾何,影占幾何, 為孝宗分別言之。上咨嗟良久曰:「好箇知州。」即令復 職。武宗初,逆瑾用事,再起前獄,收下錦衣鍜鍊之,兩 訊杖八十,絕而復甦。薊民競守圜土,挈榼餽餉者不 絕。適有僧言於瑾曰:「馮知州惟飲薊州一杯水耳。」瑾 愕然,乃得釋,復還薊州。

邵寶

按《開封府志》:「寶,字國賢,直隸無錫人。成化末,知許州。 先是歲大饑,關陜流徙,至相食郡境,寶賑貸安輯,全 活者甚眾。又置政惠、總社二倉,歲儲穀萬餘石,民無 荒虞。又有蔣馬坡花溝湖若干頃,皆膏腴地,民有妄 獻之藩府者,累歲爭訟,逮數百人。按事者欲為阿附, 寶力詆之,乃白於臺臣,竟不為所奪。在許凡八年,擢」 戶部員外郎。

田鐸

按《明外史循吏傳》:「鐸字振之,陽城人。成化十四年進 士。授戶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弘治二年,四川饑,奉 命往賑,事竣復命。坐誤遺敕中語,謫蓬州知州。時經 寇亂,前官設巡視鄉正,與老人機兵下鄉詗事,名為 刺奸,實病民。鐸至,悉罷之。視事三日,即齋沐禱雨,雨 隨降。有奸吏六人,積為民患,杖而逐之。盜數發,至入」 州城行劫。鐸設策捕獲,益增壘堞,申門禁,盜遂屏跡。 州濱江,民病涉,建大小二十四橋。三溪山高而無徑, 鑿之為途,民免登陟者十五里。東南江有洲八十餘 頃,居民樵採,蓄牧其中,為豪右所據,鐸奪而復之。民 流他邑,遣人招徠,諭以免役三載。且恣耕山地,不增 賦額,復業者無算。取前賢懿行為《圖說》懸之旌善亭, 朔望令老人聚童子誦習,而以時講於州庭,人多歸 化。監司行部,訝無投牒者,深嗟異之。每謁文廟,必與 諸生講論經史,廟廡圮重為修葺。涖州八年,政聲章 徹。上官屢薦,擢廣東按察僉事。

李緝

按《明外史循吏傳》:「緝,餘干人。弘治十四年舉於鄉,以 常州訓導擢濮州知州。緝仁恕明決,善伸滯恤枉,而 詳練於世,故人不能欺。大都與民省事,務求安全。州 苦河患,歲調民修築,力不堪,緝免其役,但徵役錢以 待事,公私便之。稽覈丁產,盡得所隱漏,定為上、中、下 三則,而役始均。修學校,親為講授。諸生有廬墓以毀」 死而妻殉之者,請於朝祠祀焉。大旱,民絕食,亟發廩 賑救,民忘其饑。秩滿,移泉州府同知。

宋禮

按《萊州府志》:「禮字以和,河南葉人。知平慶州,持身端 謹,涖政嚴明,興學校,增戶口,令行禁止,道不拾遺。居 官八載,治為東藩第一。卒於官,民號泣如喪考妣,至 今思慕不忘。」

董豫

按《長沙府志》:「豫,弘治中以主事謫知茶陵。性清強,無 少阿避。州多善訟,捕其尤寘之法。科舉士弗振者三 十年,聘名士二人為師,擇弟子員受學焉。學宮址弗 利,相善地改之,人士彬彬起。歲旱,奏減租者再,田有 界永新者,彼襲而奪之賦,則貱於茶之民也。豫兩奏 正之,藩司數派遠運,違常格,檄正之,遂坐罷。故至於」 今,雖婦人童子,皆知有董公也。

喬木

按《南陽府志》:「木字大用,新野人。知定州,覈欺隱地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