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文獻通考》,「唐開元二十 六年,敕州縣每鄉之內。各置一學,仍擇師資,令其教 授。」
宋
仁宗景祐四年詔藩鎮立學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按《職官志》:「景祐四年,詔藩 鎮始立學,他州勿聽。」
寶元元年令大郡立學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按《文獻通考》,寶元元年潁 州守臣蔡齊請立學。時大郡始有學,而小郡猶未置 也。
慶曆三年五月丁亥置武學八月戊午罷武學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按《職官志》:慶曆三年,詔置 武學於武成王廟,以阮逸為教授。八月,罷武學。以議 者言「古名將如諸葛亮、羊祜、杜預等,豈專學孫吳故 也。」
慶曆四年三月乙亥,詔「天下州縣立學。」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按《職官志》:「慶曆四年,詔諸 路州軍監各令立學。學者二百人以上,許更置縣學。 自是州郡無不有學,始置教授,以經術行義訓導諸 生,掌其課試之事,而糾正不如規者。委運司及長史 於幕職州縣內薦,或本處舉人有德藝者充。」
神宗熙寧四年置京東諸路學官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四年二月丁巳朔,罷詩賦及 明經諸科,以經義論策試進士,置京東西、陝西、河東、 河北路學官,使之教導。」
熙寧五年,詔「復置武學於武成王廟。」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五年六月乙亥,置武學按 《職官志》:熙寧五年,樞密院言,「古者出師,受成於學。文 武張弛,其道一也。乞復置武學。」詔於武成王廟置學。 熙寧六年四月己未,詔置諸路學官。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按《職官志》。熙寧六年。詔諸 路學官。委中書門下選差。至是始命於朝廷。
熙寧八年,令立教授試法。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按《選舉志》:「初,內外學官多 朝廷特注,後稍令國子監取其舊試藝等格優者用 之。熙寧八年,始立教授試法,即舍人院召試大義五 道。」
元豐元年令設州府學官共五十三員諸路惟大郡有之軍監未盡置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按《職官志》云云。
元豐 年,令設小學,置「職事教諭二人,學長二人,集 正二人。」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按《職官志》:「元豐官制,小學 置職事教諭二人,掌訓導及考校責罰;學長二人,掌 序齒位,糾不如儀者;集正二人,掌籍諸生名氏,糾程 課不逮者。」
元豐七年。令諸州無教官。長吏選在任官兼之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按《選舉志》。元豐七年。令諸 州無教官。則長吏選在任官。上其名。而監學審其可 者。使兼之。
哲宗元祐元年詔國子司業各舉學官二人自是列郡各置教官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元年二月「甲寅,詔侍從御史、 國子司業,各舉經明行修可為學官者二人。」按《職 官志》:「詔齊廬宿常等州各置教授一員。自是列郡各 置教官。」
元祐 年,令「罷試教官,須命舉則論薦。」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按《選舉志》:「元祐中罷試法, 已而論薦益眾,乃詔須命舉乃得奏。」
紹聖二年定州學制
按,《宋史哲宗本紀》:紹聖二年五月「乙巳,命蔡卞詳定 外州州學制。」
紹聖 年,重定試教官法。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按《選舉志》:「紹聖初,三省立 格,中制科及進士甲第,禮部奏名在上三人,府、監、廣 文館第一人,從太學上舍得第,皆不待試,餘召試兩 經大義各一道,合格則授教官。」
元符元年七月丁卯令學官試三經
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
元符二年十一月乙未,詔「諸州置教授者,依太學三 舍法,考選生徒升補。」
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
徽宗大觀元年十二月丁酉置開封府府學
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大觀四年八月丁亥,行《內外學官選試法》。
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政和元年十一月壬戌以上書邪等及曾經入籍人並不許試學官
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政和二年。令試教官。十人取一人。以重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