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7 (1700-1725).djvu/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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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為學,自致煙霄,吾為百里之長。聲鼓喫飯,腦後接 筆,此吾稽古之力也。」

《齊東野語》:五代有石昂者,讀書好學,不求仕進。節度 使符習高其行,召為臨淄令。習入朝,監軍楊彥朗知 留後,昂以公事上謁,贊者以彥朗家諱石,遂更其姓 曰右昂。昂趨於庭,責彥朗曰:「內侍奈何以私害公?昂 姓石,非右也。」彥朗乃怒,昂即解官去。

《遼史王鼎傳》:鼎清寧五年改漆水縣令,宰縣時,憩於 庭,俄有暴風,舉臥榻空中,鼎無懼色,但覺枕榻俱高, 乃曰:「吾中朝端士,邪無干正,可徐置之。」須臾,榻復故 處,風遂止。

《宋史吳中復傳》:中復父仲舉,仕李煜為池陽令。曹彬 平江南,仲舉嘗殺彬所招使者,城陷,彬執之。仲舉曰: 「世祿李氏,國亡而死,職也。」彬義而不殺。

《東軒筆錄》:「侯叔獻為汜縣,有迯田及戶絕沒官田最 多。雖累經檢估,或云定價不均。內有一李誠莊,方圓 十里,河貫其中,尤為膏腴。府佃戶百家,歲納租課,亦 皆奧族矣。前已估及一萬五千貫,未有人承買者。賈 魏公當國,欲添為二萬貫賣之。遂命陳道古銜命計 會本縣令佐,視田美惡而增損其價。道古至汜,閱視」 諸田,而議增李田之直。叔獻曰:「李田本以價高,故無 人承買,今又增五千貫,何也?」堅持不可。道古雅知叔 獻不可欺,因以其事語之。叔獻歎曰:「郎中知此田本 末乎?」李誠者,太祖時為邑酒務專知官,以汴水溢,不 能救護官物,遂估所損物直計五千貫,勒誠償之。是 時,朝廷出度支使錢,俵民間預買箭「稈、鵰翎弓弩之 材。未幾,李重進叛,王師征淮南,而預買翎稈未集,太 祖大怒,應欠負官錢者田產並令籍沒。誠非預買之 人,而當時官吏畏懼,不敢開拆,故此田亦在籍沒。今 誠有子孫見居邑中,相國縱未能恤其無辜,而以田 給之,莫若損五千貫,俾誠孫買之為便。」道古大驚曰: 「始實不知,但受命而來。審如是,君言為當,而吾亦有 以報相國矣。」即損五千貫而去。叔獻乃召誠孫,俾買 其田。孫曰:「實荷公惠,奈甚貧何?」叔獻曰:「吾有策矣。」即 召見佃百戶,諭之曰:「汝輩本皆下戶,因佃李莊之利, 今皆建大第高廩,更為豪民。今李孫欲買田而患無 力,若使他買之,必遣汝輩矣。汝輩必毀宅撤廩,離業 而去,不免流離失職,何若醵錢借與誠孫,俾得此田, 而汝輩常為佃戶,不失居業,而兩獲所利耶?」皆拜曰: 「願如公言。」由是誠孫卒得此田矣。叔獻之為尉,與管 界巡檢者相善。縣多盜賊,巡檢每與叔獻約,聞盜起 當急相報。一旦,有強盜十六人經其邑,叔獻盡擒之。 既而歎曰:「巡檢豈以我為負約耶?機會之速不及報, 然不可奪其功也。」於是盡推捕盜之勞於其下,而竟 不受賞。當其獲盜時,叔獻躬押至開封府,府尹李絢 謂曰:「子之才能,吾深知之,子可一見本官、推官、判官, 吾當率以同狀薦子也。」叔獻辭曰:「本以公事至府,事 畢歸邑,若投謁以求薦,非我志也。」竟不見推官、判官 而去。

《該聞錄》:開寶中神泉縣令張某者,新到官,外以廉潔 自矜,內則貪黷自奉,其例甚多。一日,自榜縣門云:「某 月某日是知縣生日,告示門內與給事諸色人不得 輒有獻送。」有一曹吏與眾議曰:「宰君明言生辰日,意 令我輩知也,言不得獻送是也。」眾曰:「然。」至日各持縑 獻之,命曰「續壽衣。」宰一無所拒,感領而已,復告之曰: 「後月某日是縣君生日,更莫將來。」無不唾者。得之於 神泉進士黃鳳。時王嵒以《鷺鷥》詩諷之云:「飛來疑是 鶴,下處卻尋魚。」最為中的。

《宋史張士遜傳》:士遜,淳化中舉進士,遷射洪令。轉運 使移檄士遜治郪,民遮馬首不得去,因聽還射洪安 撫使至梓州,問屬吏能否,知州張雍曰:「射洪令第一 也。」

《比事摘錄》:張詠為崇陽令,嘗坐城門下,見里人有負 菜而歸者,問何從得之,曰:「買之巿。」詠怒曰:「汝居田里, 不自種而食,何惰耶?」笞而遣之。此等小事,史何足書? 然百姓因此知上之教,勤於農殖,家給人足矣。 《宋史王旭傳》:旭知緱氏縣時,官鄰邑者多貪猥,民有 「永寧三钁,緱氏一鎌」之謠。又知雍丘縣,真宗尹京時 素聞其能,及踐阼,三遷至殿中丞。

《樂黃目傳》:「黃目知浚儀縣,俄上言曰:伏以從政之原, 州縣為急,親民之任,牧宰居先。今朝官以數任除知 州簿尉,以兩任入縣令,雖功過易見,而能否難明。伏 見唐開元二年,選群官有宏才通識堪致理化者,授 刺史都督,又引新授縣令於宣政殿,試理人策一道, 惟鄄城令袁濟及格擢授醴泉令,餘二百人且令赴 任,十餘人並放令習學。臣欲望自今審官院差知州, 銓曹注縣令,候各及三二十人,一次引見於御前。試 時務策一道。察言觀行,取其才識明於吏治,達於教 化者充選。其有不分曲直,罔辨是非者,或黜之釐務, 或退守舊資。如此則官得其人,事無不治。」上頗嘉其 好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