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7 (1700-1725).djvu/80

此页尚未校对

彭豫

按《明外史循吏傳》:「豫字叔介,泰和人。受業鄉先生劉 霖,學行有聞。洪武中,兩被薦,徵詣京師,皆以疾辭。建 文時,就聘為萬安訓導,以上書言事,擢香山縣丞。地 遠俗嚚,為政者多尚猛,豫獨以寬久而民皆化服。衛 卒豪橫,奪良民田,豫毅然曰:『卒敢擅奪民產耶?田不 還,吾必不貸』。卒知不可犯,悉還之。有大猾恆持官府」 短長,眾皆搖手不敢詰。豫悉寘諸法,奸宄斂跡。歲大 旱,諸人禱不應。豫曰:「安有文具而可以格天者?」即齋 沐致禱。越二日,澍雨沾足。明年復旱,豫再禱雨亦如 之。民居火,延及官廨,豫向火叩頭,風反火滅,民不悅。 學雖設庠序數十年,生徒尚不知章句。豫親為講授, 誘掖不倦。數年後,遂有預賓興登仕籍者,在職六年, 以老疾致仕,旋卒。豫事親孝,執喪三年,不御酒肉,人 未嘗見其啟齒。遇鄉里子弟,必誨以禮義忠信,故其 施於一邑,亦多愷悌之政云。

徐均

按:《明外史歐陽銘傳》:「銘同時徐均為陽春主簿,以強 直知名。陽春,故春州也。地多瘴癘,使者行部,輒託故 避去。土豪得盤踞為奸,縣官至,輒餌以厚賂,從而把 持之,莫敢忤。均至,縣吏曰:『應往視莫大老』。均叱問何 人,云:『此洞主老病家居,宜往就見』。均曰:『此非王民耶, 乃敢屈縣官不來,且誅莫大老』。」乃肩輿入謁,禮甚倨。 均廉得其不法事,繫之獄。詰朝,以安石榴數枚入饋, 皆黃金美珠也。均不一視,械送之府,府官竟受賕,縱 歸。歸而復致前饋。均發怒,欲捕治之,而府檄下,調均 攝陽江,陽江大治。無何,以憂去官。

周岐鳳

按《萊州府志》:「岐鳳,吉水人。洪武間,由教職任即墨主 簿。通達治體,遇事敢言。先服闋,在京言經國利民四 事。承委登州,釋死罪四十五人,民間利害獲奏允者 甚多。歷陞職方員外郎。年七十致仕,卒於家。」

萬鵬舉

按《吉安府志》:「鵬舉,鎮江人。洪武間為萬安縣丞,廉平 勤敏。有豪民劉仲賢,以攘牛殺鄒君瑞父子五人,歷 時已久,鄒嫗始覺,執牒訴諸縣,懼不得屍,弗錄嫗詞。 嫗哭於庭三日,鵬舉錄之。俄有大蜂五聚案,麾去復 至。鵬舉乃祝曰:『爾信為鄒之鬼耶?明日再聚吾案』。如 期,蜂復集,猶未之信。連與蜂期,咸如初。乃抵劉舍,反」 覆蹤跡之,忽見五蜂飛集竹坡。鵬舉令左右具鍤斸 之,四屍藏竹下如生,惟孩童屍未獲。蜂復導至榆木 下,環繞而悲鳴。發之,孩體已腐,唯其首獨存。獄具,斬 劉市中。

陸昇

按《廣西通志》:「昇,字彥昇,靈川人。洪武中舉於鄉,授分 水縣丞。永樂間,改臨高,有循聲。時久旱,焚香祝天,夜 夢老嫗訴冤。厥明,獲詐稱牙兵者至,詰之,永寧鄉符 儂也。因得其殺伯母狀,寘之獄,天大雨解。學士縉過 臨高,為題《雪冤致雨卷》及《吟松》詩贈之。轉興隆經歷, 卒。」

劉幹

按《蘇州府志》:「幹字孟楨,修武人。先授岷府紀善。永樂 初,浙西大水,幹從夏尚書原吉來治,改長洲丞兼理 農事。秩滿,以母喪去官,民遮留悃切。事上聞,復任。幹 宅心仁厚,性操廉白,每出勸農,周行塍壟,呼老畯問 所病苦,慈孺之色,溢於眉面。所至民驩迎曰:『父母來 矣』。歲饑,民輸後期,上官譴責,以身當之,曰:『此丞之怠 職也,請代其罰』。」人有過當笞,惟喻以理,終不下鞭箠, 無不心服。縣居不障風雨,敝服惡食,由之泰然。洪熙 元年卒於官,無以為斂,邑民嚴思敬等斂之,頓於郊 西僧舍。及將歸葬,士庶陳奠道傍,悲悼若喪所生。士 人郭儀留其衣冠於半塘側,聚土葬之,名曰劉公墩。 詳見郡人樓文淵所撰《墩記》。

鞠斌

按《紹興府志》:「斌,永樂初為山陰簿。性寬仁,不施鞭扑, 而吏不忍欺。蒞政數月,庭無滯獄,尋被徵擢。」

劉亨

按《明外史》本傳:「亨字嘉會,除武進丞。修學校,課農桑, 恤孤寡,表節義,毀淫祠。縣傍作善教坊、再思亭,風勵 民庶。訟省野闢,流亡來歸,賜璽書褒勞。縣民李德茂 等作亂,白郡守禽戮之,諭降其黨。成祖即位,有言亨 在建文時上書改官制者,又坐他事罷歸,遂杜門不 出。」

黃彪

按《黟縣志》:「彪,江西臨川縣人。由吏員永樂七年為黟 縣丞。嫉惡揚善,訟簡賦平,公勤廉明,撫字有方。本縣 稅糧,除存留官俸,所有餘折收苧布。後改徵棉布。縣 境土地陰濕,不產棉花,民患之,彪具實以聞。詔從之, 民大悅。卒於官,莫不洒涕。」

初灝

按《安陸府志》:「灝,字永清,進忠子。少有至性,痛父不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