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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妻子不免饑寒』之句,民每頌之。尋遷上海丞』。」 《靖江縣志》:「孫京嘉靖三十一年任靖江丞,膽略過人, 遇事敢任。時倭亂,京恆短衣佩刀,雜行伍中,出城巡 警,或」數夕不歸,後以事被譴。

《蘇州府志》:「江桂馥,萬曆二十年以吏員任吳縣丞,不 攜家累。性剛守潔,聽訟執法,雖強禦莫能撓,人呼為 江鐵頭。兼饒幹才,上官多倚任之。值歲儉,董修閶門 虹橋,設法勸助,剋日竣工,而民不擾。撫按交薦,逾三 載,遷太倉州判官。」

《廣東通志》:「楊九韶,崇禎九年授增城縣丞,諸弊肅清。 攝邑令,庭無竿牘,巨寇蹂躙濠逕,躬率兵禦之,計擒 渠魁,餘黨悉遁。嘗條陳粵中十事上之海憲湯來賀, 其一為清行獄,乃署三水。湯行部至,忽往視之,囹圄 果空。因謂令丞當以九韶為法。」

《蘇州府志》:「李玉森,崇禎十二年丞嘉邑。甫至,謁直指 于行臺,其儕旅見者,俱叩頭襲『不典之稱,玉森獨長 跪呼大人。直指駭且怒,徵其說,玉森極論大人之名 美而實未易踐,反覆數百言。且言『不典之稱乃輿臺 小人所宜,丞起諸生,事上當以禮,況丞至卑,亦能得 此稱于下隸不足貴。直指改顏哂之而已。謁監司亦』』」 然。一時傳為嘉話。久之,攝縣事,大得民譽。

《襄陽府志》:「劉海授黃巖縣丞。時流寇趙燧等攻城,官 民恐懼,欲棄城走。海拔刀斷案,誓以必守,眾皆讋服, 城賴以全。」

《廣東通志》:「李鈿丞增城,慈惠愛民,民甚親之。性廉介, 金矢常例一無所受。時島寇掠海上,郡邑戒嚴。一日, 按訟者二人,內其贖,民相驚訝。逮暮,碎其金裹之登 陴,悉犒守者。蓋以日久恐懈,故欲勞而用之也。其通 變類此。尤敏練有幹局,會郡築邏城甚急,諸司檄鈿 董其役,築者歌焉。又督府進討兩源及從龍間,令鈿」 往視形勢,鈿盡圖其要害,上官異之。後轉藩幕。 《揚州府志》:「丘覺民授常山縣丞,敦樸無偽,介而不苛。 令缺,署篆一載,以剩夫銀千八百兩請糴粟賑饑,存 活萬餘人。課鹽例有羨入,覺民盡蠲之。當事廉其賢, 薦陞王府紀善,邑人祀之名宦。」

《涇縣志》:「徐沐授福建漳浦縣縣丞。邑有被盜者,誣指 平民數十人,當時恐盜不獲被譴,因文致之。沐力辨 其誣,解以衣,哺以粥,尋得白,陞江西南安府經歷。甫 二月,即拂衣歸。」

縣佐部雜錄

《風俗通》:漢家因秦十里一亭。亭,留也,蓋行旅宿會之 所。亭中民有爭訟,吏留辨處,勿失其政也。案顏師古 曰:「亭長者,主亭之吏也。亭謂停留行旅宿食之館。」 《交州記》:秦兼天下,又除附庸為鄉,有鄉則有旅,今之 嗇夫是也。鄉之為言境也,言在人境域之中,是社稷 之臣,非王所置,故言鄉也。夫之為言扶也,扶助縣國, 無自專之威。為主民之吏,當愛人,故言「嗇」也。

《通典》:「唐人呼縣丞為贊府,李白又有贊公、少公之稱, 稱主簿曰少尹,亦曰上轄。」

《朱子語錄》:鄂渚教官闕,朱子曰:「某嘗勸人不如作縣 丞,隨事猶可以及物。」

《山堂肆考》:《相書占氣要訣》曰:「口中有黃氣如龍,七十 日遷為丞也。」故唐張鷟云:「九千里之丹鳳,自下升高; 七十日之黃龍,從微知著。」

《日知錄》:《漢書百官表》:「縣令長皆秦官,掌治其縣,皆有 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為長吏;百石以下,有斗 食佐吏之秩,是為少吏。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長。十亭 一鄉,鄉有三老、有秩、嗇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嗇夫職 聽訟,收賦稅,游徼徼循禁賊盜。縣大率方百里,其民 稠則減,稀則曠,鄉、亭亦如之。皆秦制也。」《高帝紀》:「二年 二月,令舉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帥眾為善,置以 為三老,鄉一人。擇鄉三老一人為縣三老,與縣令、丞、 尉以事相教,復勿繇戍。」此其制不始于秦漢也。自諸 侯兼并之始,而管仲、蒍敖、子產之倫,所以治其國者 莫不皆然。而《周禮地官》自州長以下有黨正、族師、閭 胥、比長,自縣正以下有鄙師、酇長、里「宰、鄰長」,則三代 明王之治亦不越乎此也。夫惟于一鄉之中,官之備 而法之詳,然後天下之治,若網之在綱,有條而不紊。 至於今日,一切蕩然無有存者。且守令之不足任也, 而多設之監司;監司之又不足任也,而重立之牧伯; 積尊絫重以居乎其上,而下無與分其職者,雖得公 廉勤幹之吏,猶不能以為治,而況託之非人者乎?後 魏太和中,給事中李沖上言:「宜準古,五家立一鄰長, 五鄰立一里長,五里立一黨長,長取鄉人強謹者,鄰 長復一夫,里長二,黨長三,所復復征戍餘若民。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