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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學禮

按《吉安府志》:「學禮,字季立,太和人。貧而力學攻醫,常 懷藥濟人。至元中,以薦為瑞金縣學教諭,陞梅州學 正,廣州府學教授,徒步赴官。僉憲劉公奇其清苦,至 則復侵地,覈隱租,大新學校,陞贛州司獄。贛州獄具 酷械,床以石為之,學禮易以木,夏備湢沐,冬給薪炭, 衣食其饑寒。訖官三年,無一人病死者。獄有雩,都人」 因守禾為盜挾去刦人,事覺坐罪。學禮言於部使者, 得白其冤。未幾,陞瑞金縣尹,訟簡徭輕,民以休息。時 郡守政尚嚴峻,屬吏無所容,獨重學禮。尋以贛州路 推官致仕。

孫一謙

按《明外史》本傳:「一謙,連江人。萬曆間為南京刑部司 獄,善恤囚。故事,重囚米日一升,多為獄卒盜去。及散 飯時,又強弱不均,有終朝不得食者。其輕繫者,初入 獄,必驅之濕穢地,索錢既足,始與善地。一謙知之,嚴 為禁革,手創一秤秤米,計飯自持秤,按籍分給,時時 視囚衣,敝則為浣濯補緝。察輕繫之尤餓者,予囚飯」 之半,囚得不死,無不人人感泣,而獄卒無敢漁一錢。 每郎官視獄,問「囚有苦,欲言乎?」皆對曰:「甚幸,孫君衣 食我。」尚書陸光祖、侍郎王世貞聞之,咸加嘆異,欲為 之地。而一謙已滿三歲,遷靈山吏目。去,世貞特賦詩 贈之,一謙竟不之官。舟至鄱陽湖,若有名為地主者, 遂卒。

蘇夢暘

按:《明外史孫一謙傳》:一謙後二十年又有蘇夢暘,閩 縣人,三十四年亦為南京刑部司獄。其郡人董應舉 時官南京,以一謙事告之。夢暘慨然,一切效其所為, 而益戢獄卒,不使患苦諸囚。又恐昏夜虐之而己不 知也,則每室置一鑼,令曰:「有虐囚者,同室鳴此,不鳴 者與同罪。」由是獄中肅然。異時囚死而無人收葬者, 率棄之竇中,恣群犬食之。夢暘惻然,料囚米有羨,即 白之郎官,請為槥以待死者。郎官稱善,共白於署部 都御史丁賓。賓大喜,從之。益發衣襦諸物,令夢暘給 散諸囚。已而秩滿,遷東樂民守禦所吏目。賓太息曰: 「吾署刑曹,祗見王郎中紹先及蘇司獄耳,惜也,紹先 死,而司獄又遠徙。」於是特獎夢暘而資遣之甚厚。郎 中沈珫嘗指獄戶曰:「此固生地獄也。自蘇司獄去,吾 不敢繫人矣。」其為士大夫嘉歎如此。

司獄部紀事

《能書錄》:秦獄吏程邈善大篆,得罪始皇,囚於雲陽獄。 增減大篆體,去其繁複,始皇善之,出為御史,因名其 書曰「隸書。」

《史記絳侯周勃世家》:勃免相,就國歲餘,每河東守尉 行縣至絳,勃自畏恐誅,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見之。 其後人有上書告勃欲反,下其事長安,逮捕勃治之。 勃恐,不知置辭,吏稍侵辱之。絳侯既出,曰:「吾嘗將百 萬軍,然安知獄吏之貴乎?」

《漢書韓安國傳》:安國坐法抵罪,蒙獄吏田甲辱安國, 安國曰:「『死灰獨不復然乎』?田曰:『然』。」即溺之。居無幾,梁 內史缺,漢使使者拜安國為梁內史,起徒中為二千 石。田甲亡,安國曰:「甲不就官,我滅而族。」甲肉袒謝,安 國笑曰:「公等足與治乎?」卒善遇之。

《公孫弘傳》:「弘少時為獄吏,有罪免,家貧,牧豕海上。」 《丙吉傳》:「丙吉治律令,為魯獄史,積功勞,稍遷至廷尉 右監,坐法失官,歸為州從事。武帝末,巫蠱事起,吉以 故廷尉監徵,詔治巫蠱郡邸獄。時宣帝生數月,以皇 曾孫坐衛太子事繫,吉見而憐之,又心知太子無事, 實重哀曾孫無辜,吉擇謹厚女徒,令保養曾孫,置間 燥」處。吉治巫蠱事,連歲不決。後元二年,武帝疾,往來 長楊五柞宮,望氣者言長安獄中有天子氣,於是上 遣使者分條中都官詔獄,繫者亡輕重,一切皆殺之。 內謁者令郭穰夜到郡邸獄,吉閉門拒使者不納,曰: 「皇曾孫在,他人亡辜死者猶不可,況親曾孫乎!」相守 至天明,不得入。穰還,以聞,因劾奏吉。武帝亦寤曰:「天 使之也。」因赦天下。郡邸獄繫者,獨賴吉得生,恩及四 海矣。曾孫病幾不全者數焉。吉數敕保養乳母,加致 醫藥,視遇甚有恩惠,以私財物給其衣食。

《太平御覽》:「武帝置中都獄官二十六所,世祖皆省,唯 廷尉及洛陽有詔獄。」

《漢書于定國傳》:「定國少學法于父,父死後,定國亦為 獄史,郡決曹,補廷尉史。」

《路溫舒傳》:「溫舒父為里監門,使溫舒牧羊。溫舒取澤 中蒲截以為牒編用寫書。稍習善求為獄小吏。因學 律令,轉為獄史,縣中疑事皆問焉。太守行縣,見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