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8 (1700-1725).djvu/34

此页尚未校对

「今皇孫、皇姪皆環衛之職,請以教授為名。」 從之。選京朝官通經者充。其後,又令王府記室、翊善、侍講分兼南、北宅教授。大中祥符二年,又有侍教之名。自是南、北院或有伴讀。

凡諸宮皆有教授,初無定員。是年,英宗以宗室自率 府副率已上八百餘人,奉朝請者四百餘人,而教官 纔六員,乃詔增置教授官。凡皇族年三十已上者百 一十三人,置講書四員,年十五已上者三百九人,增 置教授五員,年十四已下者別置小學教授十二員, 并舊六為二十七員,以分教之。其子弟不率教,俾教 「授官本位尊長具名申大宗正司,量行戒責。教授官 不職,大宗正司密訪以聞。」舊制,親賢宅置講書,紹興 十二年改為府。教授掌教親賢宅南班宗子。淳熙十 二年,詔建魏惠憲王府,置小學教授二員,以館職兼 充,掌訓。皇孫既長,趨朝謁,則不以小學名,而講習如 故。自後,皇姪、皇孫皆置教授。

光宗紹熙元年復置嘉王府翊善

按:《宋史光宗本紀》:「紹熙元年,復置嘉王府翊善,以祕 書郎黃裳為之。」

紹熙三年七月甲申,增嘉王府講讀官二員。

按:《宋史光宗本紀》云云。

寧宗開禧二年七月乙巳置沂王府小學教授

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金,親王府置傅、尉、長史,統司馬、文學參軍之屬。 按《金史百官志》:「親王府屬官:傅,正四品。掌師範輔導, 參議可否。若親王在外,亦兼本京節鎮同知。府尉,從 四品。本府長史,從五品。明昌三年改。掌警嚴侍從,兼 總統本府之事。司馬,從六品。同檢校門禁,總統府事。 文學二人,從七品。掌贊導禮儀,資廣學問。記室參軍, 正八」品。掌表牋書啟之事。大定七年八月始置。二十 年不專除,令文學兼之。諸駙馬都尉,正四品。提舉衛 紹王家屬,提舉,從六品。同提舉,從七品。「舊為《東海郡 侯》邑令、丞提舉鎬厲王家屬,提舉、同提舉;提控鞏國 公家屬,提控、同提控。」

元諸王府設王傅、傅、尉、司馬三員,而多寡不一。 按《元史百官志》:「諸王傅官,寬徹不花太子至齊王位 下,凡四十五王,每位下各設王傅、傅、尉、司馬三員。」傅、 尉唯寬徹不花、也不干、斡羅溫三王有之。自此以下 皆稱府尉,別於王傅之下,司馬之上。而三員並設,又 多寡不同,或少至一員,或多至三員者。齊王則又獨 設王傅一員。

世祖至元元年敕諸王設相銜判署朝政并僚屬及說書官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元年八月庚戌,命燕王署敕 諸王設僚屬及說書官。「丙辰,劉秉忠、王鶚、張文謙、商 挺言,燕王既署相銜,宜於省中別置幕位,每月一再 至,判署朝政。其說書官,皇子忙安以李磐為之,南木 合以高道為之。」

至元二十年三月丁巳,諸王勝納合兒設王府官三 員。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四年。皇子北安王置王傅。兼領軍需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四年十二月甲子。皇子 北安王置王傅。凡軍需及本位諸事。並以王傅領之。 至元二十七年。置王傅。聽諸王分地民訟。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七年五月「癸亥,敕諸王 分地之民有訟,王傅與所置監郡同治,無監郡者,王 傅聽之。庚午,復置諸王也只里王傅,秩正四品。」

成宗元貞二年置王相府行王傅事

按《元史成宗本紀》:元貞二年正月「丙戌,安西王傅鐵 赤脫鐵木而等復請立王相府。帝曰:『去歲阿難荅己 嘗面陳,朕以世祖定制諭之,今復奏請,豈欲以四川、 京兆悉為彼有耶?賦稅軍站皆朝廷所司,今姑從汝 請,置王相府,惟行王傅事』。」

武宗至大元年請置淇陽王王傅不許

按《元史武宗本紀》:至大元年「秋七月甲申,太師淇陽 王月赤察兒請置王傅,中書省臣謂異姓王無置傅 例,不許。」

至大三年,如例設王府官。

按《元史武宗本紀》:「至大三年秋七月庚寅,罷稱海也 可扎魯忽赤。定王藥木忽兒,乞如例設王府官六員, 從之。」

仁宗皇慶元年置濮陽王王傅官

按《元史仁宗本紀》:「皇慶元年五月壬寅,置濮陽王脫 脫木兒王傅官四員。」

延祐二年置諸王王傅官

按《元史仁宗本紀》,延祐二年六月己亥,置汝寧王察 八兒王傅官。七月置諸王斡羅溫孫王傅官四員。 延祐三年,置晉王安遠王周王部斷事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