檜不能致君如唐、虞,而欲導陛下為石晉。近者」禮部 侍郎曾開等引古誼以折之,檜乃厲聲責曰:「侍郎知 故事,我獨不知」,則檜之遂非愎諫,已自可見。而乃建 白令臺諫侍臣僉議可否,是蓋畏天下議己,而令臺 諫侍臣共分謗耳。有識之士皆以為朝廷無人,吁,可 惜哉!孫近傅會檜議,遂得參知政事,天下望治,有如 饑渴,而近伴食中書,漫不敢可「否事。檜曰『金可和,近 亦曰可和;檜曰『天子當拜,近亦曰當拜』』。」臣嘗至政事 堂,三發問而近不答,但曰「已令臺諫、侍從議矣。」嗚呼! 參贊大政,徒取充位如此,有如敵騎長驅,尚能折衝 禦侮邪?臣竊謂秦檜孫近亦可斬也。臣備員樞屬,義 不與檜等共戴天,區區之心,願斷三人頭,竿之槁街, 然後羈留金使,「責以無禮,徐興問罪之師,則三軍之 士不戰而氣自倍。不然,臣有赴東海而死爾,寧能處 小朝廷求活邪?」書既上,檜以銓狂妄凶悖,鼓眾劫持, 詔除名、編管昭州,仍降詔播告中外,給舍、臺諫及朝 臣多救之者。檜迫於公論,乃以銓監廣州鹽倉。明年, 改簽書威武軍判官。十二年,諫官羅汝楫劾銓飾非 「橫議,詔除名,編管新州。」十八年,新州守臣張棣訐銓 與客唱酬,謗訕怨望,移謫吉陽軍。二十六年,檜死,銓 量移衡州。銓之初上書也,宜興進士吳師古鋟木傳 之金人,募其書千金。其謫廣州也,朝士陳剛中以啟 事為賀。其謫新州也,同郡王廷珪以詩贈行,皆為人 所訐。師古流袁州,廷珪流辰州,剛中謫知虔州安遠 縣,遂死焉。三十一年,銓得自便。孝宗即位,復奉議郎、 知饒州。召對,言修德結民,練兵觀釁。上曰:「久聞卿直 諒。」除吏部郎官。隆興元年,遷祕書少監,擢起居郎。論 史官失職者四:一謂記注不必進呈,庶人主有不觀 史之美;二謂唐制二史立螭頭之下,今在殿東南隅, 言動未嘗得聞;三謂二史立後殿而前殿不立,乞於 前後殿皆分日侍立。四謂史官欲其直前,而閤門以 未嘗預牒,以今日無班次為辭。乞自今直前言事,不 必豫牒閤門,及以有無班次為拘。詔從之。兼侍講、國 史院編修官。因講《禮記》,曰:「君以禮為重,禮以分為重, 分以名為重。願陛下無以名器輕假人。」又進言乞都 建康。謂:「漢高入關中,光武守信都,大抵與人鬥,不搤 其吭,拊其背,不能全勝。今日大勢,自淮以北,天下之 吭與背也;建康則搤之、拊之之地也。若進據建康,下 臨中原,此高光興王之計也。」詔議行幸,言者請紓其 期,遂以張浚視師圖恢復,侍御史王十朋贊之。克復 宿州,大將李顯忠私其金帛,且與邵宏淵忿爭,軍大 潰。十朋自劾,上怒甚。銓上疏願毋以小衂自沮。時旱 蝗星變,詔問政事闕失,銓應詔上書數千言,始終以 《春秋》書災異之法。言政令之闕有十,而上下之情不 合亦有十。且言:「堯、舜明四目,達四聰,雖有共、鯀,不能 塞也。秦二世以趙高為腹心,劉、項橫行而不得聞;漢 成帝殺王章,王氏移鼎而不得聞;靈帝殺何武、陳蕃, 天下橫潰而不得聞;梁武信朱异,侯景斬關而不得 聞;隋煬帝信虞世基,李密稱帝而不得聞;唐明皇逐 張九齡,安、史胎禍而不得聞。陛下自即位以來,號召 逐客,與臣同召者張燾、辛次膺、王大寶、王十朋,今燾 去矣,次膺去矣,十朋去矣,大寶又將去,惟臣在爾。」以 言為諱,而「欲塞災異之源,臣知其必不能也。」銓又言: 「昔周世宗為劉旻所敗,斬敗將何徽等七十人,軍威 大震,果敗旻,取淮南,定三關。夫一日戮七十將,豈復 有將可用,而世宗終能恢復,非庸懦者去,則勇敢者 出耶?近宿州之敗,士死於敵者滿野,而敗軍之將以 所得之金賂權貴以自解。上天見變昭然,陛下非信 賞必罰以應天不可。」其論納諫曰:「今廷臣以箝默為 賢,容悅為忠,馴至興元之幸,所謂一言喪邦。」上曰:「非 卿不聞此,金人求成。」銓曰:「金人知陛下銳意恢復,故 以甘言款我,願絕口勿言『和』字。」上以邊事全倚張浚, 而王之望、尹穡專主和排浚,銓廷責之。兼權中書舍 人、同修國史。張浚之子栻賜金紫,銓繳奏之,謂不當 如此待勳臣子。浚雅與銓厚,不顧也。十一月,詔以和 戎遣使大詢於庭,侍從、臺諫預議者凡十有四人,主 和者半,可否者半,言不可和者,銓一人而已。乃獨上 一議曰:「京師失守自耿南仲主和,二聖播遷自何栗 主和,維揚失守自汪伯彥、黃潛善主和,完顏亮之變 自秦檜主和。」議「者乃曰:『外雖和而內不忘戰,此向來 權臣誤國之言也。一溺於和,不能自振,尚能戰乎』?」除 宗正少卿,乞補外,不許。先是,金將蒲察徒穆大、周仁 以泗州降,蕭琦以軍百人降,詔並為節度使。銓言:「受 降古所難,六朝七得河南之地,不旋踵而皆失。梁武 時,侯景以河南來奔,未幾而陷臺城。宣政間,郭藥師 自燕、雲來降,未幾為中國患。今金之三大將內附,高 其爵祿,優其部曲,以繫中原之心,善矣。然處之近地, 萬一包藏禍心,或為內應,後將噬臍。願勿任以兵柄, 遷其眾於湖廣,以絕後患。」二年,兼國子祭酒,尋除權 兵部侍郎。八月,上以災異,避殿減膳,詔廷臣言闕政 急務。銓以振災為急務,議和為闕政。其《議和之書》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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