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9 (1700-1725).djvu/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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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吏部擬官,舊視職田有無,不問多寡,以是不均。絳 為覈其實,以多寡為差,其有名而無實者皆不用,人 以為便。初,改判禮院為知禮儀事。自絳建請使契丹, 還,請知鄧州。距州百二十里有美陽堰,引湍水溉公 田,水來遠而少,利不及民,濱堰築新土為防,俗謂之 墩者,大小又十數,歲數壞,輒調民增築。奸人蓄薪菱 以時其急,往往盜決堰,故百姓苦之。絳按召信臣六 門堰故跡,距城三里,壅水注鉗廬陂,溉田至三萬頃。 請復修之,可罷州人歲役,以水與民,未就而卒,年四 十六。絳以文學知名一時,為人修潔醞藉,所至大興 學舍。嘗請諸郡立學,在河南修國子學,教諸生自遠 而至者數百人。好施宗族,喜賓客,以故卒之日,家無 餘貲。有文集五十卷。子景初、景溫、景平、景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