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跡。後以尚書職方員外郎,為江、浙、荊湖、福建、廣南路 提點坑冶鐵錢事,行至萬州,道病卒。

孔文仲

按《宋史》本傳:「文仲,字經父,臨江新喻人。性狷直,寡言 笑,少刻苦問學,號博洽。舉進士,南省考官呂夏卿稱 其詞賦贍麗,策論深博,文勢似荀卿、揚雄。白主司,擢 第一。調餘杭尉。恬介自守,不事請謁。轉運使在杭,召 與議事,事已,馳歸,不詣府。人問之,曰:『吾於府無事也』。」 再轉台州推官。熙寧初,翰林學士范鎮以制舉薦,對 策九千餘言,力論王安石所建理財訓兵之法為非 是,宋敏求第為異等。安石怒,啟神宗御批,罷歸故官, 齊掞、孫固封還御批。韓維、陳薦、孫永皆力言文仲不 當黜,五上章不聽。范鎮又言:「文仲草茅疏遠,不識忌 諱,且以直言求之,而又罪之,恐為聖明之累。」亦不聽。 蘇頌嘆曰:「方朝廷求賢如饑渴,有如此人而不見錄, 豈其論太高而難合邪?言太激而取怨邪?」吳充為相, 欲寘之館閣,又有忌之者,僅得國子直講,學者方用 《王氏經義》進取,文仲不習其書,換為三班主簿,出通 判保德軍。時征西夏,眾數十萬,皆道境上,久不解,邊 人厭苦。文仲陳三不便曰:「大兵未出,而丁夫預集河 東,顧夫勞民而損費;諸路出兵,首尾不相應,虞、夏、商、 周之盛,未嘗無外侮。然懷柔制禦之要,不在彼而在 此也。」元祐初,哲宗召為祕書省校書郎,進禮部員外 郎。有言:「皇族唯楊、荊二王得稱皇叔,餘宜各系其祖, 若唐人稱諸王孫之比。」文仲曰:「上新即位,宜廣敦睦 之義,不應疏間骨肉。」議遂寢。遷起居舍人,擢左諫議 大夫。日食七月朔。上疏修五事,曰:「邪說亂正道,小人 乘君子、遠服侮中國、斜封奪公論,人臣輕國命,宜察 此以消厭兆祥。」論青苗、免役,首困天下,保甲、保馬、茶 鹽之法為遺螫留蠹。改中書舍人,三年同知貢舉。文 仲先有寒疾,及是晝夜不廢職。同院以其形瘵,勸之 先出,或居別寢。謝曰:「居官則任其責,敢以疾自便乎!」 於是疾益甚,還家而卒,年五十一。士大夫哭之皆失 聲。蘇軾拊其柩曰:「世方嘉軟熟而惡崢嶸,求勁直如 吾《經》父者,今無有矣。」詔厚恤其家,命弟平仲為江東 轉運判官,視其葬。初,文仲與弟武仲、平仲皆以文聲 起江西,時號「三孔。」後追貶梅州別駕。元符末,復其官。 有文集五十卷。

孫永

按《宋史》本傳,「永字曼叔,世為趙人,徙長社。年十歲而 孤,祖給事中沖列為子。行蔭將作監主簿,肄業西學。 郡試常第一,沖戒之曰:『洛陽英雋所萃,汝年少,不宜 多上人』。自是不復試。沖卒,喪除,復列為孫,換試御,擢 進士第,調襄城尉、宜城令,至太常博士。御史中丞賈 黯薦為御史,以母老不就。韓琦讀其詩歎譽之,引為」 諸王府侍讀。神宗為潁王,出新錄《韓非子》畀宮僚讎 定,永曰:「非險薄刻核,其書背《六經》之旨,願毋留意。」王 曰:「廣藏書之數耳,非所好也。」及為皇太子,進舍人。即 位,擢天章閣待制,安撫陝西民。景詢外叛,詔捕送其 孥,勿以赦原。永言:「陛下新御極,曠澤流行,惡逆者猶 得虧除。今緣坐者弗宥,非所以示信也。」歷河北、陝西 都轉運使。時邊用不足以解鹽市馬別為一司,外臺 不得與。永奏曰:「鹽馬,國之大計,使主者專其柄,既無 以統隸,苟為非法,孰從而制之?」加龍圖閣直學士、知 秦州。王韶以布衣入幕府,建《取熙河策》,永折之曰:「邊 陲方安靜,無故騷動,恐變生不測。」會新築劉家堡失 利,眾請戮偏裨以塞責,永曰:「居敵必爭之地,軍孤援 絕,《兵法》所謂不得而守者也。尤人以自免,於我安乎?」 竟用是降天章閣待制、知和州,以詳定《編敕》知審官 東院。召還,神宗問:青苗、助役之法於民便否?對曰:「法 誠善,然強民出息輸錢代徭,不能無重斂之患。若用 以資經費,非臣所知也。」時倉法峻密,庾吏受百錢則 黥為「卒,府史亦如之。」神宗又問:「此法既下,吏尚為姦 乎?」對曰:「強盜罪死,犯者猶眾,況配潁邪?使人畏法而 不革心,雖在府史,臣亦不敢必其無犯也。」議復肉刑, 事下永,永奏曰:「刻人肌膚,深害仁政,漢文帝所不忍, 陛下忍之乎?」神宗曰:「事固未決,待卿始定耳。」不果行。 復學士,知瀛州。河決於貝、瀛、冀尤甚,民租以災免者, 州縣懼常平法,徵催如故,永連章論止,神宗從之,仍 命發廩粟以振。白溝巡檢趙用,以遼人漁界河,擅引 兵北渡,蕩其族帳,遼持此兆釁,數暴邊上。神宗遣使 問故,永請正用罪以謝,未報,遼屯兵連營亙四十里, 永好諭之曰:「彊吏冒禁,已寘之獄矣,今何為者?」敵意 解,但求醪糒犒師而旋。進樞密直學士、知開封府。呂 嘉問言,吏欲使都人列肆輸錢以免直。下府詢究,曹 掾以為便,永占書紙尾不暇省。既乃行市易抵當法, 貸民錢而為之期,有不能償而死者,神宗頗知之。嘉 問妄變其名以罔聽。神宗慮立法未盡,詔永及韓維 究實。永奏言:「市算下逮錐刀,為人患苦。」御史張琥劾 永棄同即異,罷為提舉中太一宮。元豐中,判軍器監。 有司病皮革不給,嚴隱匿之科,亡賴輩肆情為訐,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