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9 (1700-1725).djvu/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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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大功,哲宗自能言之,正為宮中有不得志於宣仁 者,因生誣謗,欲辨白其事,須重脩《實錄》,具以保立勞 效,昭示來世,此朕選卿意也。」同乞以所得聖語宣付 史館,仍記於《實錄》卷末。張俊乞復其田產稅役,令一 卒持書瑞昌,而凌悖其令郭彥參,彥參繫之獄。俊訴 於朝,命罷彥參,同併封還二命。俄除集英殿脩撰、知 衢州,以疾辭,除徽猷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觀。七年 秋,以禮部侍郎召還,未數日,除御史中丞。車駕自建 康回臨安,同奏:「旋蹕之初,去淮益遠,宜遣重臣出按 兩淮,詢人情利病,察官吏侵擾,縱民耕墾,勿收租稅, 數年之後,田野加闢,百姓足而國亦足矣。」乃遣樞密 使王庶視師,同乞以此奏,府庶詢究罷行。又言:「江浙 困於月樁錢,民不聊生。」上為減數千緡。又言:「吳玠屯 師興利,而西川人力已困。玠頃年嘗講屯田,願聞其 積穀幾何,減饋運幾何,趙開、李迨相繼為都漕,先後 饋運各幾何,令制、漕」、帥司條具以聞,然後按實講究, 以紓民力。又言:「國家養兵,不為不多,患在於偏聚而 不同力,自用而不同心。今韓世忠在楚,張俊在建康, 岳飛在江州,吳玠在蜀,相去隔遠,情不相通。今陛下 遣樞臣王庶措置邊防,宜令庶會集將帥,諭以國體, 協心共議禦敵,常令諸軍相接,以常山蛇勢,一意國 家,無分彼此,緩急應援皆有素定之術。」詔付王庶,出 示諸將,同乞郡。除顯謨閣直學士、知湖州。復召請祠, 詔提舉江州太平觀。紹興二十年,卒。

魏矼

按《宋史》本傳:「矼字邦達,和州歷陽人,唐丞相知古後 也。少穎悟,時方尚《王氏新說》,矼獨守所學。宣和二年, 上舍及第。建炎四年,召赴闕,詔改宣教郎,除詳定一 司敕令所刪定官。紹興元年,遷樞密院計議官,遷考 功郎。會星變,矼因轉對,言治平間,彗出東方,英宗問 輔臣所以消弭之道,韓琦以明賞罰為對。比年以來, 賞之所加,有未參選而官已升朝者,有未經任而輒 為正郎者,罰之所加,有未到任而例被衝替者,有罪 犯同而罰有輕重者。」力言大臣黜陟不公,所以致異。 上識其忠,擢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臨安火,延燒 數千家,獻諛者謂非災異,矼言:《春秋》定、哀間,數言火 災,說者謂孔子有德而魯不能用,季「孫有惡而不能 去,故天降之咎。今朝廷之上有姦慝邪佞之人未逐 乎百執事之間,有朋附奔競之徒未汰乎?搢紳有公 忠宿望及抱道懷藝、有猷有守之士未用乎在位之 人畏人軋己,方且蔽賢,未聞推誠盡公,旁招俊乂。宜 鑒定哀之失,甄別邪正,亟加進用。」內侍李廙飲韓世 忠家,刃傷弓匠,事下廷尉,矼言:「內侍出入宮禁,而狼 戾發於盃酒,乃至如此,豈得不過為之慮?建炎詔令, 禁內侍不得交通主兵官及預朝政,違者處以軍法。 乞申嚴其禁,以謹履霜之戒。」於是廙杖脊配瓊州。遷 侍御史,賜矼五品服。時朱勝非獨相,矼論:勝非無所 建明,惟知今日進呈一二細故,明日啟擬一二故人, 而機務不決,軍政不脩,除授挾私,賢士解體。又疏其 五罪,詔令勝非持餘服。又言:「國家命令之出,必先錄 黃,其過兩省,則給舍得以封駮,其下所屬,則臺諫得 以論列,此萬世良法也。竊聞近時三省、樞密院間有 不用錄黃而直降指揮者,亦有雖畫黃而不下六部 者,望並依舊制。」劉豫挾金人入寇,宰相趙鼎決親征 之議,矼請扈從,因命督江上諸軍。時劉光世、韓世忠、 張俊三大將權均勢敵,又懷私隙,莫肯協心。矼首至 光世軍中,諭之曰:「賊眾我寡,合力猶懼不支,況軍自 為心,將何以戰?為諸公計,當思為國雪恥,釋去私隙, 不獨有利於國,亦將有利其身。」光世許之,遂勸其貽 書二帥,示以無他。二帥復書交歡,光世以書聞,由此 眾戰屢捷,軍聲大振。上至平江,魏良臣、王綸使金回, 約再遣使,且有恐迫語。矼請罷「講和」二字,飭厲諸將, 力圖攻取。會金屢敗遁去,使亦不遣。遷祕書少監。矼 在職七閱月,論事凡百二十餘章。尋乞補外,除直龍 圖閣、知泉州,以親老辭,知建州。尋召還,丐祠,不允,除 權吏部侍郎。八年,金使入境,命矼充館伴使。矼言:「頃 任御史,嘗論和議之非,今難以專論。」秦檜召矼至都 堂,問其所以不主和之意,矼具陳敵情難保,檜諭之 曰:「公以智料敵,檜以誠待敵。」矼曰:「相公固以誠待敵, 第恐敵人不以誠待相公耳。」檜不能屈,乃改命吳表 臣詔金使入境,欲屈己就和,令侍從、臺諫條奏來上, 矼言:「臣素不熟敵情,不知使人所需者何禮,陛下所 以屈己者何事。賊豫為金人所立,為之北面。陛下承 祖宗基業,天命所歸,何藉於金國乎?傳聞奉使之歸, 謂金人悉從我所欲,必無難行之禮,以重困我。陛下 何過自取侮乎?如或不可從之事,儻輕許之,他時反 為所制,號令廢置,將出其手,一有不從,便生兵隙。予 奪在彼,失信在我,非計之得也。雖使還我空地,如之 何而可保?雖欲寢兵,如之何而可寢?雖欲息民,如之 何而可息?非計之得也。陛下既欲為親少屈,更願審 思天下治亂之機,酌之群情,擇其經久可行者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