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金果渝盟,除徽猷閣待制、知穎昌府。時河南新疆 初復,無敢往者,橐即日就道,次壽春,則穎已不守,改 處州,又改廣州。兵興後,廣東盜賊無寧歲,十年九易 牧守,橐盡革弊政,以恩先之。留鎮三年,民夷悅服。初, 朝廷移韓京一軍屯循州,會郴寇駱科犯廣西,詔遣 京討之。橐奏:「廣東累年困於寇賊,自京移屯,敵稍知 畏。今悉軍赴廣西,則廣東危矣。」檜以橐為京地,坐稽 留機事,降秩。屢上章告老,改婺州。請不已,遂致仕。又 十二年,以疾卒於家,年六十六。橐博學剛介,不事產 業,先世田廬,悉推予兄弟。在廣積年,四方聘幣,一不 入私室。既謝事歸剡中,僑寓僧寺,日糴以食,處之泰 然。王十朋為《風土賦》,論近世會稽人物曰:「杜祁公之 後有陳德應云。」
洪擬
按《宋史》本傳:「擬字成季,一字逸叟,鎮江丹陽人。本弘 姓,其先有名璆者,嘗為中書令,避南唐諱,改今姓。後 復避宣祖廟諱,遂因之。擬登進士甲科,崇寧中,為國 子博士,出提舉利州路學事,尋改福建路。坐譴,通判 鄆州,復提舉京西北路學事,歷湖南、河北東路。宣和 中,為監察御史,遷殿中,進侍御史。時王黼、蔡京更用」 事,擬中立無所附會。殿中侍御史許景衡罷,擬亦坐 送吏部知桂陽軍,改海州。時山東盜起,屢攻城,擬率 兵民堅守。建炎間,居母憂,以祕書少監召,不起。終喪, 為起居郎、中書舍人。言:「兵興累年,饋餉悉出於民,無 屋而責屋稅,無丁而責丁稅,不時之須,無名之斂,殆 無虛日,所以去而為盜。今關中之盜不可急,宜求所 以弭之;江西之盜不可緩,宜求所以滅之。夫豐財者, 政事之本,而節用者,又豐財之本也。」高宗如越,執政 議移蹕、饒、信間,擬上疏力爭,謂:「舍四通五達而趨偏 方下邑,不足以示形勢,固守禦。」遷給事中、吏部尚書。 言者以擬未嘗歷州縣,以龍圖閣待制知溫州。宣撫 使孟庾總師討閩寇,過郡,擬趣使赴援。庾怒,命擬犒 師。擬借封樁錢用之,己乃自劾。賊平,加秩一等,召為 禮部尚書,遷吏部。渡江後,法無見籍,吏隨事立文,號 為省記,出入自如。至是,修《七司敕令》,命擬總之,以舊 法及續降指揮詳定成書上之。金人再攻淮,詔日輪 侍從赴都堂,給札,問以攻守之策。擬言:「國勢彊則戰, 將士勇則戰,財用足則戰,我為主,彼為客則戰。陛下 移蹕東南,前年幸會稽,今年幸臨安,興王之居,未有 定議,非如高祖在關中,光武在河內也。以國勢論之, 可言守,未可言戰。」擬謂時相姑議戰以示武,實不能 戰也。紹興三年,以天旱地震,詔群臣言事,擬奏曰:「法 行公則人樂而氣和;行之偏則人怨而氣乖。試以小 事論之,比者,監司守臣獻羨餘則斥之,宣撫司獻則 受之,是行法止及疏遠也。有自庶僚為侍從者,臥家 視職,未嘗入謝,遂得美職而去。若鼓院官移疾廢朝 謁,則斥罷之,是行法止及穴賤也。榷酤立法甚嚴,犯 者籍家財充賞,大官勢臣連營列障,公行酤賣,則不 敢問,是行法止及孤弱也。小事如此,推而極之,則怨 多而和氣傷矣。」尋以言者罷為徽猷閣直學士、提舉 江州太平觀。始,擬兄子駕部郎官興祖與擬上封事, 侵在位者,故父子俱罷。起知溫州、提舉亳州明道宮。 卒,年七十五,諡文憲。初,擬自海州還居鎮江,趙萬叛 兵逼郡,守臣趙子崧戰敗,遁去。擬挾母出避,遇賊至, 欲兵之,擬曰:「死無所避,願勿驚老母。」賊舍之,他賊又 至,臨以刃,擬指其母曰:「此吾母也,幸勿怖之。」賊又舍 去。有《淨智先生集》及注杜甫詩二十卷。
許忻
按《宋史》本傳:「忻,拱州人,宣和三年進士。高宗時為吏 部員外郎,有旨引見。是時,金國使人張通古在館,忻 上疏極論和議不便,曰:『臣兩蒙召見,擢寘文館。今茲 復降睿旨引對,今見陛下於多故之時,欲采千慮一 得之說,以廣聰明,是臣圖報萬分之秋也,故敢竭愚 而效忠。臣聞金使之來,陛下以祖宗陵寢廢祀徽宗 皇帝、顯肅皇后梓宮在遠,母后春秋已高,久闕晨昏 之奉;淵聖皇帝與天族還歸無期,欲屈己以就和,遣 使報聘,茲事體大,固已詔侍從、臺諫各具所見聞矣。 不知侍從、臺諫皆以為可乎?抑亦可否雜進,而陛下 未有所擇乎?抑亦金已恭順,不復邀我以難行之禮 乎?是數者,臣所不得而聞也。請試別白利害,為陛下 詳陳之』。」夫金人始入寇也,固嘗云講和矣。靖康之初, 約肅王至大河而返,已而挾之北行,訖無音耗,河朔 千里焚掠無遺,老稚係纍而死者億萬計,復破威、勝、 隆德等州。淵聖皇帝嘗降詔書,謂金人渝盟,必不可 守。是歲又復深入,朝廷制置失宜,都城遂陷。敵情狡 甚,懼我百萬之眾必「以死爭也。止我諸道勤王之師, 則又曰講和矣。」乃邀淵聖出郊,次邀徽宗繼往,追取 宗族,殆無虛日,傾竭府庫,靡有孑遺。公卿大臣類皆 拘執,然後偽立張邦昌而去。則是金人所謂講和者, 果可信乎?此已然之禍,陛下所親見。今徒以王倫繆 悠之說,遂誘致金人,責我以必不可行之禮,而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