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10 (1700-1725).djvu/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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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乞收成命,以彰聖孝。」帝怒,奪俸三月。時帝欲尊崇 本生,芬偕其僚連章極諫。及張璁、桂萼、方獻夫驟擢 學士,芬及同官楊維聰、編修王思羞與同列拜疏乞 罷。未幾,復偕同官楊慎等伏左順門哭爭。帝怒,下獄 廷杖,奪俸如初。旋遭母喪歸,卒於家,年四十四。世稱 「忠孝狀元。」芬丰神玉立,負氣峻厲,端居竟日無倦容。 夜則計過自訟,以倡明絕學為己任。其學貫串諸經, 兼通天文律曆,而尤精於《周禮》。嘗曰:「《周禮》視《儀禮》,《禮 記》,猶蜀之視吳、魏也。賈氏謂《儀禮》為本,《周禮》為末,妄 矣。朱子不加是正,何也?」病革,其子請所言,惟以未及 表章《周禮》為恨。學者稱梓溪先生。萬曆中,追諡文節。 先是,修撰羅倫以諫謫福建提舉,踰六十年而芬繼 之,與倫同鄉同官,所謫地與官又同,福建士大夫遂 祀芬配倫云。桐,字來鳳,揚州人。鄉試第一,與芬同進 士及第,授編修。既諫南巡,並跪闕下,受杖奪俸。嘉靖 中,以侍讀出為湖廣右參議,累擢國子祭酒,禮部右 侍郎。

羅僑

按《明外史》本傳:「僑字維升,吉水人。性純靜,寡嗜慾,受 業張元禎,講學里中。舉弘治十二年進士,除新會知 縣,有惠愛。正德初,入為大理右評事。五年四月,京師 旱霾,上疏曰:『臣聞人道理則陰陽和,政事失則災沴 作。頃因京師久旱,陛下特沛德音,釋逋戍之囚,弛株 連之禁,而齋禱經旬,雨澤尚滯,臣竊以為天心仁愛 未已也。陛下視朝或至日昃,狎侮群小,號呶達旦,其 何以承天心、基大業乎?文網日密,誅求峻急,盜賊白 晝殺人,百姓流移載道,而宰執諫臣卒不聞有一言 入告者,此壅蔽之大患也。古者進退大臣,必有體貌, 黥劓之罪不上大夫。邇來公卿去不以禮。先朝耆舊 如劉大夏者,謫戍窮邊,已及三載,陛』」下置之不問,非 所以敬大臣也。本朝律例,參酌古今,足以懲奸而蔽 罪。近者法司承望風旨,巧中善類。《傳》曰:「賞僭則及淫 人,刑濫則及善人。不幸而過,寧僭無濫。」今之刑罰,濫 孰甚焉。願陛下慎逸遊,屏玩好,放棄小人,召還舊德, 與在廷臣工宵旰圖治。并敕法官慎守成律,即有律 輕情重者,亦必奏請「裁決,毋擅有重輕,庶可上弭天 變,下收人心。」時朝士久以言為諱。僑疏上,自揣必死, 輿櫬待命。劉瑾果大怒,欲抵極刑,降中旨詰責數百 言,令廷臣議罪。大學士李東陽力救,得改原籍教官。 自僑上疏,交親莫敢視。得薄譴,乃交相慶。其秋瑾敗。 尋召復官,引病去。宸濠反,王守仁起兵吉安,僑首赴 義。世宗即位,即家授台州知府。建忠節祠,祀方孝孺。 延布衣張尺,詢民間疾苦。歲時循行阡陌,課農桑,講 明冠婚喪祭禮,境內大治。嘉靖二年舉行卓異,都御 史姚鏌上書訟僑曰:「人臣犯顏進諫,自古為難。至若 首擊豺狼之橫,獨處雷霆之下,難又甚焉。」曩八黨弄 權,逆瑾亂政,廷臣結舌,全軀自保。而給事「中劉𦶜、評 事羅僑,殉國忘身,發摘時弊,幸存餘息,遭遇聖朝,謂 宜顯加獎擢,用厲具臣。乃僑知台州,𦶜知長沙,使懷 忠竭節之士,淹於常調,臣竊為朝廷惜之。」詔納其言, 擢僑廣東左參政。未幾,上疏引年,竟歸。撫按並請留, 吏部又牒趣不得已之官。踰年,遂謝病去。僑敦行誼, 動則古人,羅洪先居喪不廢講學,僑以為不應古禮 遺書,責之。其峭直如此。

宿進

按《明外史羅僑傳》:「正德五年秋,劉瑾敗,刑部員外郎 夾江宿進疏陳六事:一言忤逆瑾死者,內臣如王岳、 范亨,言官如許天錫、周鑰,並宜卹。一請斥附瑾大臣 兵部尚書王敞等,而治內侍餘黨晡。時張永急傳旨 召李東陽等,言帝怒甚,欲親鞫之,且趣入見。東陽聞 帝已中酒,語永曰:『後生狂妄,且日暮非見君時,請奏 上寬之』。」永入,少頃,執進至午門,杖五十,斥為民。蓋瑾 雖死,其餘黨猶熾也。進斥歸,卒於家。世宗初,贈光祿 少卿。

戴冠

按《明外史張士隆傳》:「冠,吉水人,官戶部主事。與士隆 共陳時事,其疏略曰:『古人理財,務去穴食。近京師勢 要家子弟僮奴苟竊爵賞,錦衣官屬,數至萬餘,次者 係籍勇士,投充監局匠役,不可數計,皆國家蠹也。歲 漕四百萬,宿有贏餘。近絀水旱,所入不及前,而歲支 反過之,計為此輩耗三之一。陛下何忍以赤子膏血 養無用之蠹乎?兵貴精不貴多。邊軍生長邊土,習戰 陣,足以守禦。今遇警輒發京軍,而宣府調入京操之 軍,累經臣下論列,堅不遣還。不知陛下何樂於邊軍 而不為關塞慮也?天子藏富天下,務鳩聚為帑藏,是 匹夫商賈計也』。」逆瑾既敗,所籍財產不歸有司,而貯 之豹房,遂創新庫。夫供御之物,內有「監局,外有部司, 此庫何所用之?」疏入,帝大怒,貶廣東烏石驛丞。嘉靖 初,起官,歷山東提學副使。以清介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