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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司禮中官諭退,不從。獻民曰:「輔臣尤宜力爭。」希周乃

詣內閣告毛紀,紀及石珤亦赴左順門跪伏。帝復遣 中官諭退,猶不起。自辰迄午,帝大怒,遣錦衣先執為 首者。於是豐熙、張翀、余翱、余寬、黃待顯、陶滋、相世芳、 毋德純八人並繫詔獄。楊慎、王元正乃撼門大哭,眾 皆哭,聲震闕廷。帝益怒,命盡錄諸臣姓名。時有不在 列者,其親故以不預義舉為嫌,多為代書。日至申命, 五品以下馬理等百三十四人盡繫詔獄,四品以上 及司務洪伊等六十五人俱待罪。已,并伊等繫獄。居 二日,錦衣以諸囚請命,杖於廷,人三十,而切責孟春 等停俸四月,編修王相等十八人俱杖死,熙等及慎、 元正俱謫戍。自是縉紳喪氣,璁、萼勢大張。其日始下 孟春等前疏責曰:「朕嗣承大統,祗奉宗廟,尊崇大禮, 自出朕心。孟春等毀君害政,變亂是非。且張璁等所 上十三條,尚留中未發,安得先知?其以實對。」於是孟 春等具疏伏罪,言:「璁等所條者,於未進之日,先以私 稿示人。且有副本存通政司,故臣等知之。臣等忝從 大臣後,得與議禮之末。竊以璁等欺罔,故昌言論辨, 以瀆天聰,罪應萬死。惟望聖明加察,辨,其孰正孰邪, 孰為忠鯁,孰為逢迎,則臣等雖死亦幸。」帝復責孟春 等抗命,令自列為首者以聞。孟春等復言:「臣與尚書 秦金、金獻民、趙鑑、趙璜、俞琳,侍郎王承裕、鄭岳、劉玉、 陳雍,都御史王時中、張潤,通政張瓚、陳霑,參議」陳經、 葛襘,少卿張縉、徐文華,寺丞袁宗儒、毛伯溫等均效 涓埃之助。心惟一理,口實一詞,竟不自知其同陷於 狂愚,而實無容於倡率也。帝怒曰:「孟春結眾逞忿,豈 大臣事君之道?法宜重治,姑從輕奪俸一月。通政職 司封納,何不謹嚴,使人得窺伺。自今各修職業,毋得 煩言。」孟春累被嚴譴,守之不變。給事中陳洸,先以奉 使回籍,居二年始復命,在道聞擢湖廣僉事,大怒,仍 以舊官上疏言:「張璁等危言論禮,而當道者目為逢 君,曲肆排阻,且結內朋黨。必欲陛下為人後虧父子 之恩,短壽安太后之喪。尚書喬宇、文選郎夏良勝,用 舍任意,排擠賢豪。京缺則專於己,外補則推於人。前 給事中于桂、閻閎、史道,御史曹嘉素稱剛直,則擯之 外服;陛下特用席書,則交章阻抑,謂不由吏部,其專 擅可見。乞削宇良勝官,召還桂等,作敢言之氣。」章下 吏部。孟春言洸已外補,猶冒舊銜,假名建言,紊亂國 典,宜究問。帝不從,特召還桂等,洸亦復故官,而謫良 勝於外。旋出孟春為南京工部左侍郎。故事,南部止 侍郎一人。時已有右侍郎張琮,復以孟春為左,蓋賸 員也。孟春屢疏引疾,至六年春始得請。及《明倫大典》 成,削其籍。久之,卒於家。隆慶初,贈禮部尚書,諡文簡。 孟春師李東陽,學問該博,立朝以直節顯,士論重之。

王元正

按《明外史何孟春傳》:「元正字舜卿,盩厔人。正德六年, 與楊慎同舉進士,由庶吉士授檢討。武宗幸宣、大,元 正述《五子之歌》以諷。竟以爭大禮,謫戍茂州,卒。隆慶 初,贈修撰。」

楊慎

按《列朝詩集》,慎字用修,新都人,少師文忠公廷和之 子也。七歲作《擬古戰場文》,有曰:「青樓斷紅粉之魂,白 日照青苔之骨。」時人傳誦,以為淵雲再出。正德辛未, 舉會試第二,廷試第一,授翰林修撰。武廟閱天文書, 星名注:張又作「汪。」張下問欽天監及史館,皆莫知。用 修曰:「法張,柳星也。」歷引《周禮》《史》《漢書》,以復湖廣土官, 水盡源通塔平長官司入貢。同官疑為三地名,用修 曰:「此六字地名也。」取《大明官制》証之。嘉靖癸未,修《武 廟實錄》,總裁二閣老,盡取稿草屬刊定焉。甲申七月, 兩上議大禮疏,率群臣撼奉天門,大哭,廷杖者再,斃 而復甦。謫戍雲南永昌衛,投荒三十餘年,卒於戍,年 七十有二。用修在滇,世廟意不能忘,每問楊慎云何, 閣臣以老病對,乃稍解。用修聞之,益自放。嘗醉胡粉 傅面,作雙丫髻,插花,諸伎擁之,游行城市。諸夷酋以 精白綾作裓遺,諸伎服之。酒閒乞書,醉墨淋漓,諸酋 輒購歸,裝潢成卷。嘗語人曰:「老顛欲裂風景,聊以耗 壯心,遣餘年耳。」著述最富,詩文集之外,凡百餘種,皆 盛行於世。

劉天民

按《列朝詩集》,天民字希尹,濟南人。正德甲戌進士,除 戶部主事。諫南巡,廷笞三十。改吏部稽勳,泣諫大禮, 又笞三十。歷文選郎中,調壽州知州。臺諫論救,不報。 凡京官外謫,出都門,以眼紗自蔽。希尹過部門,選人 數千擁其馬,不得行,擲眼紗於地曰:「吾無媿於衙門, 使汝輩得見吾面目耳。」累遷至河南副使。

唐冑

按《明外史》本傳:「字平侯,瓊山人。弘治十五年進士。 授戶部主事,以憂歸。劉瑾斥諸服除久不赴官者,坐 奪職。瑾誅,召用,以母老不出。嘉靖初,起故官。疏諫內 官織造,請為宋死節臣趙與珞,追諡立祠。進員外郎, 遷廣西提學僉事。令土官及猺蠻悉遣子入學。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