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10 (1700-1725).djvu/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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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曆、元祐之冶。韓𠈁冑竊弄國柄,引將作監李沐為 右正言,首論罷汝愚。中丞何澹、御史胡紘章繼上,竄」 汝愚永州,國子祭酒李祥、博士楊簡連疏捄爭,俱被 斥。宏中曰:「師儒能辨大臣之冤,而諸生不能留師儒 之去,於誼安乎?」眾莫應,獨林仲麟、徐範、張衜、蔣傅、周 端朝五人願預其議。遂上書曰:「自古國家禍亂之由, 初非一道。惟小人中傷君子,其禍尤慘。君子登庸,杜 絕邪枉,要其處心,實在於愛君憂國。小人得志,仇視 正人,必欲空其朋類,然後可以肆行而無忌。」於是人 主孤立,而社稷危矣。黨錮敝漢,朋黨亂唐,大率由此。 元祐以來,邪正交攻,卒成靖康之變,臣子所不忍言, 而陛下所不忍聞也。臣竊見近者諫臣李沐論前宰 相趙「愚數談夢兆,擅權植黨,將不利於陛下。以此 加誣,實不其然。」汝愚乞去,中外咨憤,而言者以為父 老懽呼,蒙蔽天聽,一至於此。章穎力辨其非,首遭斥 逐,聞者已駭。既而祭酒李祥、博士楊簡相繼抗論,毅 然求去。告假幾月,善類皇皇。一旦有外補之命,言者 惡其扶植正論,極力觝排,同日報罷,六館之士為之 憤惋涕「泣。今李沐自知邪正之不兩立,而公議之不 直己也,乃欲盡去正人以便其私,於是託朋黨以罔 陛下之聽。臣謂二人之去若未足惜,殆恐君子小人 消長之機於此一判,則靖康已然之監,豈堪復見於 今日邪?陛下厲精圖政,方將正三綱以維人心,采群 議以定國是,遽聽姦回,概疑善類,此臣等之所未諭 也。臣願陛下鑒漢、唐之禍,懲靖康之變,精加宸慮,特 奮睿斷,念汝愚之忠勤,察祥簡之非黨,灼李沐之回 邪,明示好惡,旌別淑慝,竄李沐以謝天下,還祥簡以 收士心,臣雖身膏鼎鑊,實所不辭。」書奏不報,則繳副 封於臺諫、侍從。𠈁胄大怒,坐以不合上書之罪,六人 皆編置,以宏中為首,將竄之嶺南。中書舍人鄧馹上 書救之,不聽。右丞相余端禮拜於榻前,至數十,丐免 遠徙。上惻然許之,乃送太平州編管,天下號為「六君 子。」明年,移福州聽讀。嘉泰三年,寧宗幸學,特旨放還。 開禧元年,宏中登進士第,教授南劍州太守。余嶸,故 相端禮子,與之相得甚懽。𠈁冑誅,先以言得罪者,悉 加褒錄。嘉定元年,特遷宏中一秩,亦不拜。六年,以嶸 與汪逵、趙彥橚薦,授戶部架閣,俄遷太學正。八年夏 旱,上封事,指切無隱。遷武學博士,改宣教郎。時諫官 應武論一學官,宏中季試策士及其故,武聞而銜之。 秋戊祀武成王,祭酒行事。故事,博士攝亞獻,至是不 命宏中,宏中白於祭酒。於是武劾宏中與同列競,且 謂其激矯不自愛,遂通判潭州。以親老請祠,差知武 岡軍,未受,卒,年五十三。端朝字子靜,嘉定三年試禮 部第一,終刑部侍郎兼侍講。衜,字用叟,以父任補官。 有二子,與端朝同登進士第。仲麟,字景仲,傅,字象夫, 久居學校,忠鯁有聞,咸以不偶死。範自有傅。

徐範

按《宋史》本傳:「範字彝父,福州候官人。少孤,刻苦授徒 以養母。與兄同舉於鄉,入太學,未嘗以疾言遽色。先 人丞相趙汝愚去位,祭酒李祥、博士楊簡論救之,俱 被斥逐。同舍生議叩閽上書,書已具,有閩士亦署名, 忽夜傳韓𠈁胄將寘言者重辟,閩士怖,請削名,範之 友亦勸止之。範慨然曰:『業已書名矣,尚何變』?書奏,𠈁」 胄果大怒,謂其扇搖國是,各送五百里編管。範謫臨 海,與兄歸同往,禁錮十餘年。登嘉定元年進士第,授 清江縣尉,辟江、淮制置司準備差遣。屬邊事紛糾,營 砦子弟募隸軍籍者,未及涅,洶洶相驚。一夕,秉燭招 刺千餘人,踊躍爭奮。差主管戶部架閣,改太學錄,遷 國子監主簿。入對言:「時平不急之務,無用之官,猶當 痛加裁節。矧多事之秋,所貴全萬民之命,紓一時之 急,獨奈何坐視其無救,而以虛文自蔽哉?願懲既往 之失,廢無用之文,一意養民,以培國本。」丐外,添差通 判澤州,湖湘大旱,振救多所裨益。知邵武軍,尋召赴 行在,言:「功利不若道德,刑罰不若恩厚,雜伯不若純 王,異端不若儒術,諛佞不若直諫,便嬖不若正人,奢 侈不若《詩》書,盤遊不若節儉,玩好不若宵衣旰食,窮 黷不若偃兵息民。」是非兩立,明白易見,幾微之際,大 體所關,積習不移,治道舛矣。遷國子監丞,徙大常丞, 權都官郎官,改祕書丞、著作郎、起居郎兼國史編修、 實錄檢討,以朝奉大夫致仕。卒,贈朝請大夫、集英殿 修撰。

王介

按《宋史》本傳:介字元石,婺州金華人。從朱熹、呂祖謙 遊。登紹熙元年進士第,廷對陳時弊,大略言:「近者罷 拾遺補闕,有遠諫之意,小人唱為朋黨,有厭薄道學 之名。」上嘉其直,擢居第三人。簽書昭慶軍節度判官 廳公事,除為國子錄。上疏言:「壽皇親挈神器授之陛 下,孝敬豈可久闕乎?」又言:「婦事舅姑如事父母,不可 虧宮中之禮。」不報。孝宗崩,介又力請上過宮執喪,累 疏言辭激切,人歎其忠。寧宗即位,介上疏言:「陛下即 位未三月,策免宰相,遷易臺諫,悉出內批,非治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