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10 (1700-1725).djvu/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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宓、徐僑、傅伯成,僉論所推,史筆如李心傳,何惜一官 不俾與聞?況邇來取人,以名節為矯激,以忠讜為迂 疏,以介潔為不通,以寬厚為無用,以趣辦為彊敏,以 拱默為靖共,以迎合為適時,以操切為任事。是以正 士不遇,小人見親。」八曰:士「習日異,民生益艱。第宅之 麗,聲伎之美,服用之侈,餽遺之珍,向來宗戚閹官猶 或間見,今縉紳士大夫殆過之。公家之財視為己物。 薦舉、獄訟、軍伎、吏役、僧道、富民,凡可以得賄者,無不 為也。至其避譏媒進,往往分獻厥餘。欲基本之不搖, 殆卻行而求前也。」疏入,朝紳傳誦。始魏了翁嘗勉忠 恕以植立名節,無隤家聲。及是歎曰:「忠獻有後矣。」真 德秀聞之,更納交焉。忠恕又因輪對,引以伯父栻告 孝宗之語曰:「當求曉事之臣,不求辦事之臣;欲求仗 節死義之臣,必求犯顏敢諫之臣。」語益剴切。忠恕自 知不為時所容,力請外補,遂以直祕閣知贛州。抵郡 才兩月,言者指為朋比,落職降兩官罷。紹定三年,復 元官,進秩一等,提舉沖佑觀,卒,遷一官致仕。魏了翁 嘗許忠恕「拳拳體國似浚,撥繁剸劇似其父杓,斂華 就實則有志,義理之學,嘗有聞乎栻之教矣。」

蔣重珍

按《宋史》本傳:「重珍,字良貴,無錫人。嘉定十六年進士 第一,簽判建康軍。丁母憂,改昭慶軍。尋以公事與部 使者異議請祠,易簽判奉國軍。紹定二年,召入對,首 以自天子至於庶人所當先知者,本心外物二者之 界限為言。界限明,則知有天下治亂而已,何樂其尊? 知有生民休戚而已,何樂其奉?且論苞苴有昔所未 有之物,故吾民罹昔所未有之害;苞苴有不可勝窮 之費,故吾民有不可勝窮之憂。」遷祕書省正字,屢乞 祠,以伯父喪予告。遷校書郎,辭不可。明年,待命霅川, 移文閣門請對,當路憚之。添差通判鎮江府,辭。會行 都火,應詔曰:「臣頃進『本心外物界限之說,蓋欲陛下 親攬大柄,不退託於人;盡破恩私,求無愧於己。儻以 富貴之私視之,一言一動不忘其私,則是以天下生 靈、社稷宗廟之事為輕,而以一身富貴之所從來為 重。不惟上負天命與先帝聖母,至於公卿百執事之 所以望陛下者,亦不如此也。昔周勃今日握璽授文 帝,是夜即以宋昌領南北軍;霍光今年定策立宣帝, 而明年稽首歸政。今』」臨御八年,未聞有所作為,進𨓆 人才,興廢政事,天下皆曰「此丞相意。」一時恩怨雖歸 廟堂,異日治亂實在陛下。焉有為天之子,為人之主, 而自朝廷達於天下,皆言相而不言君哉?天之所以 火宗廟、火都城者,殆以此。臣所以痛心者,九廟至重, 事如生存,而徹小塗大,不防於火之未至。宰相之居, 華屋「廣袤,而焦頭爛額,獨全於火之未然,亦足以見 人心陷溺,知有權勢,不知有君父矣。他有變故,何所 倚仗?陛下自視,不亦孤乎?昔史浩兩入相,才五月或 九月即罷。孝宗之報功,寧有窮已,顧如此其亟何哉? 保全功臣之道,可厚以富貴,不可久以權也。」上讀之 感動,授寶章閣,主管雲臺觀,則告吏部不受貼職祿, 不願貼職恩。它日,星變求言,復申前說。又慮柄臣或 果去位,君心易縱,大權旁落,則進為《君難六箴》。召為 祕書郎兼莊文府教授。端平初,入對,上五事,且曰:「隱 蔽君德,昔咎故相,故臣得以專詆權臣;昭明君德,今 在陛下,故臣得以責難君父。」乞召真德秀、魏了翁用 之。帝謂之曰:「人主之職無他,惟辨君子小人。」重珍對 曰:「小人亦指君子為小人,此為難辨。人主當精擇人 望,處之要津,正論日聞,則必知君子姓名、小人情狀 矣。」兼崇政殿說書,戒家事勿以白,務積精神以寤上 意。每草奏,齋心盛服,有密啟,則手書削槀,帝稱其平 實。遷著作佐郎。邊帥以《八陵圖》來上,詔百官集議,重 珍言:「史嵩」之既失相位,危於幕巢,猶欲邀功,自固其 位。請擇賢帥如漢用充國,使之親至邊境,審度事勢, 條上便宜。丞相主出師關、洛,重珍力爭。會邊帥議和, 戰不一,復召集議。重珍奏:「曩乞專意備守,不得已則 用應兵,今不敢變前說。」不聽,遂自劾以密勿清光,乃 不能遏兵端,乞免說書職。遷著作郎兼權司封郎官、 起居舍人。言近者當侍講席,旋命止之。或曰:「是日道 流生朝,夫輟講偶以他故,則當知聖躬舉措之難;或 所傳果得其實,則當知聖心持守之難。」帝曰:「非卿不 聞此言。」關、洛師大衄,復進兵,重珍言:「若恥敗而欲勝 之,則心不平而成忿,氣不平而成怒,生靈之命,豈可 以忿怒用哉!」又言:「邇來用臺諫頗主不必矯激之說, 似畏剛方太過之士。竊窺選用之意,正謂其平易而 省事耳。然數月之間,一失於某,再失於某,借曰慎重 臺綱而憂其激,亦當以平正者居之。」又論:「禁旅貧弱, 教習頻嚴,輒不能堪,不稍變通,非消變之道。」兼國史 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言:「更化以來,舊弊未去者 五:徇私調停,覆護,姑息依違,是也,今又益之以輕易。」 遷起居郎,以疾求去,以集英殿修撰知安吉州,權刑 部侍郎,三辭不許,自劾其不能取信朝廷之罪,乞鐫 斥,置閑散,促覲愈力,而疾不可起。詔守刑部侍郎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