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10 (1700-1725).djvu/53

此页尚未校对

之端。況軍戶率無耕牛,雖或有之,而廩給未敢遽減。 彼既南來,所捐田宅為人所有,一旦北歸,能無爭奪 竊謂宜令軍戶分人歸守本業,收其晚禾,至春復還, 為固守計。」會侍御史劉元規亦言給田不便,上大悟, 乃罷之。未幾,遷同知金安軍節度使。興定二年,選為 華州元帥府參議官。初,右都監完顏合達行帥府於 楨州,嘗以前同知平涼府事卓魯回、蒲乃速為參議, 及移駐華州,陝西行省請復用蒲乃速,令世勣副之。 上曰:「蒲乃速但能承奉人耳,餘無所長,非如世勣可 任。以事華為要鎮,而輕用其人,或致敗事。」遂獨用世 勣焉。尋入為尚書省左司郎中。元光元年,奪一官,解 職。初,世勣任華州,有薦其深通錢穀者,覆察不如所 舉,未籍,行止中。後主者舉覺,平章英王以世勣避都 司之繁,私屬治籍吏,冀改他職,奏下有司,故有是責。 久之,起為禮部侍郎,轉司農,改太常卿。正大中,為禮 部尚書,兼翰林侍講學士。天興元年冬,哀宗將北渡, 世勣率朝官劉肅、田芝等二十人求見仁安殿。上問: 「卿等欲何言?」世勣曰:「臣等聞陛下欲親出,竊謂此行 不便。」上曰:「我不出,軍分為二,一軍守,一軍出戰;我出 則軍合為一。」世勣曰:「陛下出則軍分為三,一守一戰, 一中軍護從,不若不出為愈也。」上曰:「卿等不知,我若 得完顏仲德、恆山公武仙,付之兵事,何勞我出?我豈 不知?今日將兵者,官奴統馬兵三百止矣,劉益將步 兵五千止矣,欲不自將,得乎?」上又指御榻曰:「我此行 豈復有還期,但恨我無罪亡國耳。我未嘗奢侈,未嘗 信任小人。」世勣應聲曰:「陛下用小人,則亦有之。」上曰: 「小人謂誰?」世勣歷數曰:「移刺粘占溫、敦昌孫兀撒惹、 完顏長樂,皆小人也,陛下不知為小人,所以用之。」肅 與世勣復多有言。良久,君臣涕泣而別。初,肅等求見, 本欲數此四人,至是世勣獨言之,於是哀宗以世勣 從行,自蒲城至歸德。明年六月,走蔡州,次新蔡縣之 姜寨。世勣子嵩時為縣令,拜上於馬前。兵亂後,父子 始相見。上嘉之,授嵩應奉翰林文字,以便養親。蔡城 破,父子俱死。嵩字企隆,興定二年經義進士。

楊雲翼

按《金史》本傳:「雲翼字之美,其先贊皇檀山人。六代祖 忠客平定之樂平縣,遂家焉。曾祖青,祖郁,考桓,皆贈 官於朝。雲翼天資穎悟,初學語,輒畫地作字,日誦數 千言。登明昌五年進士第一,詞賦亦中乙科,特授承 務郎,應奉翰林文字。承安四年,出為陝西東路兵馬 都總管判官。泰和元年,召為太學博士,遷太常寺丞」, 兼翰林修撰。七年,簽上京、東京等路按察司事。因召 見,章宗咨以當世之務,稱旨。大安元年,翰林承旨張 行簡薦其材,且精術數,召授提點司天臺,兼翰林修 撰,俄兼禮部郎中。崇慶元年,以病歸。貞祐二年,有司 上官宣宗閱之,記其姓名,起授前職,兼吏部郎中。 三年,轉禮部侍郎,兼提點司天臺。四年,大元及西夏 兵入鄜延,潼關失守,朝議以兵部尚書蒲察阿里不 孫為副元帥以禦之。雲翼言其人言浮於實,必誤大 事。不聽,後果敗。興定元年六月,遷翰林侍講學士,兼 修國史、知集賢院事,兼前職。詔曰:「官制入三品者例 外除,以卿遇事敢言,議論忠讜,故特留之。」時右丞相 高琪當國,人有請榷油者,高琪主之甚力。詔集百官 議,戶部尚書高夔等二十六人同聲曰:「可。」雲翼獨與 趙秉文、時戩等數人以為不可,議遂格。高琪後以事 譴之,雲翼不卹也。二年,拜禮部尚書,兼職如故。三年, 築京師子城,役兵民數萬,夏秋之交,病者相藉。雲翼 提舉醫藥,躬自調護,多所全濟。四年,改吏部尚書。凡 軍興以來,入粟補官及以戰功遷授者,事定之後,有 司苛為程式,或小有不合,輒罷去。雲翼奏曰:「賞罰國 之大信,此輩宜從寬錄,以勸將來。」是年九月,上召雲 翼及戶部尚書夔、翰林學士秉文於內殿,皆賜坐,問 以講和之策,或以力戰為言,上俯首不樂,雲翼徐以 《孟子》事大事小之說解之,且曰:「今日奚計哉?使生靈 息肩,則社稷之福也。」上色乃和。十一月,改御史中丞, 宗室承立權參知政事,行尚書省事於京兆。大臣言 其不法,詔雲翼就鞫之。獄成,廷奏曰:「承立所坐皆細 事,不足問。向大兵掠平涼以西,數州皆破,承立坐擁 彊兵,瞻望不進。鄜延帥臣完顏合達,以孤城當兵衝, 屢立戰績,其功如此,而承立之罪如彼。願陛下明其 功罪以誅賞之,則天下知所勸懲矣。自餘小失,何足 追咎。」承立由是免官,合達遂掌機務。哀宗即位,首命 雲翼攝太常卿,尋拜翰林學士。正大三年二月,復為 禮部尚書,兼侍讀。詔集百官議省費,雲翼曰:「省費事 小,戶部、司農足以辦之。樞密專制軍政,蔑視尚書。尚 書出政之地,政無大小,皆當總領。今軍旅大事,社稷 繫焉,宰相乃不得預聞,欲使利病兩不相蔽,得乎?」上 嘉納之。明年,設益政院,雲翼為選首,每召見,賜坐而 不名。時講《尚書》,雲翼為言:「帝王之學,不必如經生分 章析句,但知為國大綱足矣。」因舉「任賢去邪,與治同 道,與亂同事,有言逆於汝心,有言遜於汝志」等數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