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明外史》本傳:「敬心,山東人,太學生。洪武二十五年, 訪求曉曆數者,爵封侯,祿千五百石。敬心上疏極諫, 且及時事數條,曰:『臣聞國祚長短,在德厚薄,不在曆 數。三代尚矣,三代而下,最久莫如漢、唐、宋,最短莫如 秦、隋、五代。其久也,以有道久也;其短也,以無道短也。 陛下膺天眷命,救亂誅暴,然神武威斷則有餘,寬大 忠厚則不足。陛下若效兩漢之寬大,唐宋之忠厚,講 三代所以有道之長,則帝王之祚,可傳萬世,何必問 諸孤方小道之人耶?臣又聞陛下連年遠征,北出沙 漠,為恥不得傳國璽耳』。」臣聞楚平王時,琢卞和之玉, 至秦始名為璽。歷代遞嬗,以訖後唐,治亂興廢,皆不 在璽。石敬塘亂潞王攜以自焚,則秦璽固以毀矣。敬 塘入洛,更以玉製。晉亡入遼,遼亡遺於桑乾河。元世 祖時,扎刺爾者漁而得之。今元人所挾,石氏璽耳。昔 者三代不知有璽,仁為之璽,故曰:「聖人大寶曰位,何 以守位曰仁。」陛下奈何忽三代之大璽,而求漢、唐、宋 之小璽也?方今力役過煩,賦斂過厚,教化溥而民不 悅,法度嚴而民不從。昔汲黯言於武帝曰:「陛下內多 欲而外施仁義,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方今國則願 富,兵則願強,城池則願高深,宮室則願壯麗,土地則 願廣,人民則願眾。於是多取軍卒,廣籍資財,征伐不 休,營造無極,如之何其可治也?臣聞秦、隋、元魏好殺 不已,迨其後世,至於滅絕。漢時誤殺孝婦一人,東海 枯旱「三歲」,人事天應,不可不謹也。臣見洪武四年錄 天下官吏,十三年連坐胡黨,十九年逮官吏積年為 民害者,二十三年罪妄言者大戮。官民不分臧否,其 中豈無忠臣烈士、善人君子,於茲見陛下之薄德而 任刑矣。水旱連年,夫豈無故?臣又聞明王賞不僭而 刑不濫。刑既濫矣,賞復無節。天下老人非「功非德人, 賜鈔五錠。出征軍官,位高祿厚,平寇禦侮,固其職事。 而厚斂窮民,濫行賞賜,此亦明主所宜禁也。」書奏,報 聞。
馮堅
按《明外史》本傳:「堅不知何許人,洪武中為南豐典史, 二十四年上書言九事:一曰養聖躬。王者綜理萬幾, 固當宵衣旰食,然陛下春秋高,未見日而朝百官,日 晏猶未罷,非順時調護之道也。臣願清心省事,不與 細務,以為民社之福。二曰擇老成。諸王年方壯盛,其 左右輔導不可不慎。臣願擇取老成之臣出為王官, 使得正色直言,以時匡救。三曰攘要荒。先王立綱陳 紀,懾服遠人,然後中國奠安,得施政教。今天下一家, 四海一人,而邊鄙無備,可乎?臣願務農講武,屯戍邊 圉,以備不虞。四曰勵有司方面諸臣,所以表率守令。 臣願得廉正有守之士,旌別所屬賢不肖,具實以聞, 而黜陟之,則人皆勇於自治。五曰褒祀典。生而功業 顯當時,逝而聲華著後世。載在祀典,所以崇德報功。 臣願敕有司采歷代忠烈事蹟加封諡,俾末俗有所 興勸。六曰省宦寺。寺人之設,備使令,給灑掃而已。晨 夕密邇,其言易入,遂養成禍患而不自知。臣願裁去 冗員,實可杜異日威福凌替之漸。七曰易邊將。將者, 國之爪牙,第假以兵柄,久在邊圉,多致放縱淫佚,不 可駕馭。臣請凡將帥置諸閫外,時遷歲調,不使久居 其任,不惟保全勳臣,實可防將驕卒惰,內輕外重之 漸。八曰訪吏治。先王以知人安民為急,知人所以安 民也。今有司廉幹之才,或為上官所忌,僚吏所嫉,能 自立者鮮矣。為善於下而上不加察,非激勸之善術 也。臣願廣布耳目,訪廉斥貪,以明黜陟。九曰增關防。 立法防奸,有國所務。陛下置勘合,凡有徵發,必驗之 使同,然後得行,可謂得革弊之本矣。近聞諸司惟以 帖委胥吏,俾督所部,少不如意,輒加箠楚,其害乃及 於民。臣願增置勘合,以付諸司,聽其填寫,差遣既訖, 繳報。如此則所司必不輕發以病民,而庶」務亦不至 屢曠也。書奏,帝覽而嘉之,稱其知時務,達事變。又謂 侍臣曰:「堅言惟調易邊將則未然。邊將數易,則兵力 勇怯,敵情出沒,山川形勝,無以備知。倘得趙充國、班 超者,又何取數易為哉?」乃命吏部擢堅左僉都御史。 在院頗持大體。其明年卒於任。
青文勝
按《明外史》本傳:「文勝,字質夫,夔州人。仕為龍陽典史。 龍陽瀕洞庭,歲罹水患,逋賦數十萬,敲撲死者相踵。 文勝慨然詣闕,上疏,為民請命,再上皆不報。歎曰:『何 面目歸見父老』?復具疏擊登聞鼓以進,遂自經於鼓 下。太祖憐其為民殺身,詔寬龍陽租二萬四千餘石, 定為額,邑人建祠祀之。妻子貧不能歸,養以公田百」 畝。萬曆十四年,詔有司春、秋致祭,名其祠曰《惠烈》。
蕭九萬
按《南昌郡乘》:九萬,南昌人,歲貢。洪武末為諸暨縣丞, 博學能詞翰,嘗書「容忍思慮」四字,疏其義,揭門屏間。 百姓以訟至者,必諄諄以是誨之。後遷知華亭縣,未 上疏民弊五事,忤旨被逮。臨刑嚙指血錄詩報母,有 「微臣斬首丹心在,尚有英魂返故鄉」之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