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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賜

按《池州府志》:「賜由進士歷官監察御史,河南按察司 僉事。剛方忠鯁,遇事敢言,竟以抗疏卒獄。」

尹昌隆

按《明外史》本傳:「昌隆,字彥謙,泰和人。洪武中進士及 第,授修撰,改監察御史。建文初即位,視朝頗晏,昌隆 諫曰:『太祖高皇帝雞鳴而起,昧爽而朝,未日出而臨 百官,百官戒懼,故能庶績咸熙,天下乂安。陛下嗣守 大業,宜追繩祖武,兢兢業業,憂勤萬幾。今乃即於晏 安,日上數刻,猶未臨朝,群臣宿衛,疲於候伺,曠職廢 業,上下懈弛。播之天下,傳之四裔,非社稷福也』。」制曰: 「昌隆所言,切中朕過。禮部可遍行天下,使朕有過,人 得而知之。」元年,京師地震。昌隆疏言:「奸人專政,陰盛 陽微,謫見於天。」執政大怒,斥為福寧知縣。未幾,中使 誣昌隆詛咒下獄,事白,得釋。燕兵南下,昌隆上書言: 「今事勢日去,然北來奏章,動引周公輔成王,不若罷 兵息戰,許其入朝。彼既欲伸大義於天下,不應便相 違戾,設有蹉跌,便須舉位讓之,猶不失作藩王。若沈 吟不斷,禍至無日,進退失據,雖欲求為丹徒布衣,不 可得矣。」不報。燕王入京師,命捕齊、黃黨,并及昌隆,驅 出就戮。昌隆當陛大呼曰:「臣曾上章,勸以位讓,陛下 奏牘可覆按也。」帝乃命緩昌隆刑,閱其奏,流涕曰:「火 燒頭。若早從此言,則南北生靈受禍。不若是酷,朕亦 無此勞苦也。」詔特貸昌隆死,且諭之曰:「朕長子在北 京,爾往事之,盡誠輔導,朕不忘爾。」昌隆頓首謝,乃授 北平按察司知事。永樂二年冊立皇太子,授左春坊 中允,隨事匡諫,太子甚重之。後改禮部主事。尚書呂 震用「事,群臣無比。當其獨處精思,以手指刮眉尾,則 必有密謀深計。官屬相戒,無敢白事者。」昌隆以事白, 震怒不應。移時又白之,震愈怒,拂衣起。昌隆退白東 宮,取令旨行之。震大怒,奏「昌隆假託宮僚,陰欲樹結, 潛蓄無君心。」初,帝欲立高煦為太子,金忠力爭。帝以 問昌隆,昌隆以忠言為是。帝不能奪而心銜之,乃逮 昌隆下獄。尋遇赦,復官。父憂,起復謁震,震溫言接之, 入理前奏,繫昌隆錦衣衛獄,且籍其家。帝方巡幸,凡 下詔獄者,率輿以從,謂之「隨駕重囚」,昌隆與焉。後數 年,谷王謀反,事發,辭連昌隆。以王曾奏昌隆為長史, 坐以共謀。詔公卿雜問,昌隆辯不已,震折之。昌隆知 不免,乃無言。獄具,置極刑死,夷其族。後震病且死,號 呼尹相,尹相言「見昌隆守,欲殺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