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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禮部尚書致仕。其冬遣行人存問,而懋已卒,年 八十六。贈太子少保,諡文懿。懋為學,恪守先儒訓。或 諷為文章,曰:「小技耳,予弗暇。」有勸以著述者,曰:「先儒 之言至矣,芟其繁可也。」通籍五十餘年,歷俸滿三考。 難進易退之節,世尤高之。

莊昶

按《明外史》本傳:「昶字孔暘,江浦人。自幼豪邁不群,嗜 古博學。舉成化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翰林檢討。與 編修章懋、黃仲昭疏諫內廷張燈,忤旨,廷杖二十,謫 桂陽州判官。修撰羅倫先以言事被黜,時稱翰林四 諫。尋以給事中毛弘、御史陳壯等論救,改南京行人 司副。居三年,以母憂去。繼丁父憂,哀毀喪除不復出」, 卜居定山二十餘年。學者稱定山先生。巡撫王恕嘗 欲葺其廬,辭之。昶生平不尚著述,有自得輒見之於 詩。薦章十餘上,部檄屢趣,俱不赴。大學士丘濬素惡 昶,語人曰:「率天下士背朝廷者,昶也。」弘治七年,有薦 昶者,奉詔起用。昶念濬當國,不出,且得罪,強起入都。 大學士徐溥語郎中邵寶曰:「定山故」翰林復之。濬聞 曰:「我不識所謂定山也。」乃復以為行人司副。俄遷南 京吏部郎中。得風疾。明年乞身歸,部臣不為奏。又明 年,京察,尚書倪岳以老疾罷之。居二年卒,年六十三。 天啟初,追諡《文節》。

黃仲昭

按《明外史》本傳:「仲昭,名潛,以字行,莆田人。性端謹,年 十五、六即有志正學。登成化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 編修。與章懋、莊昶同以直諫被杖,謫湘潭知縣。在道 用諫官言,改南京大理評事。兩京諸司隸卒率放還 而取其月錢為故事。惟仲昭與羅倫不取御史,縱子 弟取賂,刑部曲為地,仲昭駁正之。有群掠民婦轉鬻」 者,部坐首惡一人,仲昭請皆坐。連遭父母喪,不離苫 塊者四年。服除,以親不逮養,遂不出。弘治改元,御史 姜洪疏薦吏部尚書王恕,檄有司敦趣。比至,恕迓之 大門外,揖讓升堂,相向再拜,世兩高之。除江西提學 僉事,誨士以正學。久之,再疏乞休,日事著述,學者稱 「未軒先生。」卒年七十四。

彭韶

按《明外史》本傳:「韶字鳳儀,莆田人,天順初進士。授刑 部主事,進員外郎。成化二年,疏論僉都御史張岐憸 邪,宜召王竑、李秉、葉盛。忤旨,下詔獄。給事中毛弘等 救之,不聽,卒輸贖。尋遷郎中。錦衣指揮周彧,太后弟 也,奏乞武強、武邑閒田,命韶偕御史季琮覆勘。韶等 周視徑歸,上疏自劾曰:『真定田,祖宗來許民墾闢為 恒產,除租賦以勸力農。功臣戚里家與國咸休,豈當 與民爭尺寸地?臣誠不忍奪小民衣食,附益貴戚,請 伏奉使無狀罪』。」疏入,韶以田歸民,而責韶等。方命,復 下詔獄。言官爭論救,得釋。當是時,韶與何喬新同官, 並有重名,一時稱「何彭。」遷四川副使。安岳扈氏焚滅 劉某家二十一人,定遠曹氏殺其兄一家十二人。所 司以為疑,獄久不決。韶一訊得實,咸伏辜。進按察使。 悉撤境內淫祠。王府祭葬。舊遣內官,公私煩費,奏罷 之。雲南鎮守太監錢能進金燈,擾道路,韶劾之,不報。 遷廣東左布政使。中官奉命紛遝,鎮守顧恆、市舶韋 眷、珠池黃福皆以進奉為名。所至需求,民不勝擾。韶 先後論奏。最後,梁方弟錦衣鎮撫德以廣東其故鄉 歸,採禽鳥花木,害尢酷。韶抗疏極諫,語侵方。方大怒, 搆於帝。帝亦怒,命調之貴州。二十年擢右副都御史, 巡撫應天。明年正月,星變。上言:「彗星示災,見於歲暮, 遂及正旦。歲暮者,天道之終。正旦者,歲事之始。此天 心仁愛,欲陛下善始善終也。陛下嗣位之初,《家禮》正, 防微,周儉德昭,用人慎乃。邇年以來,進奉貴妃,加於 嫡后,褒寵其家,幾與先帝、后家埒,此正家之道未終 也。監局內臣,數以萬計,利源兵柄,盡以付之,犯法縱 奸,一切容貸,此防微之道未終也。四方鎮守中官,爭 獻珍異,動稱敕旨,科擾小民,此持儉之道未終也。六 卿並加師保,監寺兼領崇階,及予告而歸,廩食輿夫, 濫加庸鄙。爵賞一輕,人誰知勸?此用人之道未終也。 惟陛下慎終如始,天下幸甚。」時方召為大理卿,帝得 疏不悅,命仍故官巡撫順天、永平二府,均大興、宛平、 昌平諸縣徭役。劾奏鎮守中官陶弘罪。孝宗即位,召 為刑部右侍郎。嘉興百戶陳輔為亂,陷府城,大掠,遁 入太湖。遣韶巡視。賊已滅,乃命兼僉都御史,整理鹽 法。尋進左侍郎。韶以商人苦抑配,為定折價額,蠲宿 負。憫竈戶煎辦徵賠折閱之困,繪《八圖》以獻。因條利 病六事,悉允行。弘治二年秋還朝,疏論《刑罰失平》數 事,報聞。尋改吏部。與尚書王恕甄人才,覈功實,仕路 為清。彗星見,上言:「宦官太盛,不可不亟裁損。」因請午 朝面議大政,毋祇具文。已,又言濫授官太多,乞嚴杜 倖門,痛為釐正。帝是其言,然竟不能用。四年秋,代何 喬新為刑部尚書。故安遠侯柳景贓敗至數千兩,徵 僅十一,以其母訴免。韶執奏曰:「昔唐宣宗元舅鄭光 官租不入,京兆尹韋澳械其莊吏。宣宗欲寬之,澳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