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川等,勢必誣服,何以服人心。」帝以一貫等私庇,切 責之。獄成,九川戍鎮海衛,邦、偁等削籍有差。久之,遇 赦放還,卒。衍瑞,字元承,汲人。弘治末進士。為清豐知 縣。以執法忤劉瑾,逮下詔獄,幾死。瑾誅,得釋官吏部。 同官南通州姚繼巖,同年生也,當遷文選郎中,言於 主者而讓焉,遂同署名,諫同受杖。衍瑞下獄,謫平陽 同知。嘉靖初,召還,擢太常少卿。尋卒,贈太僕卿。繼巖 亦以選郎遷太常少卿,伏闕爭《大禮》。甘貧約,遠權勢。 及卒,不能成喪。龍,太倉人,見父《昂傳》。鳳,洛陽人。世宗 立,召復故官,鳳終副使。徐鏊者,嘉定人,本高氏子。少 孤,依舅京師,冒徐姓,從其業為醫,供事內殿。既建言, 謫戍烏撒。世宗即位,召還,尋擢御醫。時朝士多新貴, 不知鏊,鏊亦不言前事。一官垂三十年不調。年七十, 求致仕,尚書李默疏留之。四歷六年,考詣禮部。值同 縣徐學謨為郎中,引見尚書吳山。山閱牘,有諫南巡 事,瞿然曰:「此武廟時徐先生耶?何淹也?」兩侍郎嫌其 老,學謨抗聲曰:「鏊雖老,然少與舒狀元同患難,為可 敬耳!」又久之,始遷院判。自引歸,卒年八十三。鏊性耿 介,當嚴嵩父子用事,鏊訟言於眾曰:「不見錢寧在武 廟時乎?」上每切齒罵寧曰:「汝無恃我!一日繫頸赴市 曹,吾不得庇汝。今渠恃天子耶,行及矣!」時同械繫者, 行人則陶滋、巴思明、李錫、顧可久、鄧顯麒、熊榮、楊秦、 王懋、黃國用、李儼、潘銳、劉黻、張岳,大理寺則寺正金 罍,寺副孟庭柯、張士鎬、郝鳳升、傳尚文、郭五常,評事 姚如皋、蔡時,悉謫兩京學政等官。世宗立,並召還,而 張英亦得贈官予祭,授弟雄都指揮僉事。福王時,追 諡《忠壯》。
王學夔
按《明外史王儀傳》:「學夔,安福人。正德時,以吏部主事 諫南巡,跪闕下受杖。嘉靖初,奏請裁戚畹,又申救言 官。歷考功文選郎中,廉謹為時所稱。嘗撫治鄖陽,有 偽稱皇子者,諸司議用兵。學夔曰:『妄豎子耳』。密捕致 之,辟絫,遷南京吏、禮、兵三部尚書。隆慶、萬曆間,存問 者再。年九十四卒,贈太子太保。」
舒芬 崔桐
按《明外史》本傳:「芬字國裳,進賢人。年十二,獻《馴雁賦》 於知府祝瀚,遂知名。正德十二年,舉進士第一,授修 撰。時武宗數微行,畋遊無度。其明年,孝貞皇后崩,甫 踰月,欲幸宣府,託言往視山陵,罷沿道兵衛。芬上言: 陛下三年之內,當深居不出,雖釋服之後,固儼然煢 疚也。且自古萬乘之重,非奔竄逃匿,未有不嚴侍衛 者。又,等威莫大於車服,以天子之尊,下同庶人,舍大 輅袞冕而羸車褻服是御,非所以辨上下、定禮義。」不 聽。孝貞山陵畢,迎主祔廟,自長安門入。芬又言:「孝貞 皇后作配茂陵,未聞失德。祖宗之制,既葬,迎主,必入 正門。昨孝貞之主顧從陛下駕,由旁門入。」他日,史臣 書之曰:「六月己丑,車駕至自山陵,迎孝貞純皇后主 入長安門。將使孝貞有不得正終之嫌,其何以解於 天下後世?昨祔廟之夕,疾風迅雷甚雨。意者聖祖列 宗及孝貞皇后之靈儆告陛下也。陛下宜即明詔中 外,以示改過。」不報,遂乞歸養,不許。又明年三月,帝議 南巡。時寧王宸濠久蓄異謀,與近倖相結,人情惶懼。 言官伏闕諫,忤旨被責讓。芬憂之,與吏部員外郎夏 良勝、禮部主事萬潮、庶吉士汪應軫要諸曹連章入 諫,眾許諾。芬遂偕編修崔桐,庶吉士江暉、王廷陳、馬 汝驥、曹嘉及應軫上疏曰:「古帝王所以巡狩者,協律 度,同量衡,訪遺老,問疾苦,黜陟幽明,式序在位。是以 諸侯畏焉,百姓安焉。若陛下之出,不過如秦皇、漢武 侈心」為樂而已,非能行巡狩之禮者也。博浪、柏谷,其 禍亦可鑒矣。近者,西北再巡,六師不攝,四民告病,哀 痛之聲,上徹蒼昊,傳播四方,人心震動。故一聞南巡 詔書,皆鳥驚獸散。而有司方以迎奉為名,徵發嚴急, 江淮之間,蕭然煩費,萬一不逞之徒乘勢倡亂,為禍 非細。且陛下以鎮國公自命,苟至親王國境,或據勛 臣之禮以待陛下,將北嚮朝之乎,抑南面受其朝乎? 假令循名責實,深求悖謬之端,則左右寵倖無死所 矣。尚有「事堪痛哭不忍言者。宗藩蓄劉濞之釁,大臣 懷馮道之心,以祿位為故物,以朝署為市廛,以陛下 為奕棋,以革除年間為故事。」特左右寵倖,知術短淺, 無能以此言告陛下耳。使「陛下得聞此言,雖禁門之 外,亦將警蹕而出,尚敢輕騎慢遊哉?」疏入,陸完迎謂 曰:「上聞有諫者輒恚,欲自引決。諸君且休勿歸,過君 上沽直名。」芬等不應而出。有頃,良勝、潮過,芬扼腕恨 完。芬因邀博士陳九川至,酌之酒曰:「匹夫不可奪志, 君輩可遂已乎?」其夕,三人共宿芬所。議定,遂偕諸曹 連疏入。帝大怒,命跪闕下。五日。期滿,復杖之三十。芬 創甚,幾斃。舁至翰林院中,掌院者懼得罪,命摽出之。 芬曰:「吾官此,即死此耳。」竟謫福建市舶副提舉,裹創 就道。世宗即位,召復故官。嘉靖三年春,昭聖太后壽 旦,詔免諸命婦朝賀。芬言:「前者,興國太后令旦,命婦 朝賀如儀。今遇皇太后壽節,忽行傳免,恐失輕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