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14 (1700-1725).djvu/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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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持閱月,龍等忿怒,欲為變,可求等不為意。至九月, 閱兵演武場,可求復諭以簡汰意。龍抗聲言兵已久 集,汰之將不利。可求猶難之。參政楚雄、孫好古見眾 情洶洶,力請毋汰。可求頷之,猶欲閱實其數。亂兵遂 蜂擁而上,挺刃擬可求。可求厲聲大言:「逆賊敢反耶!」 聲甫脫口,刃已揕胸死,好古及副使惠安駱日升、南 昌李繼周並被害。總兵官黃守魁時駐城外,聞變,急 督兵入討。道狹,民居稠,格鬥不利,為群賊刺死。妾聞, 亦赴水死。同時被難者,推官王三宅、順慶府同知王 世科、敘州府同知熊嗣先、遵義參將萬金等十數人。 惟時舉達踰城得脫。事聞,可求「贈右都御史,廕本衛 指揮僉事;好古、日升、繼周贈光祿卿,廕本所百戶。三 宅世科、嗣先贈尚寶卿,廕試百戶:並世襲,賜祭葬。」時 舉達被逮,褫職。

張振德 劉希文 徐大禮

按《明外史忠義傳》:「振德字季修,崑山人。祖情,從祖意 皆進士。情福建副使,意山東副使。振德由選貢生授 四川興文知縣。縣故九絲蠻地,萬曆初,始建土牆數 尺,戶不滿千。永寧宣撫奢崇明有異志,潛結奸人,掠 賣子女。振德捕奸人,論配之,招還被掠者三百餘人。 崇明賄以二千金,振德怒卻之,裂其牘。天啟元年,方」 赴成都與鄉闈事,而崇明部將樊龍殺巡撫徐可求, 重慶知府章文炳、巴縣知縣段高選,皆抗節死,賊遂 據重慶叛。時振德兼署長寧,去賊稍遠,從者欲走長 寧,振德曰:「守興文正也。」疾趨入城。長寧主簿徐大禮 與振德善,以騎來迎,振德卻之,督鄉兵與戰,不敵,退 集居民城守。會大風雨,賊毀土城入,振德命妻錢及 二女人持一劍坐後堂曰:「若輩死此,吾死前堂。」乃取 二印繫肘後,北向拜曰:「臣奉職無狀,不能殺賊,惟一 死明志。」妻女先伏劍死。乃命家人舉火,火熾自剄,一 門死者十二人。賊至火所,見振德尸面色如生,左手 繫印,右手握刀,忿怒如赴敵狀,皆駭愕,羅拜而去。事 聞,賜祭葬,贈光祿卿,諡「烈愍。」敕有司建祠,世廕錦衣 千戶。振德既死,興文教諭劉希文代署縣事。甫半載, 賊復薄城,誓死不去。妻白亦慷慨願同死。城破,夫婦 罵賊,並死之。大禮守長寧,城亦陷。大禮曰:「吾不可負 張公!」一家四人仰藥死。贈重慶同知,世廕百戶。

章文炳

按《明外史張振德傳》:「文炳,長泰人。萬曆四十一年進 士。除戶部主事,歷郎中,遷知府。治行廉潔,吏民愛之。 賊既殺徐可求及副使駱日升、李繼周等,文炳罵賊, 遂被殺。賊後知其賢,為覓屍殯而歸之。喪出江上,夾 岸皆大哭。贈太僕少卿,再贈太常卿,世廕外衛副千 戶。」

段高選父汝元 左重 王碩輔 洪維翰

黃啟鳴 、趙愷 、馮鳳雛 、蘇樸 、袁一脩、張志譽 、宋應皋、

按《明外史張振德傳》:「高選,雲南劍川縣人。萬曆四十 七年進士。樊龍等變起,高選適在演武場,立遣吏歸 印於署,厲聲叱賊。賊魁戒其下勿殺,而高選罵不絕 聲,遂遇害。父汝元,母劉、側室徐及一子一女,聞變皆 自盡,僕,冒死覓主尸,亦被殺。初廕尚寶卿,世廕外衛 試百戶。崇禎元年,子暄援振德例,叩閽請優恤,贈光」 祿卿,世廕錦衣千戶,建祠奉祀。汝元等亦獲旌。十五 年,高選子復以諡請,賜諡「恭節。」時先後殉難者:灌縣 知縣蒙化、左重率壯士追擊賊於成都,力戰馬蹶,罵 賊死。南溪知縣王碩輔,城陷自盡,為賊支解。桐梓知 縣洪維翰,城陷奪印,不屈死。典史黃啟鳴亦死。郫縣 訓導趙愷率眾擊賊,被刺死。遵義推官馮鳳雛挺身 禦賊,被創死。遵義司獄蘇樸、威遠經歷袁一脩,義不 汙賊,墜城死。大足主簿張志譽、典史宋應皋集兵奮 戰,力屈死。所司上其狀,贈重碩輔,維翰尚寶卿,世廕 千戶;啟鳴重慶通判,愷重慶同知,俱世廕試百戶。崇 禎十二年,重子廷皋援高選例乞恩命如其請。

董盡倫 李忠臣 高光子在崑 胡縝 聶

繩昌 、吳長齡 、胡一夔

按《明外史忠義傳》:「盡倫字明吾,合州人。萬曆中舉於 鄉,除清水知縣,調安定,咸有惠政。秩滿,安定人詣闕 奏留,詔加鞏昌同知,仍視縣事。久之,以同知理甘州 軍餉,解職歸。天啟初,奢崇明反,率眾薄城,盡倫偕知 州翁登彥固守。賊遣使說降,盡倫大怒,手刃賊使,抉 其睛啖之,屢挫賊鋒,城獲全。乃率眾援銅梁,復有功。」 尋被檄擣重慶,孤軍深入,伏四起,遂戰死。贈光祿少 卿,世廕千戶,建祠奉祀,尋改廕指揮僉事。崇禎初,論 全城功,改廕錦衣千戶。其時里居死節之士大夫皆 未蒙贈卹,為附於篇。李忠臣,永寧人。官松潘參政。家 居陷賊,募死士,密約總兵官楊愈懋,令以大兵薄城, 己為內應。事洩,合門遇害。高光,濬州人,嘗為應天通 判。城陷,薙髮為僧,與子在崑募壯士,殺賊百餘。賊怒, 追至大葉壩。光罵賊不屈,與家眾十二人同死。胡縝, 永寧舉人。預策崇明必反,上書當事,當事不為意。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