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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其德

按《興安州志》:「其德,字子上,宇之子。崇禎戊辰進士,寄 紫陽籍。任翰林院檢討,在史館有聲。尋兩目盲,乞骸 歸,僑寓襄陽。闖賊破襄陽,其德罵賊而死。」

趙元有

按《黃州府志》:「元有由舉人蒞任黃陂令。崇禎末,值奇 荒重疫,賊寇蝟集,居民流亡。元有獨宿城頭,晝夜防 衛。後賊大至,遂捐軀殉焉。陂民哀之。」

史子見

按《黃岡縣志》:「子見邑文學。」崇禎癸未,有毛主伯,當獻 逆陷鄂,投營授偽職。至辛家衝河西,煽眾招兵,淫惡 地方,受其殘毒。子見目擊不忍,語鄉人曰:「吾宜𢬵一 死以救此一方人。」決然奮刃直殺主伯,斷其頭。餘逆 報獻忠,大怒,亟索子見,挺身而往。獻逆震怒,碎磷之, 通體筋肉盡,骨猶屹立,仍鎖其項。夜分,鎖脫骨,走臨 「湖寺,次日大索,獲之,刃其首。」至今人祀之。

於斯行

按《黃岡縣志》:「斯行,崇禎癸酉鄉試。獻逆破城,被執,罵 賊,賊斷舌死。闔門母子妻妾無一存者。」

王子堅 余季貞 鄧雲程

按《黃岡縣志》:「子堅,武舉。寇警時,與邑余季貞、鄧雲程 衝鋒料敵,有格鬥功。及城陷,三人武勇冠軍,可以自 全。然赤膽忠心,思圖恢復,猶奮力殺賊。健將被執,厲 聲罵不絕口,賊憾,俱碎磔之。」

曹士謨

按《黃岡縣志》:「士謨,字憲虞。天啟己巳,以明經授隨州 訓導。三年,罷歸。崇禎癸未春,獻逆偪郡,士謨獨與樊 維城焚香誓於天祖,密相約曰:『予二人世受國恩,安 可苟焉偷生,以為社稷辱乎!惟竭其股肱不濟,以身 繼之。三月二十三日,賊入城,二人猶憑堞率眾拒之, 遂同被執,罵賊而死』。」

張邦翼

按《蘄州志》:「邦翼,字軫南。由進士累遷至江西右布政, 惟貯正供,規額俱捐。以耄乞歸,蕭然澹靜。崇禎癸未 春,獻賊襲蘄,不屈死,年七十有三。按撫以殉難節奏 議崇祀。後值兵毀,未行。」

董一化

按《蘄州志》:「一化,號南鯤。以明經補仁化令,改任印江 縣。致政之日,囊橐蕭然,閉戶著述。癸未城破之日,不 屈而死。」

楊自騰

按《潛江縣志》:「自騰字孟昇,儒生。崇禎癸未春,闖賊踞 郢,賊將陳良保同偽令趙國珍率兵守潛,所過屠掠。 自騰率所練鄉勇迎戰於京山之喬旺口,凡三晝夜, 深入無援,猶手刃數十賊。被執奮罵,賊裂其口,殘其 體以死。」

樊維城 孫自一 吳文燮

按《明外史忠義傳》:「維城,黃岡人,給事中玉衡子也。第 萬曆四十七年進士。除海鹽知縣,入為禮部主事。天 啟七年,坐事謫上林苑典簿。其年十一月,莊烈帝已 嗣位,魏忠賢尚未伏誅,抗疏曰:『曩曹吉祥之反,其黨 羽止曹欽一人爾。忠賢則子姪列三爵,假子遍金吾。 陛下不即誅夷,使得徐為布置。其私養甲士,多至萬 人,外不隸名於樞部,內不屬籍於團營,怒馬鮮衣,橫 行都市。倘用其敵國之財,鼓其敢死之士,臣恐吉祥 之變,一旦發於闕下。此不可不亟誅者也』。」高皇帝定 律,「人臣非有大功,蒙朧奏請封爵者,所司及受封之 人俱斬。」魏良卿、良棟、鵬翼悉白丁乳臭之兒,而並叨 封爵,此不當按律誅之乎?皇親張國「紀何罪,而勒令 還鄉?戚畹李承恩何罪,而羅織論死?知府劉鐸何罪, 而立肆市朝?監司耿如杞、胡士容何罪,而並寘大辟? 昔劉瑾既誅,舊章改正者吏部二十四事,戶部二十 餘事,兵部十八事,工部十三事。今不當倣而行之乎? 且忠賢所積之財,半盜自內帑,累朝寶玩,盡入其家。 誠籍而還之太府,可以裕九邊數歲之餉,寬三農加 派之征,此決當旦夕舉行者。」因請褒恤楊漣、萬燝等 一十四人,召還賀逢聖、文震孟、孫必顯等三十二人, 亟正張體乾、許顯純、楊寰等罪。其月,又言:「崔呈秀雖 雉經私室,尚宜剖棺戮屍,明正國法。忠賢死,贓賄已 散其半;呈秀死,安知其家不寄之他人?此籍沒不可 緩也。五虎、五彪之徒,罪狀顯著,何待証佐然後究追? 恐提勘未行,贓私先隱。且田吉、吳淳夫、田爾耕、許顯 純、孫雲鶴、張體乾、高守謙輩皆應斬之人,乃或賜馳 驛,或僅令還鄉,何以服人心、昭國典永斥。」吏科陳爾 翼請緝東林遺孽之非,為御史方震孺請釋罪。帝並 採納之。崇禎元年遷戶部主事,進員外郎,歷泉州知 府,福建副使。八年以大計罷歸。十六年,張獻忠連破 黃梅、麻城、廣濟、蘄州、蘄水,遂以三月犯黃州。時城南 門哭五日夜,眾知禍必至,傾城走,婦女多不及行。二 十四日,賊入城,黃岡知縣光山孫自一、縣丞福建吳 文燮死之。賊執維城,欲屈之,抗聲慢罵,賊刃洞胸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