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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常典第七百五十五卷

忠烈部名臣列傳五十

明二十一

王章子之栻

按《明外史》本傳:「章字漢臣,武進人。崇禎元年進士,授 諸暨知縣。少孤,母訓之嚴。及為令,祖帳歸,少暮,母訶 跪予杖,曰:『朝廷以百里授酒人乎』?章伏地不敢仰視, 親友為力解,乃已。治諸暨有聲。甫半歲,以才調鄞縣。 諸暨民與鄞民爭挽章,至相譁。治鄞益有聲,數注上 考。十一年,行取入都。時有考選翰林之命,行取者爭」 奔競,給事中陳啟新論之。帝怒,命吏部上《訪冊》,罪廷 臣濫徇者。尚書姜逢元、王業浩、給事中傅元初、御史 禹好善等六人閒住,給事中孫晉、御史李右讜等三 人降調;給事中劉含輝、御史劉興秀等十一人貶二 秩視事。吏部尚書田維嘉等乃請先推部曹。凡推二 十二人,章與焉,授工部主事。章及任濬、涂必泓、李嗣 京欲疏辨,憚為首獲罪。李士淳者耄矣,四人不告而 首其名。士淳知之,懼且怒,與章等大詬。而帝知維嘉 有私,詔許與考,又以為首者必名士也,擢士淳編脩。 章等皆御史,章上疏請罷內操。屢陳江南旱饑,請寬 逋賦;又劾內臣冒功,詞甚侃直。明年出按甘肅,持風 紀,飭邊防。西部寇莊浪,巡撫急徵兵,章曰:「貧寇索食 耳。」策馬入其帳,眾羅拜乞降,乃稍給之食。洪化番者, 僧也,寺建永樂時,歷年久,人畜繁盛,屢搆訟,諸將利 其貲,議兵之,章持不可,遣官為解釋。兩河旱,章檄城 隍神曰:「御史受錢或戕害人,神殛御史,毋虐民。神血 食茲土,不能請上帝,蘇一方,當奏天子易爾位。」檄焚, 雨大注。衛所官有犯舊令輸餉贖罪,繫纍無已。時章 奏於朝,嚴責治而免其罰。邊卒貸武弁金,償以賊首。 武弁以冒功,坐是,數召邊釁。章著令,非大舉毋得以 零級冒功。巡撫劉鎬貪惰,劾去之。所部十道監司劾 罷其四。居二年,以母憂歸。服闋還朝,命巡視京營。時 李自成已陷山西,警一日數至。章按籍額軍十一萬 有奇,喜曰:「兵至十萬,猶可為也。」及閱視,半死者餘冒 伍,憊甚,矢折刀缺,聞砲聲掩耳,馬未馳輒墮。而司農 缺餉,半歲不發。章屢疏請發內帑,不報。踰月,賊陷真 定,京師大震。襄城伯李國禎發營卒五萬營城外,章 與給事中光時亨守阜城門。三堞一卒,三月初登陴, 閱十日始一還邸。櫛沐易新衣冠。家人大駭,章不應。 賊傅城下,章手發二砲,賊少卻。頃之,各門砲聲絕,時 亨攝章走,章厲聲曰:「事至此,猶惜死耶?」時亨曰:「死此 與士卒何別!入朝訪上所在,不獲則死,死未晚也。」章 從之,與時亨並馬行。俄賊突至,疾呼下馬。時亨倉皇 下,長跪乞降。章持鞭不顧,叱曰:「吾視軍御史也,誰敢 犯!」賊刺章股,墮。章罵曰:「逆賊勤王,兵且至,我死,爾輩 滅不旋踵矣!」賊怒,攢槊刺殺章。抵暮,家人覓屍,猶一 手據地坐,張口怒,目勃勃如叱賊狀。妻姜在籍,聞之, 一慟而卒。福王時,贈大理寺卿,諡「忠烈。」次子之栻,仕 閩為職方主事,亦死難。

陳良謨

按《明外史》本傳:「良謨字士亮,鄞人。崇禎四年進士,授 大理推官。初名天工。莊烈帝虔事上帝,詔群臣名天 者悉改之,乃改。良謨在職六年,兩注上考。行取陛見, 擢御史。十二年,出按四川。張獻忠、羅汝才等猖獗甚, 督師楊嗣昌議盡驅入蜀,蹙而殲之,檄諸大帥環集 鄖、襄。良謨曰:『是將以蜀為壑也』。躬閱關隘,嚴飭文武」 將吏為堵勦計。總兵官羅尚文貪殘嗜酒,舉奏之。尚 文為少戢,期滿當還,特留任。詔良謨專護蜀王,巡撫 邵捷春專辦賊。良謨飭守,具檄屬城,堅壁清野,數調 諸將出擊。賊犯成都,良謨遣將列要害為掎角勢,一 再戰,賊潰奔。帝聞賊擾蜀,數下詔責良謨。後知其堅 守狀,乃優旨賜銀幣。及還朝,賊勢益迫。良謨數有所 規畫,皆廢格不行。未幾,京師陷,良謨念母老,己未有 子,而妾時氏方有娠,乃謂之曰:「吾且死,汝幸任身,急 歸父母家。」時泣曰:「公殉國,妾不當殉公耶?且一婦人 躑躅鋒刃間,倘不幸有他,不如無子。」良謨喜曰:「能如 是乎?妾乃先就縊。」既死,良謨整衣冠望闕拜,亦自縊 死。時氏,京師人,年十八,侍良謨百有三日耳。福王時, 良謨贈太僕卿,諡「恭愍」;時,氏贈孺人。

申佳引

按《明外史》本傳:「佳引,字孔嘉,永年人。崇禎四年進士。 授儀封知縣。縣故盜藪,佳引嚴保甲法,奸無所容。霪 雨河決,艤舟怒濤中,率眾塞其口,捕大猾置之法。以 才調杞縣。八年,賊埽地,王率萬人攻城,城土垣多圯, 佳引固守,募死士擊賊,賊卒引去,佳引因甓其城。唐 王聿鍵勤王,將抵開封,諸大吏惴恐,集議曰:『留之不 聽行,守土者且獲罪』。」佳引曰:「惟周王可留之。」眾稱善, 用其計,治行卓異,擢吏部文選主事。上《備邊五策》,多 議行。進考功員外郎。佐京察,頗忤權要。大學士薛國 觀傾少詹事文安之,連及佳引,左遷南京國子博士。 安之,佳引座主也。久之,遷大理評事,進太僕丞。座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