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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浦城,為追騎所獲,與監紀孫臨俱不降,被戮。臨字武

公,桐城人,兵部侍郎晉之弟。文驄招入幕,奏為職方 主事,竟與同死。其時有吳易者,字日生,吳江人。生有 膂力,跅弛不羈。崇禎末成進士。福王時,謁史可法於 揚州。可法異其才,題授職方主事,為己監軍。明年奉 檄徵餉江南,未還而揚州失。已而吳江亦失。易走太 湖,與同邑舉人孫兆奎、諸生沈自駉、自炳,武進吳福 之等謀舉兵,旬日得千餘人,屯於長白蕩,出沒旁近 諸縣,道路為梗。唐王聞之,授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 御史,總督江南諸軍。文驄奏易斬獲多,進為兵部尚 書。魯王亦授易兵部侍郎,封長興伯。八月,易突被攻, 敗走,父承緒、妻沈及女皆投水死,自駉、自炳、福之亦 死焉。兆奎被獲,一軍盡殲。明年,易鄉人周瑞復聚眾 長白蕩,迎易入其營。八月,事洩,被獲死之。福之,鍾巒 子也。兆奎兵敗時,慮易妻女被辱,視其死而後行,故 被獲械至江寧,死之。

傅冠

按《明外史賀逢聖傳》:「冠字元甫,進賢人。祖炯,南京刑 部尚書。天啟二年,冠舉進士第二,授翰林編修。崇禎 中,累官禮部右侍郎。十年八月,拜禮部尚書兼東閣 大學士。有章奏發自御前者,冠以為揭帖,援筆判其 上。既知誤,皇恐引罪,帝即放歸。唐王時,命以原官督 師恢復江西。或劾其嗜酒,乃許致仕。後冠寓居門人」 泰寧汪亨龍家,亨龍執以獻有司,不屈,被戮於汀州。 血漬地,久而猶鮮,汀人歎其忠。

王瑞柟

按《明外史》本傳:「瑞柟,字聖木,永嘉人。天啟五年進士。 授蘇州推官,兼理兌運。軍民交兌,恆相軋啟釁。瑞柟 調劑得宜,歲省浮費三萬金,上官為勒石著令:貴人 弟奸法,執問如律。其人中之當塗,將議調,遂歸。崇禎 七年,起河間推官,遷工部主事,調兵部,轉職方員外 郎,擢湖廣兵備僉事,駐襄陽。十一年春,張獻忠據穀」 城乞撫,總理熊文燦許之。瑞柟以為非計,謀於巡按 林銘球、總兵官左良玉,將俟其至執之。文燦固以為 不可。瑞柟言:「賊以計愚我,我不可為所愚。今良玉及 諸將賈一選、周仕鳳之兵俱在近境,誠合而擊之,何 患不捷?」文燦怒,責以撓撫局。瑞柟曰:「賊未創而遽撫, 彼將無所懼,惟示以必勦之勢。乃心折,不敢貳,非相 撓,實相成也。」文燦不從,瑞柟乃列上從征、歸農、《解散》 三策,文燦亦不用。瑞柟自為檄諭獻忠,獻忠恃文燦 庇己,不聽。明年,獻忠叛,瑞柟先已丁憂歸。獻忠留書 於壁,言己之叛,總理使然。具列上官姓名及取賄歲 月,而題其末曰:「不納我金者,王兵備一人耳。」由是瑞 柟名大著。服闋,未及用,而都城陷。福王時召為太僕 少卿,極陳有司虐民之狀,旋告歸,唐王召赴福建,仍 故官。未幾,復歸。及閩地盡失,溫州亦不守,避之山中。 有欲薦令出者,乃拜辭家廟,從容入室,自經死。

沈廷揚

按《明外史》本傳:「廷揚字季明,崇明人。好談經濟。崇禎 中,由國子生為內閣中書舍人。十二年冬,帝以山東 多警,運道時梗,議復海運。廷揚生海濱,習水道,上疏 極言其便,且輯《海運書》五卷以呈。帝喜,即命造海舟 試之。廷揚乘二舟,由淮安出海抵天津,僅半月。帝大 喜,即加戶部郎中,往登州,與巡撫徐人龍計海運事。」 寧遠軍餉率用天津船,自登州候東南風轉粟至天 津,又候西南風轉至寧遠。廷揚請從登州直達寧遠。 帝用其議,省費多。十五年命再赴淮安督海運,事竣, 加光祿少卿,仍領其事。及京師陷,福王立命廷揚以 海舟防江。尋命兼理餉務,餽江北諸軍。南京失守,走 還鄉里。後航海至舟山依黃斌卿。唐王在福建,授兵 部右侍郎,總督水師;魯王授官亦如之。魯王航海之 明年,廷揚督舟師北上,抵福山,次鹿苑;夜分,颶風大 作,舟膠於沙,被執。諭之降,不從,被戮。

朱繼祚 湯芬 林嵋 都廷諫 洪有文

鄢正畿 、林逢經 、王恩及 王祈。

按《明外史》本傳:「繼祚,莆田人。萬曆四十七年進士。授 庶吉士,進編修。天啟中,與修《三朝要典》,尋罷去。崇禎 初,復官,累遷禮部右侍郎,充《實錄》副總裁。給事中葛 樞言繼祚嘗纂修《要典》,得罪清議,不可總裁國史。不 聽。繼祚旋謝病去,起南京禮部尚書,又以人言罷去。 福王時,起故官,未赴。南都失,唐王召為東閣大學士」, 從至汀州。王被擒,繼祚奔還其鄉。魯王監國,繼祚舉 兵應王,攻取興化。既而城破,繼祚及參政湯芬、給事 中林嵋、知縣都廷諫並死之。芬,字方侯,嘉善人。崇禎 十六年進士。福王時,為史可法監紀推官。唐王以為 御史,尋以監司分守興、泉道。城破,緋衣坐堂上被殺。 嵋,字小眉,繼祚同邑人。由進士為吳江知縣。蘇州失, 歸仕唐王;至是自縊死。廷諫,杭州人,莆田知縣。王自 監國二年正月至長垣,逮次年正月,連克建寧、邵武、 興化三府,福寧一州,漳浦、海澄、連江、長樂等二十七 縣,軍聲頗振。及是,得者復失。海澄復五日即失,知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