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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趨而進曰:「西藩之臣,昌命其行,人敢效其寶,以免 其辜。」紂大說,曰:「一物足以釋其辜,況多乎。」

辛甲

按《劉向別錄》:「辛甲,故商之臣,事紂,蓋七十五諫不聽 而去。至周,召公與語,賢之,以告文王,文王自迎之,封 於長子。」

按《通志》:「文王之為政也,訪於辛甲,重以周、召畢榮,是 以能治。」

八虞

按《晉語》:「文王之即位也,詢於八虞而咨於二虢。度於 閎夭而謀於南宮;諏於蔡原而訪於辛尹。重之以周 召畢榮,億寧百神而柔和萬民。」

仲山甫

按《通志》:宣王元年,「王命仲山甫出使,喻王之德意於 四方。乃城東方以定齊邑,海內翕然向風,諸侯復宗 周。尹吉甫作詩以美之。」

按《周語》:「魯武公以括與戲見王,王立,戲樊山父諫曰: 『不可立也,不順必犯,犯王命必誅,故出令不可不順 也。令之不行,政之不立。行而不順,民將棄上。夫下事 上,少事長,所以為順也。今天子立諸侯而建其少,是 教逆也。若魯從之而諸侯傚之,王命將有所壅。若不 從而誅之,是自誅王命也。是事也,誅亦失,不誅亦失。 天子其圖之』。」王卒立之。魯侯歸而卒及。魯人殺懿公 而立伯御。三十二年,宣王伐魯,立孝公,諸侯從是而 不睦。 宣王欲得國子之能導訓諸侯者,樊穆仲曰: 「魯侯孝。」王曰:「何知之?」對曰:「肅恭明神,而敬事耇老。賦 事行刑,必問於遺訓而咨於故實。不干所問,不犯所 咨。」王曰:「然則能訓治其民矣。」乃命魯孝公於夷宮。宣 王既喪南國之師,乃料民於太原。仲山父諫曰:「民不 可料也。夫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少多,司民協孤終,司 商協名姓,司徒協旅,司寇協姦,牧協職,工協革,場協 入,廩協出,是則少多、死生、出入、往來者皆可知也。於 是乎又審之以事。王治農於藉,蒐於農隙,耨穫亦於 藉,獮於既烝,狩於畢時,是皆習民數者也,又何料焉? 不謂其少而大料之,是示少而惡事也。臨政示少,諸 侯避之。治民惡事,無以賦令,且無故而料民,天之所 惡也,害於政而妨於後嗣。」王卒料之,及幽王乃廢滅。

石碏

按《左傳隱公三年》:「衛莊公娶於齊東宮得臣之妹,曰 莊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又娶於陳,曰厲 媯,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媯,生桓公,莊姜以為己子。公 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姜惡之。 石碏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驕奢淫 佚,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將立州吁,乃定之 矣。若猶未也,階之為禍。夫寵而不驕,驕而能降,降而 不憾,憾而能眕者,鮮矣。且夫賤妨貴,少陵長,遠間親, 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六逆也。君義、臣行,父慈、 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 君人者將禍是務,去而速之,無乃不可乎』?」弗聽。其子 厚與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四年春,衛州 吁弒桓公而立。州吁未能和其民,厚問定君於石子。 石子曰:「王覲為可。」曰:「何以得覲?」曰:「陳桓公方有寵於 王,陳、衛方睦,若朝陳使請,必可得也。」厚從州吁如陳。 石碏使告於陳曰:「衛國褊小,老夫耄矣,無能為也。此 二人者,實弒寡君,敢即圖之。」陳人執之,而請涖於衛。 九月,衛人使右宰醜涖殺州吁於濮,石碏使其宰獳 羊肩涖殺石厚於陳。君子曰:「石碏,純臣也,惡州吁而 厚與焉。大義滅親,其是之謂乎!」

管仲

按《左傳莊公九年》:「秋,師及齊師戰於乾時,我師敗績, 公喪戎路,傳乘而歸。秦子、梁子以公旗辟於下道,是 以皆止。鮑叔帥師來言曰:『子糾,親也,請君討之。管召, 讎也,請受而甘心焉』。乃殺子糾於生竇,召忽死之。管 仲請囚,鮑叔受之,及堂阜而稅之。歸而以告曰:『管夷 吾治於高傒,使相可也』。公從之。」 三十二年春,城小 穀,為管仲也。 閔公元年,狄人伐邢。管敬仲言於齊 侯曰:「戎狄豺狼,不可厭也。諸侯親暱,不可棄也。宴安 酖毒,不可懷也。《詩》云:『豈不懷歸,畏此簡書』。」簡書,同惡 相恤之謂也。請救邢以從簡書。齊人救邢。 僖公四 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遂伐楚。楚子使與 師言曰:「君處北海,寡人處南海,唯是風馬牛不相及 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對曰:「昔召康公命 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女實征之,以夾輔周室』。賜 我先君履,東至於海,西至於河,南至於穆陵,北至於 無棣。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 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對曰:「貢之不入,寡君之 罪也,敢不共給?昭王之不復,君其問諸水濱。」師進次 於陘屈完,及諸侯盟。 僖公七年秋,盟於甯母,謀鄭 故也。管仲言於齊侯曰:「臣聞之,招攜以禮,懷遠以德。 德禮不易,無人不懷。」齊侯修禮於諸侯,諸侯官受方 物。鄭伯使太子華聽命於會,言於齊侯曰:「洩氏、孔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