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18 (1700-1725).djvu/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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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麥,穫刈築場,十月乃畢。治廩繫橋,運輸租賦,除道 理梁墐,塗室屋,以是終歲無日不為農事也。今諸典 農,各言留者為行者宗田計,課其力勢,不得不爾。不 有所廢,則當素有餘力。臣愚以為不宜復以商事雜 亂,專以農桑為務,於國計為便。明帝從之。每上官有 所召問,常先見掾史,為斷其意故,教其所以答塞之 狀,皆如所度。芝性亮直,不矜廉隅。與賓客談論,有不 可意,便面折其短,退無異言。卒於官,家無餘財。自魏 迄今為河南尹者莫及芝。芝亡,子岐嗣。

裴潛子秀

按《魏志》本傳,「潛字文行,河東聞喜人也。避亂荊州,劉 表待以賓禮。潛私謂所親王粲、司馬芝曰:『劉牧非霸 王之才,乃欲西伯自處,其敗無日矣』。遂南適長沙。太 祖定荊州,以潛參丞相軍事,出歷三縣令,入為倉曹 屬。太祖問潛曰:『卿前與劉備俱在荊州,卿以備才略 何如』?潛曰:『使居中國,能亂人而不能為治也。若乘間 守險,足以為一方主』。」時代郡大亂,以潛為代郡太守, 烏丸王及其大人凡三人,各自稱單于,專制郡事。前 太守莫能治正,太祖欲授潛精兵以鎮討之。潛辭曰: 「代郡戶口殷眾,士馬控弦,動有萬數,單于自知放橫 日久,內不自安。今多將兵往,必懼而拒境,少將則不 見憚。宜以計謀圖之,不可以兵威迫也。」遂單車之郡。 單于驚喜,潛撫之以靜。單于以下脫帽稽顙,悉還前 後所略婦女器械財物。潛案誅郡中大吏與單于為 表裏者郝溫、郭端等十餘人,北邊大震,百姓歸心。在 代三年,還為丞相理曹掾。太祖褒稱治代之功。潛曰: 「潛于百姓雖寬,于諸胡為峻。今計者必以潛為理過 嚴而事加寬惠。彼素驕恣,過寬必弛,既弛又將攝之 以法,此訟爭所由生也。以勢料之,代必復叛。」于是太 祖深悔還潛之速。後數十日,三單于反問至,乃遣鄢 陵侯彰為驍騎將軍征之。潛出為沛國相,遷兗州刺 史。太祖次摩陂,歎其軍陳齊整,特加賞賜。文帝踐祚, 入為散騎常侍,出為魏郡、潁川典農中郎將,奏通貢 舉,比之郡國,由是農官進,仕路泰。遷荊州刺史,賜爵 關內侯。明帝即位,入為尚書,出為河南尹,轉太尉、軍 師、大司農,封清陽亭侯,邑二百戶。入為尚書令,奏正 分職,料簡名實,出事使斷官府者百五十餘條。喪父 去官,拜光祿大夫。正始五年薨。追贈太常,諡曰貞侯。 子秀嗣。遺命儉葬,墓中惟置一坐,瓦器數枚,其餘一 無所設。

徐宣

按《魏志》本傳:「宣字寶堅,廣陵海西人也。避亂江東,又 辭孫策之命,還本郡,與陳矯並為綱紀。二人齊名,而 私好不協,然俱見器于太守陳登,與登並心于太祖。 海西、淮浦二縣民作亂,都尉衛彌令梁習夜奔宣家, 密送免之。太祖遣督軍扈質來討賊,以兵少不進。宣 潛見責之,示以形勢,質乃進破賊。太祖辟為司空掾」 屬,除東緡發干令,遷齊郡太守。入為門下督,從到壽 春。會馬超作亂,大軍西征,太祖見官屬曰:「今當遠征, 而此方未定,以為後憂。宜得清公大德以鎮統之。」乃 以宣為左護軍,留統諸軍。還為丞相東曹掾,出為魏 郡太守。太祖崩洛陽,群臣入殿中發哀,或言可易諸 城守,用譙、沛人。宣厲聲曰:「今者遠近一統,人懷效節, 何必譙、沛而阻宿衛者心。」文帝聞曰:「所謂社稷之臣 也。」帝既踐阼,為御史中丞,賜爵關內侯,徙城門校尉。 旬月,遷司隸校尉,轉散騎常侍。從至廣陵,六軍乘舟, 風浪暴起,帝船回倒,宣病在後,陵波而前,群僚莫先 至者。帝壯之。遷尚書。明帝即位,封津陽亭侯,邑二百 戶。中領軍桓範薦宣曰:「臣聞帝王用人,度世授才。爭 奪之時,以策略為先;分定之後,以忠義為首。故晉文 行舅犯之計,而賞雍季之言,高祖用陳平之智,而託 後於周勃也。竊見尚書徐宣,體忠厚之行,秉直亮之 性,清雅特立,不拘世俗,確然難動,有社稷之節,歷位 州郡,所在稱職。今僕射缺,宣行掌後事,腹心任重,莫 宜宣者。」帝遂以宣為左僕射。後加侍中、光祿大夫。車 駕幸許昌,總統留事。帝還,主者奏呈文書。詔曰:「吾省 與僕射何異?」竟不視尚方令坐,猥見考竟。宣上疏陳 威刑大過,又諫作宮殿,窮盡民力,帝皆手詔嘉納。宣 曰:「七十有縣車之禮,今已六十八,可以去矣。」乃固辭 疾遜位,帝終不許。青龍四年薨。遺令布衣疏巾,斂以 時服。詔曰:「宣體履至實,直內方外,歷在三朝,公亮正 色,有託孤寄命之節,可謂柱石臣也。常欲倚以台輔, 未及登之,惜乎大命不永。其追贈車騎將軍,葬如公 禮。諡曰貞侯。」子欽嗣。

鄭渾

按《魏志》本傳:「渾字文公,河南開封人也。高祖父眾,眾 父興,皆為名儒。渾兄泰與荀攸等謀誅董卓,為揚州 刺史卒。渾將泰小子袤避難淮南,袁術賓禮甚厚。渾 知術必敗,時華歆為豫章太守,素與泰善,渾乃渡江 投歆。太祖聞其篤行,召為掾,復遷下蔡長、邵陵令。天 下未定,民皆剽輕,不念產殖,其生子無以相活,率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