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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卒於官。

范汪

按《晉書》本傳,「汪字元平,雍州刺史晷之孫也。父稚,早 卒。汪少孤貧,六歲過江,依外家新野庾氏。荊州刺史 王澄見而奇之,曰:『興范族者,必是子也』。年十三喪母, 居喪盡禮,親鄰哀之。及長好學,外氏家貧,無以資給, 汪乃廬於園中,布衣蔬食,然薪寫書,寫畢,誦讀亦遍, 遂博學多通,善談名理。弱冠至京師,屬蘇峻作難,王」 師敗績,汪乃遁逃西歸。庾亮、溫嶠屯兵尋陽,時行李 斷絕,莫知峻之虛實,咸恐賊強,未敢輕進。及汪至,嶠 等訪之,汪曰:「賊政令不一,貪暴縱橫,滅亡已兆,雖強 易弱。朝廷有倒懸之急,宜時進討。」嶠深納之。是日護 軍、平南二府禮命交至,始解褐參護軍事。賊平,賜爵 都鄉侯,復為庾亮平西參軍。從討郭默,進爵亭侯。辟 司空郄鑒掾,除宛陵令。復參亮征西軍事,轉州別駕。 汪為亮佐吏十有餘年,甚相欽待。轉鷹揚將軍、安遠 護軍、武陵內史,徵拜中書侍郎。時庾翼將悉郢、漢之 眾以事中原,軍次安陸,尋轉屯襄陽。汪上疏曰:「臣伏 思安西將軍翼今至襄陽,倉卒攻討,凡百草創,安陸 之調,不復為襄陽之用。而元冬之月,沔漢乾涸,皆當 魚貫而行,排推而進,設一處有急,勢不相救。臣所至 慮一也。又既至之後,桓宣當出,宣往,實翦豺狼之林, 招攜貳之眾,待之以至寬,御之以無法,田疇墾闢,生 產始立,而當移之必有嗷然,悔吝難測。臣所至慮二 也。襄陽頓益數萬口,奉師之費,皆當出於江南,運漕 之難」,船人之力,不可不熟。計臣之所至慮三也。且申 伯之尊,而與邊將並驅,又東軍不進,殊為孤懸。《兵書》 云:「知彼知此,百戰不殆;知彼不知此,一勝一負。」賊誠 衰弊,然得臣猶在,我雖方隆,今實未暇,而連兵不解, 患難將起。臣所至慮四也。翼豈不知兵家所患,常在 於此,顧以門戶事任,憂貴莫大,晏然終年,「非心情所 安。是以抗表輒行,畢命原野。以翼宏規經略,文武用 命,忽遇釁會,大事便濟。然國家之慮,常以萬全,非至 安至審,王者不舉。臣謂宜嚴詔諭翼,還鎮養銳,以為 後圖。若少合聖聽,乞密出臣表,與車騎臣冰等詳共 集議。」尋而驃騎將軍何充輔政,請為長史。桓溫代翼 為荊州,復以汪為安西長史。溫西征蜀,委以留府。蜀 平,進爵武興縣侯。而溫頻請為長史、江州刺史,皆不 就。自請還京,求為東陽太守,溫甚恨焉。在郡大興學 校,甚有惠政。頃之召入,頻遷中領軍、本州大中正。時 簡文帝作相,甚相親昵,除都督徐兗青冀四州揚州 之晉陵諸軍事、安北將軍、徐兗二州刺史、假節。既而 桓溫北伐,令汪率文武出梁國。以失期免為庶人。朝 廷憚溫,不敢執,談者為之歎恨。汪屏居吳郡,從容講 肄,不言枉直。後至姑孰見溫,溫時方起屈滯,以傾朝 廷,謂汪遠來詣己,傾身引望,謂袁宏曰:「范公來,可作 太常邪?」汪既至,纔坐,溫謝其遠來意。汪實來造溫,恐 以趨時致損,乃曰:「亡兒瘞此,故來視之。」溫殊失望而 止,時年六十五,卒於家。贈散騎常侍,諡曰穆。長子康 嗣,早卒。康弟甯最知名。

李重子式

按《晉書》本傳,「重字茂曾,江夏鍾武人也。父景,秦州刺 史、都亭定侯。重少好學,有文辭。早孤,與群弟居,以友 愛著稱。弱冠為本國中正,遜讓不行。後為始平王文 學,上疏陳九品曰:『先王議制,以時因革,因革之理,唯 變所適。九品始於喪亂,軍中之政,誠非經國不刊之 法也。且其檢防轉碎,徵刑失實。故朝野之論,僉謂驅』」 動風俗,為弊已甚,而至於議改,又以為疑。臣以革法 創制,當先盡開塞利害之理,舉而錯之,使體例大通, 而無否滯,亦未易故也。古者諸侯之治,分土有常,國 有定主,人無異望,卿大夫世祿,仕無出位之思,臣無 越境之交,上下體固,人德歸厚。秦反斯道,罷侯置守, 風俗淺薄,自此來矣。漢革其弊,斟酌周、秦,並建侯守, 亦使分土有定。而牧司必各舉賢貢士,任之鄉議,事 合聖典,比蹤三代。方今聖德之隆,光被四表,兆庶顒 顒,欣睹太平。然承魏氏彫弊之跡,人物播越,仕無常 朝,人無定處,郎吏蓄於軍府,豪右聚於都邑,事體駁 錯,與古不同。謂「九品既除,宜先開移徙,聽相并就。且 明貢舉之法,不濫於境外,則冠帶之倫,將不分而自 均」,即土斷之實行矣。又建樹官司,功在簡久,階級少 則人心定,久其事則政化成,而能否著在三代,所以 直道而行也。以為選例九等,當今之要,所宜施用也。 聖王知天下之難,常從事於其易,故寄檃括於閭伍, 則邑屋皆為有司。若任非所由,事非所覈,則雖竭聖 智,猶「不足以贍其事。由此而觀,誠令二者既行,即人 思反本,修之於鄉,華競自息,而禮讓日隆矣。」遷太子 舍人,轉尚書郎。時太中大夫恬和表陳便宜,稱漢孔 光、魏徐幹等議,使王公已下制奴婢限數,及禁百姓 賣田宅。中書啟可,屬主者為條制。重奏曰:「先王之制, 士農工商,有分不遷其業,所以利用厚生」,各肆其力 也。《周官》以土均之法,經其土地并田之制,而辨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