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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踴貴,閉人糶而自糶之,坐是除名為民。後從幸洛 陽,上從容謂賁曰:「我始為大司馬時,卿以布腹心於 我,及總百揆,頻繁左右,與卿足為恩舊。卿若無過者, 位與高熲齊,坐與凶人交構,由是廢黜。言念疇昔之 恩,復當牧伯之位,何乃不思報效,以至於此!吾不忍 殺卿,是屈法申私耳。」賁俯伏陳謝,詔復本官。後數日, 對詔失旨,又自敘功績,有怨言。上大怒,顧謂群臣曰: 「吾將與賁一州,觀此不可復用。」後皇太子為其言曰: 「此輩並有佐命之功,雖性行輕險,誠不可棄。」上曰:「我 抑屈之,全其命也。微劉昉、鄭譯及賁柳裘、皇甫績等, 則我不至此。」然此等皆反覆子也。當周宣帝時,以無 賴得幸,及帝大漸,顏之儀等請「以宗王輔政。此輩行 詐,顧命於我,我將為治,又欲亂之,故昉謀大逆於前, 譯為巫蠱於後。如賁之徒,皆不滿志,任之則不遜,置 之則怨,自難信也。非我棄之,眾人見此,或有竊議,謂 我薄於功臣,斯不然矣。」蘇威進曰:「漢光武欲全功臣, 皆以列侯奉朝請。至尊仁育復用此道以安之。」上曰: 「然。」遂廢於家。是歲卒,年五十四。

王伽

按《隋書》本傳:「伽,河間章武人也。開皇末,為齊州行參 軍,初無足稱,後被州使送流囚李參等七十餘人詣 京師,制時流人並枷鎖傳送,伽行次滎陽,哀其辛苦, 悉呼而謂之曰:『卿輩既犯國刑,虧損名教,身嬰縲絏, 此其職也。今復重勞援卒,豈獨不媿於心哉』!參等辭 謝,伽曰:『汝等雖犯憲法,枷鎖亦大辛苦,吾欲與汝等 脫去』」,行至京師,總集能不違期不?皆拜謝曰:「必不敢 違。」伽於是悉脫其枷停。援卒與期曰:「某日當至京師, 如致前卻,吾當為汝受死。」舍之而去。流人咸悅,依期 而至,一無離叛。上聞而驚異之,召見與語,稱善久之。 於是悉召流人,并令攜負妻子俱入,賜宴於殿庭而 赦之。乃下詔曰:「凡在有生,含靈稟性,咸知好惡,並識 是非。若臨以至誠,明加勸導,則俗必從化,人皆遷善。」 往以海內亂離,德教廢絕,官人無慈愛之心,兆庶懷 奸詐之意,所以獄訟不息,澆薄難治。朕受命上天,安 養萬姓,思遵聖法,以德化人,朝夕孜孜,意在於此。而 伽深識朕意,誠心宣導,參等感悟,自赴憲司。明是率 土之人,非為難教,良「是官人不加曉示,致令陷罪,無 由自新。若使官盡王伽之儔,人皆李參之輩,刑厝不 用,其何遠哉!」於是擢伽為雍令,政有能名。

郎茂

按《隋書》本傳:「茂字蔚之,恆山新市人也。父基,齊潁川 太守。茂少敏慧,七歲誦《騷》《雅》,日千餘言。十五師事國 子博士河間權會,受《詩》《易》《三禮》及元象、刑名之學。又 就國子助教長樂張率禮受《三傳》群言,至忘寢食。家 人恐茂成病,恆節其燈燭。及長,稱為學者,頗解屬文。 年十九,丁父憂,居喪過禮。仕齊,解褐司空府行參軍。」 會陳使傅縡來聘,令茂接對之。後奉詔於祕書省刊 定載籍。遷保城令,有能名,百姓為立《清德頌》。及周武 平齊,上柱國王誼薦之,授陳州戶曹屬。高祖為亳州 總管,見而悅之,命掌書記。時周武帝為《象經》,高祖從 容謂茂曰:「人主之所為也。感天地,動鬼神,而《象經》多 糾法將何以致治?」茂竊歎曰:「此言豈常人所及也。」乃 陰自結納,高祖亦親禮之。後還家,為州主簿。高祖為 丞相,以書召之,言及疇昔,甚歡,授衛州司錄,有能名。 尋除衛國令。時有繫囚二百,茂親自究審,數日釋免 者百餘人。歷年辭訟,不詣州省。魏州刺史元暉謂茂 曰:「長史言衛國民不敢申訴者,畏明府耳。」茂進曰:「民 猶水也,法令為隄防,隄防不固,必致奔突。苟無決溢, 使君何患哉!」暉無以應之。有民張元預與從父弟思 蘭不睦,丞尉請加嚴法。茂曰:「元預兄弟本相憎疾,又 坐得罪,彌益其忿,非化民之意也。」於是遣縣中耆舊, 更往敦諭,道路不絕。元預等各生感悔,詣縣頓首請 罪。茂曉之以義,遂相親睦,稱為友悌。茂自延州長史 轉太常丞,遷民部侍郎。時尚書右僕射蘇威立條章, 每歲責民間五品不遜,或答者乃云「管內無五品之 家。」不相應領,類多如此。又為《餘糧簿》,擬有無相贍。茂 以為繁紆不急,皆奏罷之。數歲,以母憂去職,未期,起 令視事。又奏「身死王事者,子不退田,品官年老不減 地。」皆發於茂。茂性明敏,剖決無滯,當時以吏幹見稱。 仁壽初,以本官領大興令。煬帝即位,遷雍州司馬,尋 轉太常少卿。後二歲,拜尚書左丞,參掌選事。茂工法 理,為世所稱。時工部尚書宇文愷、右翊衛大將軍于 仲文競河東銀窟。茂奏劾之曰:「臣聞貴賤殊禮,士農 異業,所以人知局分,家識廉恥。宇文愷位望已隆,祿 賜優厚,拔葵去織,寂爾無聞,求利下交,曾無愧色。于 仲文大將,宿衛近臣,趨侍階庭,朝夕聞道虞、芮之風, 抑而不慕,分銖之利,知而必爭,何以貽範庶寮,示民 軌物?若不糾繩,將虧政教。」愷與仲文竟坐得罪。茂撰 《州郡圖經》一百卷奏之,賜帛三百叚,以書付祕府。於 時帝每巡幸,王綱已紊,法令多失。茂既先朝舊臣,明 習世事,然善自謀身,無謇諤之節。見帝忌刻,不敢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