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0 (1700-1725).djvu/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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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學,淳祐七年,舉進士,調常熟尉。公廉自持,不畏強 禦,部使者交薦之,調婺州推官,疏決滯訟,以剸繁裁 劇稱。臨安府尹馬光祖又薦於朝,辟差平江府百萬 倉檢察,不受和糴事例,戢吏卒苛取。發運使趙與𥲅 兼提點刑獄,屬楙檢覆雪無錫翟氏冤獄,監江淮茶」 鹽所、蕪湖局,不受商稅,嬴光祖益敬之。改知嘉定縣。 歲大水,勸分和,糴按籍均敷。發運使王爚、提點刑獄 孫子秀俱特薦於朝。簽書臨安府判官,不為權勢撓。 有為淮東提舉常平,辟楙提管,楙知其不可與共事, 笑而卻之。未幾,政府強楙行,遂拂衣去,朝野高之。主 管城南廂,聽訟嚴明,豪右益憚之。都城火後,瓦礫充 斥,差民船徙運,在籍者百五十家,惟二十有五家應 役,餘率為勢要宦官所庇。楙悉追之,不服者杖其人, 械於他所,無不聽命。又力拒戶部科買,葉夢鼎、陳昉 深期獎焉。添差臨安通判,朝命鞫封樁庫,吏范成獄 不肯承廟堂風旨,無辜者悉出之。知廣德軍。郡有水 災,發社倉粟以活饑民,官吏難之,楙先發而後請專 命之罪。置慈幼局,立先賢祠。故事,郡守秋苗例可得 米千石,迺以代屬縣償大農綱欠。拜監察御史,知無 不言。嘗論天變及賈似道家爭田事,論繼皇子竑嗣, 觸度宗怒。遷司農卿,尋為兩浙轉運使。禁戢吏姦,不 以急符督常賦。海鹽歲為鹹潮害稼,楙請於朝,捐金 發粟,復輟己帑,大加修築,新塘三千六百二十五丈, 名曰「海晏塘。」是秋,風濤大作,塘不浸者尺許,民得奠 居,歲復告稔,邑人德之。遷戶部侍郎,受四方民詞,務 通下情。兼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兼刑部侍郎。 極論檢覆之敝。上進故事,首論雷雪非時之變,帝意 不悅。丐祠,不許,以集英殿修撰知平江。值旱,故事,郡 守合得緡錢十五萬,悉以為民食。軍餉助蠲苗九萬, 稅十三萬,版帳十六萬,又蠲新苗二萬八千,大寬公 私之力。飛蝗幾及境,疾風飄入太湖。節浮費,修府庫。 既代,有送還事例,自給吏卒外,餘金萬楮,楙悉不受。 吏驚曰:「人言常侍郎不愛錢。果然。」改浙東安撫使,值 水災,捐萬楮以振之。復請糴於朝,得米萬石,蠲新苗 三萬八千。又以諸暨被水,尢甚,給二萬楮付縣折運, 民食不至乏絕,民各祀於家。兩浙及會稽、山陰死者 暴露與貧而無以為殮者,迺以十萬楮置「普惠庫」取 息,造棺以給之。尋以刑部侍郎召,申明期赦敘改法, 與廟堂爭可否。辨偽關獄,救八倉虧欠,免死罪,平反 天井巷殺人獄,全活者甚眾。兼給事中,封還隆國夫 人。從子黃進觀察使。錄黃帝怒,似道以御書令委曲 書行,楙迄不奉命,以寶章閣待制提舉太平興國宮。 德祐元年,拜吏部尚書,以老病辭,累詔不許。專官趣 行甚峻。楙入見,首言:「霅川之變,非其本心,置之死,過 矣;不與立後,又過矣。巴陵帝王之胄,生不得正命,死 不得血食,沈冤幽憤,鬱結四五十年之久,不為妖為 札於冥冥中者幾希。願陛下勿搖浮議,特發神斷,宗 社幸甚。」於是詔國史院討論典故以聞。明堂禮成,進 端明殿學士、提領戶部財用,特與執政恩數。楙以國 步方艱,非臣子貪榮之時,力辭恩數。與廟堂議事不 合,以疾謁告。二年春,拜參知政事,為夏士林繳駁,拜 疏出關。後六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