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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尚書,俾分部閩中,以閩鹽易糧,由海道轉運給京 師,凡為糧數十萬石,朝廷賴焉。二十二年,召為祕書 卿,行至杭之海寧,得疾而卒。師泰性倜儻,狀貌偉然, 既以文字知名,而於政事尤長,所至績效輒暴著。尤 喜接引後進,士之賢,不問識不識,即加推轂,以故士 譽翕然咸歸之。有詩文若干卷,行於世。

趙師魯

按《元史》本傳:「師魯,字希顏,霸州文安縣人。父趾,祕書 少監,贈禮部尚書。師魯為人風采端莊,在太學,力學 如寒士。延祐初,為興文署丞。五年,遷將作院照磨。七 年,辟為御史臺掾。後補中書省掾。於朝廷典章故實、 律令文法,無不練習。臨事明敏果斷,執政奇之。及典 銓選,平允無私,人無不服。擢工部主事,遷中書省檢」 校官,咸著能名。泰定中,拜監察御史。時大禮未舉,師 魯言:「天子親祠郊廟,所以通精誠,逆福釐,生蒸民,阜 萬物,百王不易之禮也。宜鑒成憲,講求故事,對越以 格純嘏。」帝嘉納焉。元夕,令出禁中,命有司張燈山為 樂。師魯上言:「燕安怠惰,肇荒淫之基;奇巧珍玩,發奢 侈之端。觀燈事雖微,而縱耳目之欲,則上累日月之 明。」疏聞,遽命罷之。賜師魯酒一上尊,且命御史大夫 傳旨以嘉忠直。是時,宰相倒剌沙密專命令,不使中 外預知。師魯又上言:「古之人君將有言也,必先慮之 於心,咨之於眾,決之於故老大臣,然後斷然行之,渙 若汗不可反。未有獨出柄臣之意,不咨眾謀者也。」不 報。倒剌沙雖剛狠,亦服其敢言。有朝士年未及致仕, 其子請預廕其官,而執政者為之地,師魯駁其非,事 遂止。遷樞密院都事,改本院經歷。致和初,陞奉政大 夫,參議樞密院事。天歷中,遷樞密院判官,改兵部侍 郎。丁父憂,特旨趣為同僉樞密院事,師魯固辭不就。 服除,復為樞密判官,持節治四川軍馬,諭上威德。大 閱於郊,寬簡有法,士卒懷其恩信。未幾,遷中順大夫、 刑部侍郎。樞密院復奏為其縣判官。久之,出為河間 路轉運鹽使,除害興利,法度修飭,絕巡察之姦,省州 縣廚傳贈遺之費,竈戶商人無不便之,歲課遂大增。 暇日,又割己俸,率僚吏新孔子廟,命吏往江右置雅 樂,聘師工春秋釋奠,士論稱之。師魯由從官久典金 糓,每鬱鬱不樂,疾篤,棄官歸京師。至元三年九月卒, 年五十有三。贈嘉議大夫、禮部尚書、天水郡侯,諡文 清。

韓鏞

按《元史》本傳:「鏞字伯高,濟南人。延祐五年中進士第, 授將仕郎,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尋遷集賢都事。泰定 四年,轉國子博士,俄拜監察御史。當時由進士入官 者僅百之一,由吏致位顯要者常十之九。帝乃欲以 中書參議傳巖起為吏部尚書,鏞上言:『吏部掌天下 銓衡,巖起從吏入官,烏足盡知天下賢才?況尚書秩 三品,巖起累官四品耳,於法亦不得陞』。」制可其奏。天 曆元年,除僉浙江廉訪司事,擊姦暴,黜貪墨,而特舉 烏程縣令。《干文傳》治行為諸縣最,所至郡縣為之肅 然。二年,轉江浙財賦副總管。至順元年,除國子司業, 尋遷南行臺治書侍御史。順帝初,歷僉宣徽及樞密 院事。至正二年,除翰林侍講學士。既而拜御史,以剛 介為時所忌。言事者誣劾其贓私,乃罷去。五年,臺臣 辨其誣,遂復起參議中書省事。七年,朝廷慎選守令, 參知政事魏中立言於帝:「當今必欲得賢守令,無加 鏞者。」帝乃特署鏞姓名,授饒州路總管。饒之為俗尚 鬼,有覺山廟者,自昔為妖,以禍福人,為盜賊者,事之 尤至,將為盜,必卜之。鏞至,即撤其祠宇,沉土偶人於 江。凡境內淫祀有不合祀典者,皆毁之。人初大駭,已 而皆嘆服。鏞知民可教,俾俊秀入學宮,求宿儒學行 俱尊者,列為《五經》師。旦朔必幅巾深衣以謁先聖,月 必考訂課試,以示勸勵。每治政之暇,必延見師生,與 之講討經義。由是人人自力於學,而饒之以科第進 者,視他郡為多。鏞居官廨,自奉淡泊,僚屬亦皆化之。 先是,朝使至外郡者,官府奉之甚侈,一不厭其所欲, 即御之,往往騰謗於朝。其出使於饒者,鏞延見郡舍 中,供以糲飯,退皆無有後言。其後有旨,以織幣脆薄, 遣使笞行省臣及諸郡長吏,獨鏞無預。鏞治政雖細, 其詳密多類此。十年,拜中書參知政事。十一年,丞相 脫脫在位,而龔伯遂輩方用事,朝廷悉議更張,鏞有 言,不見聽。人或以鏞優於治郡,而執政非其所長,遂 出為甘肅行省參知政事。及脫脫罷,用事者悉誅,而 鏞又獨免禍。乃遷西行臺中丞,歿於官。

諳都剌

按《元史》本傳:「諳都剌,字瑞芝,凱烈氏。祖阿思蘭,嘗從 大將阿朮伐宋,仕至冀寧路達魯花赤,子孫因其名 蘭,遂以蘭為氏。諳都剌通經史,兼習諸國語。成宗時, 為翰林院札爾里赤,職書制誥。會有旨命書藩王添 力聖旨,諳都剌曰:『此旨非惟有虧國體,行且為民殃 矣』。帝聞之,謂近臣曰:『小吏如此,真難得也』。事乃止。尋」 授應奉翰林文字,凡蒙古傳記,多所校正,陞待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