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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治家》

聖賢言家道,如齊家御,家閑有家,皆有肅然不犯之 意。媯汭之嬪虞,必曰「刑于二女」;文王之于太姒,必曰 「刑于寡妻。」齊、御、閑、刑,皆以嚴為主。《易家人卦》:「家人嗃 高,婦子嘻嘻,終吝。」治家之道,與其失於寬,寧過於嚴。 嚴雖覺防範太過,無寬裕氣象,終則吉,寬則縱溢放 肆,綱紀蕩然矣。故家之將興,父子夫婦,濟濟有禮,於 肅正之中,自然雍穆。一失治家之節,則寬縱太過,父 不父,子不子,夫婦不成夫婦,亂倫敗度,靡所不有,乖 爭凌犯之風,反自此起,故曰「王假有家」,假亦正也。

葉夢得石林家訓

《孝友》

司馬溫公作《迂說》,其一章云:「迂叟之事君無他長,能 勿欺而已矣。事親亦然。」此天下名言也。事君之道,廣 博未易言。且言事親:吾見世人未嘗能免於欺愛子 教訓子,面從而不行,欺也;己有過失,隱寂使不聞,欺 也;有懷於中,避就不敢盡言,欺也;佯為美觀之事,未 必出於情,欺也。曾子喪親,水漿不入口者七日,而於 「吾親無所用」之情也。曾子之孝則至矣,至於「難能不 可繼」之行,欲以孝聞,則未嘗盡其情也,然且自以為 過。夫死而過於難,猶且不敢,況生而欺之乎?今但能 聞教訓而一一遵行,不敢失墜,有過失改悔不復為, 不求不聞,但有所懷,必盡告之,秋毫不敢隱。為人子 所當為不為人,于所不當為,文飾以掠美。如是亦可 以言孝,則勿欺而已。推是心以施之君。安有二道哉。 今汝兄弟五人,能如吾所以處二姑氏,則吾門戶猶 未艾也。

李昌齡樂善錄

《嚴正》

「為父而不能盡父之道,則家無孝友之子;為師而不 能盡師之道,則門無行藝之士。為子而不能盡事父 之道,則為不孝;為弟子而不能盡事師之道,則為不 知。斯四者,《天下之大經》,誠不可違也。苟欲盡夫為父 為師之道者,無他,惟嚴與正而已。制之以嚴,教之以 正,罔不盡善。雖文王為父,仲尼為師,不過如是也。苟 欲盡夫事父師之道者,無他,惟敬與順而已。敬之以 禮,順其教命,則罔有不令,雖曾參之為子,顏回之為 弟子,不過如是也。蓋父猶天也,師猶父也,其勢雖殊, 其尊一也。為人而不能盡事父師之道者,逆天者也。 是人也,若無人禍,必有天刑。」或曰:「如彼之頑嚚,而嚴 不足以制之,正不足以教之,則嚴正」何所措諸?予對 曰:「誠有是事也,然果人也,庸有治之以嚴正而不率 者乎?苟嚴正不足以治之,則非人矣,任之可也。」嘗觀 堯舜不能化朱象,蓋凡此徒者,不可謂之人也,人之 類而已。此韓愈所謂兩間禽獸皆人者是也。予欲天 下之為父子師弟子者,各盡其道,故發斯言。

《室家》

「治室家,御妾婦之道,當以至正,與夫仁術。大抵婦人 女子之性情,多淫邪而少正,易喜怒而多乖。率御之 以嚴,則事有不測,其情不和,其內有怨,蓋未有久而 不為害者。率御之以和,則動多違禮,其事多專,其心 無憚,蓋未有久而不為亂者。二者皆非君子所以處 家人之道,其失均也。」故予謂君子之治室家、御妾婦, 「當以和而使嚴;行其中,當以正而使寬。在其中則無 太嚴太寬之弊。」「然後率之以仁,教之以義,和之以禮, 撫之以恩。勿聽其言,勿受其制,勿從其役,任以可責 之事,使以不怨之勞;有能不可太寵,有過不可窮治, 舉動不為彼所識,措畫不為彼所料。如是則彼之平 昔所可逞者,皆在吾範圍中矣。」雖欲事不測而情不 和,動違禮而事自專,內有所怨,心無所憚,不可得也。 夫是數者既不可得而為,則君子之治家室御妾婦 之道,如斯而已矣。

《子弟》

「今子弟之大失者有三:自少即思衣服之鮮華,飲食 之豐美,惟利己之驕惰安逸,而不卹人之規正,一也; 不知誦讀經史,惟事嬉遊度日,稠人廣坐,論古今之 道則懵無所知,聞世俗之言則欣然而喜,既不知恥, 習以為常,二也;身既無學,且復忌人之學,故於勝己 者則遠而不近,於佞己者則悅而相親,所言莫非庸 下所思莫非頗僻,三也。有此三失,父母兄弟所不喜, 君子長者所不與,上官鉅人所不肯薦揚,欲立身成 名,起家以光其祖宗,可乎?苟能甘淡泊而務學問,近 有德而遠下流,則所知者聖賢之道,所聞者正大之 言,所交者正大之士,所行者向上之事,如此豈不足 以成名乎哉?為子弟者,幸毋以予言」為耋。

金華鄭氏家範

《治家雜訓》

內外屋宇大小修造工役,家長常加點檢,委人用工, 毋致損壞。

親賓會聚,若至十人,不許於夜中設宴。時有小酌,亦 不許至一更。晝則不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