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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家範典

 第二十三卷目錄

 父子部紀事六

家範典第二十三卷

父子部紀事六

《隋書李穆傳》:穆兄賢為佐命功臣。崇字永隆,英果有 籌筭,膽力過人。周元年,以父賢勳,封迴樂縣侯。時年 尚小,拜爵之日,親族相賀,崇獨泣下。賢怪而問之,對 曰:「無勳於國,而幼少封侯,當報主恩,不得終于孝養, 是以悲耳。」賢由此大奇之。

《蘇威傳》:「威子夔,字伯尼,小聰敏有口辨。八歲誦詩書, 兼解騎射。年十三,從父至尚書省,與安德王雄馳射, 賭得雄駿馬而歸。十四詣學與諸儒論議,詞致可觀, 見者莫不稱善。及長,博覽群言,尢以鐘律自命。初不 名夔,其父改之,頗為有識所哂。起家太子通事舍人, 楊素甚奇之,素每戲威曰:『楊素無兒,蘇夔無父』。」 《楊元感傳》:元感,司徒素之子也。體貌雄偉,美鬚髯,少 時晚成,人多謂之癡。其父每謂所親曰:「此兒不癡也。」 及長,好讀書,便騎射,以父軍功,位至柱國,與其父俱 為第二品,朝會則齊列。其後高祖命元感降一等,元 感拜謝曰:「不意陛下寵臣之甚,許以公庭,獲展私敬。」 《馮慈明傳》:慈明為李密賊帥翟讓所斬,長子忱先在 東都,王充破李密,忱亦在軍中,遂遣奴負父屍柩詣 東都,身不自送。未幾,又盛花燭納室,時論醜之。 《秦王俊傳》:俊盛治宮室,窮極侈麗。上以其奢縱,免官, 以王就第。左武衛將軍劉昇諫曰:「『秦王非有他過,但 費官物,營廨舍而已,臣謂可容』。上曰:『法不可違』。」昇固 諫,上忿然作色,昇乃止。其後楊素復進諫曰:「秦王之 過,不應至此,願陛下詳之。」上曰:「我是五兒之父,若如 公意,何不別制天子兒,律以周公之為人,尚誅管、蔡, 我誠不及周公遠矣,安能虧法乎!」卒不許。俊疾篤,未 能起,遣使奉表陳謝。上謂其使曰:「我戮力關塞,創玆 大業,作訓垂範,庶臣下守之而不失。汝為吾子而欲 敗之,不知何以責汝!」俊慚怖疾甚。大都督皇甫統上 表請復王官,不許。歲餘,以疾篤,復拜上柱國。二十年 六月,薨于秦邸。上哭之數聲而已。俊所為侈麗之物, 悉命焚之。敕送終之具,務從儉約,以為後法也。王府 僚佐請立碑,上曰:「欲求名,一卷《史書》足矣,何用碑為? 若子孫不能保家,徒令人作鎮石耳。」

《柳彧傳》:「時制,三品以上,門皆列戟。左僕射高熲子弘 德,封應國公,申牒請戟。彧判曰:僕射之子,更不異居。 父之戟槊,已列門外。尊有壓卑之義,子有避父之禮, 豈容外門既設,內閣又施。事竟不行,熲聞而歎服。」 《徐孝肅傳》:孝肅早孤,不識父,及長,問其母父狀,因求 畫工圖其形像,構廟置之,而定省焉,朔朢享祭。 《庶人秀傳》:「秀,高祖第四子也。開皇十二年,出鎮于蜀。 秀有膽氣,容貌瓌偉,美鬚髯,多武藝,甚為朝臣所憚。 上每謂獻皇后曰:『秀必以惡終,我在當無慮,至兄弟 必反。兵部侍郎元衡使于蜀,秀深結于衡,以左右為 請。既還京師,請益左右,上不許。大將軍劉噲之討西 爨也,高祖令上開府楊武通將兵繼進,秀使』」嬖人萬 智光為《武通》行軍司馬。上以秀任非其人,譴責之,因 謂群臣曰:「壞我法者必在子孫乎?譬如猛獸,物不能 害,反為毛間蟲所損食耳。」于是遂分秀所統。秀漸奢 侈,違犯制度,車馬被服擬于天子。及太子勇以讒毀 廢晉王廣為皇太子,秀意甚不平。皇太子恐秀終為 後變,陰令楊素求其罪而譖之。仁壽二年,徵還京師, 上見,不與語。明日,使使切讓之,秀謝曰:「忝荷國恩,出 臨藩岳,不能奉法,罪當萬死!」皇太子及諸王流涕庭 謝。上曰:「頃者秦王糜費財物,我以父道訓之。今秀蠹 害生民,當以君道繩之。」於是付執法者。開府。慶整諫 曰:「庶人勇既廢,秦王已薨,陛下兒子無多,何至如是! 然蜀王性甚耿介,今被重責,恐不自全。」上大怒,欲斷 其舌,因謂群臣曰:「當斬秀於市,以謝百姓。」乃令楊素、 蘇威、牛弘、柳述、趙綽等推治之。太子陰作偶人書上 及漢王姓字,縳手釘心,令人埋之華山下,令楊素發 之。又作檄文曰:「逆臣賊子,專弄威柄,陛下惟守虛器, 一無所知,陳甲兵之盛云指期問罪,置秀集中。」因以 聞奏。上曰:「天下寧有是邪!」於是廢為庶人,幽內侍省, 不得與妻子相見。令給獠婢二人,驅使相與連坐者 百餘人。秀既幽逼,憤懣不知所為,乃上表曰:「臣以多 幸,聯慶皇枝,蒙天慈鞠養,九歲榮貴。惟知富樂,未嘗 憂懼。輕恣愚心,陷茲刑網,負深山岳,甘心九泉。不謂 天恩尚假餘漏,至如今者,方知愚心不可縱,國法不 可犯,撫膺念咎,自新莫及。猶望分身竭命,少答慈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