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之,有司論以法。唐卿時權府事,乃曰:是知有孝而 不知有法爾。乃釋之以聞。
《賈黃中傳》:「黃中字媧民,參知政事,太宗召見其母王 氏,命坐,謂曰:『教子如是,真孟母矣』。作詩以賜之,頒賜 甚厚,黃中畏慎過甚,中書政事頗留不決,罷知襄州。 上言母老,乞留京,改知澶州。辭日,上因謂侍臣曰:『朕 嘗念其母有賢德,七十餘年未覺老,每與之語,甚明 敏。黃中終日憂畏,必先其母老矣』。因目參知政事蘇」 易簡曰:「易簡之母亦如之。自古賢母不可多得。」易簡 前謝曰:「陛下以孝治天下,獎及人親,臣實何人,膺茲 榮遇!」至道初,黃中遘疾,詔令歸闕,既居內閣,甚以為 慰。二年,以疾卒,年五十六。其母尚無恙,卒如上言,贈 禮部尚書。上聞其素貧,別賜錢三十萬。既葬,其母,入 謝,又賜白金三百兩。上謂之曰:「勿以諸孫為念,朕當 不忘也。」
《劉潛傳》:「潛字仲方,知蓬萊縣,代還,過鄆州,方與曼卿 飲,聞母暴疾,亟歸。母死,潛一慟遂絕,其妻復撫潛大 號而死。時人傷之曰:『子死于孝,妻死于義』。」
《折德扆傳》:「德扆子御卿,淳化五年拜永安節度使。契 丹入寇,御卿大敗之于子河汊。歲餘,御卿被病,德威 諜知之,率眾來侵,以報子河汊之役。御卿力疾出戰, 德威聞其至,不敢進。會疾甚,其母密遣人召歸御卿 曰:『世受國恩,邊寇未滅,御卿罪也。今臨敵棄士卒自 便,不可死于軍中,乃其分也。為白太夫人:無念我,忠 孝豈兩全』。」言訖泣下。翊日卒。
《程迥傳》:「迥知隆興府進賢縣,省符下知平江府王佐, 決陳長年輒私賣田,其從子愬有司十有八年,母魚 氏年七十,坐獄廷辨,按法追正,令候母死服闋日理 為己分,令天下郡縣視此為法。迥為議曰:『天下之人, 孰無母慈子若孫,宜定省溫凊,不宜有私財也。在律, 別籍者有禁,異財者有禁。當報牒之初,縣令杖而遣』」 之,使聽命於其母可矣,何稽滯遍愬有司而達於登 聞院乎?《春秋穀梁傳》注曰:「臣無訟君之道,為衛侯鄭 與元咺發論也。」夫諸侯之于命大夫猶若此,子孫之 于母,乃使坐獄以對吏,愛其親者,聞之不覺泣涕之 橫集也。按令文:分財產,謂祖父母、父母服闋已前所 有者。然則母在,子孫不得有私財,借使其母一朝盡 費,其子孫亦不得違教令也。既使歸于其母,其日前 所費,乃卑幼輒用尊長物,法須五年尊長告乃為理。 何至豫期母死,又開他日爭訟之端也。抑亦安知不 令之子孫不死于母之前乎?守令者,民之師帥,政教 之所由出。誠宜正守令不職之愆,與子孫不孝之罪, 以敬天下之為人母者。
《高宗吳皇后傳》:「后,開封人,被選入宮,與張氏並為婉 儀,尋詔立為皇后。初,伯琮以宗子召入宮,命張氏育 之。后時為才人,亦請得育一子。於是得伯玖,更名璩。 中外議頗籍籍。張氏卒,併育於后,后視之無間。伯琮 性恭儉,喜讀書,帝與后皆愛之,封普安郡王。后常語 帝曰:『普安,其天日之表也』。帝與決,立為皇子。」
《趙葵傳》:「葵知滁州,與金人對境,母疾,謁告省侍不得, 刲股雜藥以寄之。母卒,葵求解官,不許,不得已,卒哭, 復視事。淳祐二年,進大學士,知潭州,湖南安撫使,改 福州。三年,葬其母,乞追服終制,不允。葵上疏曰:移忠 為孝,臣子之通誼;教孝求忠,君父之至仁。忠孝一原, 並行不悖。故曰: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親,其本 一也。臣不佞,戒謹持循,惟恐失墜。往歲叨當事任,服 在戎行,偕同氣以率先,冒萬死而不顧,捐軀戡難,效 命守封,是以孝事君之充也。陛下昭示顯揚,優崇寵 數,使為人子者感恩,為人親者知勸矣。臣昨於草土, 被命起家,勉從權制,先國家之急而後親喪也。今釋 位去官,已追服居廬,乞從彝制。」又不許。再上疏曰:「臣 昔者奉詔討逆,適丁家難,閔然哀疚之中,命以驅馳 之事,移孝為忠,所不敢辭,是臣常先國家之急而效 臣子之義矣。親恩不報,寖踰一紀,食稻衣錦,俯仰增 愧。且臣業已追衰麻之制,伸苫塊之哀,負土成墳,倚 廬待盡,喪事有進而無退,固不應數月而除也。」及命 提舉洞霄宮,不拜。
《黃介傳》:「介字剛中。德祐元年,北兵至,介堅守而死,妻 劉被掠,子用中逃,得不死。及壯,求母四方,逾十年,得 于京師以歸,州里稱為黃孝子云。」
《李靚傳》:「靚字彥和,幼孤,母督之學,不肯卒業。母詰之, 辭曰:『國家遭靖康之變,㝢縣雲擾,士當捐軀為國戡 大憝,安能呫囁章句間,效淺丈夫哉』。」
《劉清之傳》:「清之字子澄。母不逮養,每展閱手澤,涕泗 交頤。」
《真德秀傳》:「德秀四歲受書,過目成誦。十五而孤,母吳 氏力貧教之。」
《包恢傳》:「恢知隆興府兼江西轉運,有母愬子者,年月 後,狀作疏字。恢疑之,呼其子至,泣不言。及得其情,母 孀居,與僧通,惡其子諫,以不孝坐之,狀則僧為之也。 因責子侍養,跬步不離,僧無由至母,乃託夫諱日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