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4 (1700-1725).djvu/22

此页尚未校对

禍將然。毋曰胡害,其禍將大。毋曰胡傷,其禍將長。」《杖 之銘》曰:「惡乎危于忿疐?惡乎失道于嗜慾?惡乎相忘 于富貴?」《帶之銘》曰:「火滅修容。慎戒必恭,恭則壽。」《履屨 之銘》曰:「慎之勞,勞則富。」《觴豆之銘》曰:「食自杖,食自杖。」 戒之「則逃。」戶之銘曰:「夫名難得而易失。無懃弗 志,而曰『我知之乎』?無懃弗及,而曰『我杖之乎』?」擾阻以 泥之,若風將至,必先搖搖,雖有聖人,不能為謀也。《牖》 之銘曰:「隨天時地之財,敬祀皇天,敬以先時。」劍之銘 曰:「帶之以為服,動必行德。行德則興,倍德則崩。」弓之 銘曰:「屈伸之義,廢興之行,無忘自過。」矛之銘曰:「造矛 造矛,少間」弗忍終身之羞。予一人所聞,以戒後世子 孫。

列女傳

《胎教》

古者婦人妊子,寢不側,坐不邊,立不蹕,不食邪味,割 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視邪色,耳不聽淫聲,夜 則令瞽誦《詩》,道正事。如此,則生子形容端正,才過人 矣。

北齊顏氏家訓

《教子篇》

上智不教而成,下愚雖教無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 也。古者聖王有胎教之法,「懷子三月,出居別宮,目不 邪視,耳不妄聽音聲滋味,以禮節之,書之玉版,藏諸 金櫃。子生咳!」師保固,明仁智禮義,導習之矣。凡庶 縱不能爾,當撫嬰稚,識人顏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誨, 使為則為,使止則止。比及數歲,可省笞罰。父母威嚴 而有慈,則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見世間,無教而有 愛,每不能然。飲食運為,恣其所慾。宜誡翻獎,應訶反 笑。至有識知,謂法當爾。驕慢己習,方復制之。捶撻至 死而無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長,終為敗德。孔 子云:「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是也。《俗諺》曰:「教婦初 來,教兒嬰孩。」誠哉斯語。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惡,但重于訶怒 傷其顏色,不忍楚撻慘其肌膚耳。當以疾病為諭,安 得不用湯藥針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訓者,可願苛 虐于骨肉乎?誠不得已也。

王大司馬母魏夫人,性甚嚴正。王在湓城時,為三千 人將,年踰四十,少不如意,猶捶撻之,故能成其勳業。 梁元帝時,有一學士,聰敏有才,為父所寵,失于教義。 「一言之是,遍于行路,終年譽之;一行之非,揜藏文飾, 冀其自改。」年登婚宦,暴慢日滋,竟以言語不擇,為周 逖抽腸釁鼓云。

「父子之嚴,不可以狎;骨肉之愛,不可以簡。簡則慈孝 不接,狎則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異宮,此不狎 之道也。抑搔癢痛,懸衾篋枕,此不簡之教也。」或問曰: 「陳亢喜聞君子之遠其子,何謂也?」對曰:「有是也。蓋君 子之不親教其子也。《詩》有諷刺之詞,《禮》有嫌疑之誡, 《書》有悖亂之事,《春秋》有褒僻之譏,《易》有備物之象,皆」 非父子之可通言。故不親授耳。

齊武成帝子,瑯琊王太子母弟也。生而聰慧,帝及后 並篤愛之,衣服飲食與東宮相準,帝每面稱之曰:「此 黠兒也,當有所成。」及太子即位,王居別宮,禮數優僭, 不與諸王等,太后猶謂不足,常以為言。年十許歲,驕 恣無節,器服玩好,必擬乘輿。嘗朝南殿,見典御進新 冰鉤盾,獻早李,還索不得,遂大怒,詬曰:「至尊已有,我 何意無?」不知分齊,率皆如此。識者多有叔段、州吁之 譏,後嫌宰相,遂矯詔斬之。又懼有救,乃勒麾下軍士, 防守殿門。既無反心,受勞而罷,後竟坐此幽薨。 人之愛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賢俊者自 可賞愛,頑魯者亦當矜憐。有偏寵者,雖欲以厚之,更 所以禍之。共叔之死,母實為之;趙王之戮,父,實使之 劉表之「傾宗覆族」,袁紹之「地裂兵亡」,可為靈龜明鑑 也。

齊朝有一士大夫嘗謂吾曰:「我有一兒,年已十七,頗 曉書疏,教其鮮卑語,及彈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 公卿,無不寵愛,亦要事也。」吾時俛而不答。異哉,此人 之教子也!若由此業,自致卿相,亦不願汝曹為之。

《勉學篇》

自古明王聖帝,猶須勤學,況凡庶乎?聊舉切要,以終 寤汝。士大夫子弟,數歲已上,莫不被教,多者或至《禮 傳》,少者不失《詩論》。及至冠婚,體性稍定,因此天機,倍 須訓誘。有志尚者,遂能磨礪,以就素業。無履立者,自 茲惰慢,便為凡人。人生在世,會當有業。農民則計量 耕稼,商賈則計論貨賄,工巧則致精器用,伎藝則深 「思法術,武夫則慣習弓馬,文士則講議經書。」多見士 大夫恥涉農商,羞務工伎,射既不能穿札,筆則纔記 姓名。飽食醉酒,忽忽無事,以此銷日,以此終年。或因 家世餘緒,得一階半級,便謂為足,安能自苦?及有吉 凶大事,議論得失,蒙然張口,如坐雲霧,公私宴集,談 古賦詩,塞默低頭,欠伸而已。有識旁觀,代其入地。何 惜數年勤學,長受一生愧辱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