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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到最急。心既到矣,眼口豈不到乎?

凡書冊須要愛護,不可損污縐摺。濟陽江祿書讀未 竟,雖有急速,必待掩束整齊,然後起此,最為可法。 凡寫文字,須高執墨錠,端正研磨,勿使墨汁污手。高 執筆雙鉤,端楷書字,不得令手揩著毫。

凡寫字,未問寫得工拙如何,且要一筆一畫,嚴正分 明,不可潦草。

凡寫文字,須要子細看本,不可差誤。

《雜細事宜第五》

凡子弟須要早起晏眠,凡喧鬨鬥爭之處不可近,無 益之事不可為,謂如賭博、籠養、打毬、踢毬、《放風禽》等 事。

凡飲食有則食之,無則不可思索,但粥飯充飢不可 缺。凡向火勿迫近火傍,不惟舉止不佳,且防焚爇衣 服。凡相揖必折腰。凡對父母長上朋友必稱名。凡稱 呼長上,不可以字,必云某丈,如弟行者則云某姓某 丈。凡出外及歸,必于長上前作揖,雖暫出亦然。凡飲 食于長上之前,必輕嚼緩嚥,不可聞飲食之聲。凡飲 食之物,勿爭較多少美惡。凡侍長者之側,必正言拱 手,有所問,則當誠實對言,不可妄。凡開門揭簾,須徐 徐輕手,不可令震驚響。凡眾坐,必斂身,勿廣占坐席 几。侍長上出行,必居路之右,住必居左。凡飲酒,不可 令至醉。凡如廁,必去上衣,下必浣手。凡夜行,必以燈 燭,無燭則止。凡待奴僕,必端嚴,勿得與之嬉笑。執器 皿必端嚴,惟恐有失。凡危險,不可近。凡道路遇長者, 必正立拱手,疾趨而揖。凡夜臥,必用枕,勿以寢衣覆 首。凡飲食,舉匙必置著,舉著必置匙,「食已,則置匙著 于案。」

雜細事宜,品目甚多,姑舉其略,然大概具矣。凡此五篇,若能遵守不違,自不失為謹愿之士。必又能讀聖賢之書,恢大此心,進德修業,入于大賢君子之域,無不可者。汝曹宜勉之。

近思錄

《教子》

伊川先生曰:「古人生子,能食能言,而教之《大學》之法, 以豫為先。人之幼也,知思未有所主,便當以格言至 論日陳於前,雖未曉知,且當熏聒,使盈耳充腹,久自 安習,若固有之,雖以他言惑之,不能入也。若為之不 豫,及乎稍長,私意偏好生於內,眾口辯言鑠於外,欲 其純完,不可得也。」

橫渠先生曰:「古之小兒便能敬事長者,與之提㩦,則 兩手奉長者之手,問之,掩口而對。蓋稍不敬事,便不 忠信。故教小兒且先安詳恭敬。」

東萊博議

《教子》

世有愛其子者,坐之高堂,食之芻豢,足跡未嘗及門, 自以為愛之至矣。彼鄰人之父則不然,使其子躡履 擔簦,犯風雨,冒霜雪,以從師,取友于千里之外,伶仃 顛頓,道路之人莫不竊議其父之不慈也。及觀其終, 則有一人焉,不辨菽麥,頑嚚無知,問之何人也,乃向 之足跡未嘗及門者也。有一人焉,知類通達,為世名 儒,問之何人也?乃向之顛頓數千里者也。彼為人父 者,將使其子無知為愛耶?將使其子有成為愛耶?雖 甚愚者,亦知所擇矣。

性理會通

《諸儒論小學教子弟之法》

程子曰:「古人雖胎教與保傅之教,猶勝今日庠序、鄉 黨之教。古人自幼學耳目游處,所見皆善,至長而不 見異物,故易以成就。今人自少所見皆不善,纔能言, 便習穢惡,日日銷鑠,更有甚天理?」

古之人自能食能言而教之。是故《大學》之法,以豫為 先。蓋人之幼也,智愚未有所主,則當以格言至論日 陳於前,盈耳充腹,久自安習,若固有之者。日復一日, 雖有讒說搖惑,不能入也。若為之不豫,及乎稍長,意 慮偏好生于內,眾口辯言鑠於外,欲其純全,不可得 已。

人多以子弟輕俊為可喜,而不知其可憂也。有輕俊 之質者,必教以通經學使近本,而不以文辭之末習, 則所以矯其偏質而復其德性也。

勿謂小兒無記性,所歷事皆能不忘。故善養子者,當 其嬰孩鞠之使得所養,全其和氣,乃至長而性美,教 之示以好惡有常。至如養犬者,不欲其升堂,則時其 升堂而扑之。若既扑其升堂,又復食之於堂,則使孰 從,雖日撻而求其不升,不可得也。養異類且爾,況人 乎?故養正者聖人也。

朱子曰:「古者初年入小學,只是教之以事,如禮樂、射 御書數,及孝弟忠信之事。自十六七入大學,然後教 之以理,如致知格物及所以為忠信孝弟者。」

「古人自入小學時,已自知許多事了;至入大學時,只 要做此工夫,今人全未曾知此。古人只去心上理會, 至去治天下,皆自心中流出。今人只去事上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