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也。今汝先人,世有冠冕,惟仁義為名,守慎為稱,孝 悌于閨門,務學于師友。吾與時人從事,雖出處不同, 然各有所取。潁川郭伯益,好尚通達,敏而有知,其為 人弘曠不足,輕貴有餘,「得其人重之如山,不得其人, 忽之如草。吾所以知親之昵之,不願兒子為之。」北海 徐偉,長不治名高,不求苟得,澹然自守,惟道是務,其 有所是非,則託古人以見其意,當時無所褒貶,吾敬 之重之,願兒子師之。東平劉公幹,「博學有高才,誠節 有大義,然性行不均,少所拘忌,得失足以相補。吾愛 之重之,不願兒子慕之。」樂安任昭先,「淳粹履道,內敏 外恕,推遜恭讓,處不避洿怯而義勇,在朝忘身。吾友 之善之,願兒子遵之。若伸而引之,觸類而長之,汝其 庶幾舉一隅耳。」及其用財先九族,其施舍務周急,其 出入存故老,其論議貴無貶,其進仕尚忠節,其取人 務道實,其處世戒驕淫,其貧賤慎無戚,其進退念合 宜,其行事加《九思》,如此而已,吾復何憂哉。
《夏侯尚傳》:王經坐誅。始經母謂經曰:「汝田家子,今仕 至二千石,物太過不祥,可以止矣。」經不從,終以致敗。 《甘寧傳》:寧字興霸,巴郡臨江人也。寧廚下兒曾有過, 走投呂蒙,蒙恐寧殺之,故不即還。後寧齎禮禮蒙母, 臨當與升堂,乃出廚下兒還寧,寧許蒙不殺。斯須還 船,縛置桑樹,自挽弓射殺之。畢,敕船人更增舸纜,解 衣臥船中。蒙大怒,擊鼓合兵,欲就船攻寧。寧聞之,故 臥不起。蒙母徒跣出諫蒙曰:「至尊待汝如骨肉,屬汝 以大事,何有以私怒而欲攻殺甘寧?寧死之日,縱至 尊不問汝,是為臣下非法。」蒙素至孝,聞母言,即豁然 意釋,自至寧船,笑呼之曰:「興霸老母,待卿食急上。」寧 涕泣歔欷曰:「負卿!」與蒙俱還見母,歡宴竟日。
《楊阜傳》注:《列女傳》:「姜敘母者,天水姜伯奕之母也。建 安中,馬超攻冀,害涼州刺史韋康,州人悽然,莫不感 憤。敘為撫夷將軍,擁兵屯歷。敘姑子楊阜,故為康從 事,同等十餘人皆略屬超,陰相結為康報仇。未有間, 會阜妻死,辭超寧歸西。因過至歷,候敘母,說康被害 及冀中之難,相對泣良久,姜敘舉室感悲。敘母曰:『咄! 伯奕韋使君遇難,豈一州之恥,亦汝之負,豈獨義山 哉!汝無顧我事,淹變生人,誰不死?死國忠義之大者, 但當速發,我自為汝當之,不以餘年累汝也』。」因敕敘 與阜參議,許諾。分人傳語鄉里尹奉、趙昂及安定梁 寬等,令敘先舉兵叛超。超怒,必自來擊敘。寬等因從 後閉門。約誓已定,敘遂進兵入鹵,昂、奉守祁山。超聞, 果自出擊敘,寬等從後閉冀門。超失據過鹵,敘守鹵, 超因進至歷。歷中見超往,以為敘軍還。又傳聞超已 走奔漢中,故歷無備。及超入歷執敘母,母怒罵超,超 被罵,大怒,即殺敘母及其子,燒城而去。阜等以狀聞, 太祖甚嘉之,手令褒揚。
《武宣卞皇后傳》:卞后,文帝母也。文帝為太子,左右長 御賀后曰:「將軍拜太子,天下莫不歡喜,后當傾府藏 賞賜。后曰:『王自以丕年大,故用為嗣。我但當以免無 教導之過為幸耳,亦何為當重賜遺乎』?」長御還,具以 語太祖。太祖悅曰:「怒不變容,喜不失節,是最為難。」 《魏書》:東阿王曹植,太后少子,最愛之。後植犯法,為有 司所奏。文帝令太后弟子奉車都尉蘭持公卿議白 太后。太后曰:「不意此兒所作如是。汝還語帝,不可以 我故壞國法。」及自見帝不以為言。
《世語》:王經為江夏太守,大將軍曹爽附絹二十匹,令 交市于吳。經不發書,棄官歸。母問歸狀,經以實對。母 以經典兵馬而擅去,對送。吏杖經五十,爽聞,不復罪。 《漢晉春秋》,經被收辭母,母顏色不變,笑而應曰:「人誰 不死,往所以不止汝者,恐不得其所也。以此并命,何 恨之有哉?」
《會稽典錄》:孫策功曹魏騰以迕意見譴,將殺之。士大 夫憂恐,計無所出。夫人乃倚大井而謂策曰:「汝新造 江南,其事未集,方當優賢禮士,捨過錄功。魏功曹在 公盡規,汝今日殺之,則明日人皆叛汝。吾不忍見禍 之及,當先投此井中耳。」策大驚,遽釋騰。夫人智略權 譎,類皆如此。
《魏氏春秋》諸葛亮作:「八務、七識、六怒、五懼」,皆有條章, 誡勵諸子。
《晉書王祥傳》:「祥字休徵,武帝踐阼,拜太保,進爵為公。 及疾篤,著遺令訓子孫曰:『夫生之有死,自然之理。吾 年八十有五,啟手何恨,不有遺言,使爾無述。吾生值 季末,登庸歷試,無毗佐之勳,沒無以報。氣絕,但洗手 足,不須沐浴,勿纏尸,皆澣故衣,隨時所服。所賜山元 玉佩、衛氏玉玦、綬笥,皆勿以斂。西芒上土自堅貞,勿 用甓石,勿起墳隴,穿深二丈,槨取容棺,勿作前堂,布 几筵,置書箱鏡奩之具,棺前但可施床榻而已。精脯 各一盤,元酒一杯,為朝夕奠』。」家人大小,不須送喪。大 小祥乃設特性,無違余命。高柴泣血,三年,夫子謂之 愚。閔子除喪出見,援琴切切而哀,仲尼謂之孝。故哭 泣之哀,日月降殺,飲食之宜,自有制「度。夫言行可復, 信之至也;推美引過,德之至也;揚名顯親,孝之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