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4 (1700-1725).djvu/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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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時無悔吝,隨宜樂處省營為。若求騏驥方乘馬,只 恐終身無馬騎』。」又嘗曰:「善人固可親,未能知不可急 合;惡人固可疏,未能遠不可急去。必招悔吝也,故無 吝。」君亭曰:「見善人未嘗急合,見不善人未嘗急去。」伯 溫佩之,終身不敢忘。

《聞見後錄》:司馬光曰:光五六歲時弄核桃,女兄欲為 脫其皮,不得。女兄去,一婢以湯脫之,女兄復來問脫 核桃者,光曰:「自脫也。」先公適見之,呵曰:「小子何得謾 語!」光自是不敢謾語。

《王氏談錄》:公謂諸子曰:「人之文章美者固譽之,不至 者未嘗輕視。吾心意和平,得自治之要,險巇貪媢,固 自不生怨尤僥倖,逾絕思慮,以其染污吾心,戕賊天 理,皆屏之於未萌,然事有曲直,必當中理。今朝廷之 士與吾論事,有不直,謗毀甚多,然吾皆不責,固無報 復,蓋吾自信者篤耳。此乃汝輩粗識善惡,人亦不能」 欺,吾其能以無為有紿汝輩耶?吾既已自力如此,更 欲汝輩效而為之,不可不勉也。

公誨諸子曰:「忠非必殺身,自盡其誠也。可令人蒞一 官,苟能竭力於大小之務,不自愧於祿食,推而廣之, 至於大事,皆忠也。至於以身死事,蓋古人不幸而遇 之耳。閨門之內,承順父母,顏色為先。」吾先公中令奉 戚氏太夫人,極為子之道,太夫人每有小不如意,未 嘗與先公一言,先公必朝服再拜,候其色悅而退。先 「公在金陵餘杭,清夜多作詩,必召吾起草,或屬數句 未成,且假寐,吾持筆侍側,往往至中夜不敢退。時吾 十五六歲,未始知倦。今吾愛汝曹,不欲以嚴限慈,庶 事當自勉也。」

《蘇氏家訓》:韓億教子嚴肅,知亳州。第二子舍人自西 京倅,謁告省覲,康公與右相及姪柱史宗彥皆中甲 科。歸公喜,置酒,召僚屬之親厚者,俾諸子坐於席隅。 坐中忽云:「二郎,吾聞西京有疑獄奏讞者,其詳云何?」 再問,未能對。遂推案索杖,大詬曰:「汝食朝廷祿,倅貳 一府,事無巨細,皆當究心。大辟奏案尚不能記,則細」 務不舉可知。叨冒廩祿,何顏報國?必欲撻之,眾賓力 解乃已。家法之嚴如此。

《記聞錄》:「寇萊公少時,不修小節,頗愛鷹犬。太夫人性 嚴,每不勝怒,舉秤錘投之,中足流血,由是折節從學。 及貴,母已亡,每捫其瘡痕,輒哭云。」

《清波雜志》:唐柳氏自公綽以來,世以孝弟禮法為士 大夫所宗。玭常戒其子弟曰:「凡門第高,可畏不可恃 也。立身行己,一事有失,則得罪重於他人,無以見先 人於地下,此其所以可畏也。門高則驕心易生,族盛 則為人所嫉,懿行實才,人未之信,小有疪纇,眾皆指 之,此其所以不可恃也。故膏粱子弟,學宜加勤,行宜」 加撿,僅得比眾人耳。古今家誡,深切著明,孰踰於此。 蓋有鏤板以曉於世者,所謂子弟千百中,曷有一二 顧省者,聽之藐藐,則皆是也。姑識此以示兒輩 《厚德錄》:陳秦國公省華三子已貴,秦公尚無恙,每賓 客至其家,堯佐及仲季子侍立左右,坐客踧踖不安, 求去,秦公笑曰:「此兒子輩」爾後天下皆以《秦公教子》 為法,而以《陳氏世家》為榮。

《欒城遺言》:籀年十有四,侍先祖潁昌,首尾九年,未嘗 暫去侍側。見公終日燕坐之餘,或看書籍而已。世俗 藥餌玩好,公漠然忘懷。一日,因謂籀講《莊子》二三段 訖,公曰:「顏子簞瓢陋巷,我是謂矣。」所聞可追記者若 干語,傳諸筆墨,以示子孫。公令籀作詩文,五六年後, 忽謂籀曰:「汝學來學去,透漏矣。嘗與文氏家姑言之」, 亦如此。公謂籀曰:「蘇瓌訓頲,常令衣青布襦,伏於床 下,出其頸受夏楚。汝今懶惰,可乎?」

《青箱雜記》:張齊賢常作詩自警,兼遺子孫,雖詞語質 朴,而事理切當,足為規戒。其曰:「慎言渾不畏,忍事又 何妨。國法須遵守,人非莫舉揚。無私仍克己,直道更 和光。此箇如端的,天應降吉祥。」余嘗廣其意,就每句 一篇,命曰八詠警戒詩。其一云:「慎言渾不畏,言出患 常隨。須信機樞發,難容駟馬追。三緘事可見,兩舌業 當知。口是起羞本,願君且再思。」其二云:「忍事有何妨, 勿令心火揚。火揚猶可滅,心忿固多傷。堪嘆波羅密, 可憐歌利王。從心更從刃,字意好消詳。」其三云:「國法 須遵守,金科盡詔條。一毫如有犯,三尺不相饒。豈肯 容姦黠,何須恃貴驕?自然逢吉慶,神理亦昭昭。」其四 云:「人非莫舉揚,萬事且包荒。殿上便猶掩,車中吐不 妨。在他誠所短,於己有何長?須是常規檢,回頭自忖 量。」其五云:「無私仍克己,克己又無私。一事兼修飾,終 身在有思。公清多斂怨,高亢易招危。更切循卑退,方 應履坦夷。」其六云:「直道更和光,雙修譽乃彰。直須和 輔助,和賴直交相。恃直終多訐,偏和又少剛。能和又 能直,行己自芬芳。」其七云:「此箇如端的,除非六句修。 永為几杖誡,更遺子孫謀。本立方生道,農勤乃有秋。 茲詩雖淺近,至理可推求。」其八云:「天應降吉祥,天理 本茫茫。舒慘雖無定,榮枯卻有常。益謙尤效驗,福善 更昭彰。籠絡無疏漏,恢恢網四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