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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家範典

 第四十六卷目錄

 嫡庶部彙考

  劉熙釋名釋親屬

  增韻釋嫡

 嫡庶部總論

  禮記曲禮 郊特牲 內則 喪服小記

  儀禮喪服

  春秋四傳隱公不書即位 王使歸仲子賵 考仲子宮 桓公即位 子同生

  晉侯殺其世子申生 晉獻公卒 晉里克弒奚齊 晉里克弒其君卓 齊侯小白卒 風

  氏薨 王歸成風含賵 葬成風 王使會葬成風 秦歸成風襚 子卒 哀姜歸齊 夫

  人嬴氏薨 葬敬嬴 宋殺其世子痤 陳招殺世子偃

  呂氏春秋慎勢

  賈誼新書立後義

  孔叢子雜訓

  白虎通封公侯

  杜氏通典諸侯崇所生母議 二嫡妻議 世子卒無子立次子議 天子奪宗議

   諸王公侯留輔朝政嫡子監國議 兄弟俱封各得立禰廟議 天子為庶祖母持重服議

   天子立庶子為太子不宜加薨服議 太子為所生母服議 士為所生母服議 庶子父

  在為出嫡母服議

家範典第四十六卷

嫡庶部彙考

《漢劉熙釋名》

《釋親屬》

嫡,敵也,與匹相敵也。

庶,摭也。拾,摭之也。謂拾摭微陋待遇之也。

《增韻》

《釋嫡》

正室曰嫡。正室所生之子曰嫡子。一曰嫡,敵也,言無 與敵也。

嫡庶部總論

《禮記》:

《曲禮》

《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

陳註疏曰:支子,庶子也。祖禰廟在適子之家,庶子賤,不敢輒祭。若宗子有疾,不堪當祭,則庶子代攝可也,猶必告于宗子,然後祭。呂氏曰:「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百世不遷者,大宗也。繼禰、繼祖、繼曾祖、繼高祖,五世則遷者,小宗也。」宗子上繼祖禰,族人兄弟皆宗之。冠娶妻必告,死必赴,況于祭乎所宗乎?宗子者,皆支子也,支子不敢祭也。如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諸侯,尊者之祭,非卑者所敢尸也。故宗子為士,庶子為大夫,以上牲祭于宗子之家,祝曰:孝子某,為介子某,薦其常事。則支子雖貴,可以用其祿,而不敢專其事也。宗子去在他國,則支子攝主以祭,其禮有殺。全程子曰:「古所謂支子不祭者,唯使宗子立」廟主之而已。支子雖不祭,至于齋戒致其誠意,則與主祭者不異。可與則以身執事,不可與則以物助,但不別立廟,為位行事而已。後世如欲立宗子,當從此義,雖不祭,情亦可安。若不立宗子,徒欲廢祭,適足長惰慢之心,不若使之祭,猶愈于已也。

大夫之喪,「庶子不受弔。」

陳註大夫之喪,適子為主拜賓,或以他故不在,則庶子不敢受弔,不敢以卑賤為有爵者之喪主也。

《郊特牲》

適子冠於阼,以著代也。醮於客位,加有成也。三加彌 尊,喻其志也。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陳註著代,顯其為主人之次也。酌而無酬酢曰醮。客位在戶牖之間。「加有成」,加禮於有成之人也。三加,始冠緇布冠,次加皮弁,次又加爵弁也。喻其志者,使其知廣充志意,以稱尊服也。此適子之禮。若庶子則冠於房戶外南面,醮亦戶外也。

《內則》

凡接子擇日,「冢子則大牢,庶人特豚,士特豕,大夫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