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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于齊」 ,又書「夫人嬴氏薨」 ,則知出姜為文公夫人,而敬嬴乃妾也,直書于策,讀者比事以考之,雖微《傳》而嫡妾之分明矣。

《葬敬嬴》

《春秋》:宣公八年:「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敬嬴。」

《左傳》:「葬敬嬴,旱,無麻,始用葛茀。」

《胡傳》:「成風薨以夫人,葬以小君,將祔于廟,而始有二 夫人也,則四貶之以正其事。今敬嬴亦薨,以夫人,葬 以小君,使祔于廟,無貶以正之」,從同同可也,而於宣 公元年即以所逆穆姜婦之,何也?曰:婦有姑之詞,見 敬嬴遂以子貴,援例而亟立為夫人也。僖公享國八 年,然後致成風,而敬嬴之亟也。雖云援例,魯君臣之 責亦可知矣。無貶而書法若此者,猶桓、宣弒君而書 「即位」爾。

大全臨川吳氏曰:「僖、宣、襄、昭四妾母,群臣皆逢君之意而尊為夫人也。」象山陸氏曰:「襄仲殺太子,惡敬嬴為之也。敬嬴非嫡而薨,以夫人葬以小君魯君臣之責深矣。《春秋》作而亂臣賊子懼,蓋為此也。」

《宋殺其世子痤》

《春秋》「襄公二十有六年秋,宋公殺其世子痤。」

《左傳》:初,宋芮司徒生女赤而毛,棄諸堤下。共姬之妾 取以入,名之曰棄,長而美。平公入夕,共姬與之食。公 見棄也而視之尤姬,納諸御嬖。生佐,惡而婉。太子痤 美而很,合左師畏而惡之。寺人惠牆、伊戾為太子內 師而無寵。秋,楚客聘于晉,過宋,太子知之,請野享之。 公使往。伊民請從之。公曰:「夫不惡女乎?」對曰:「小人之 事君子也,惡之不敢遠,好之不敢近,敬以待命,敢有 貳心乎?縱有共其外,莫共其內。臣請往也。」遣之。至則 坎,用牲,加書徵之,而騁告公曰:「太子將為亂,既與楚 客盟矣。」公曰:「為我子又何求?」對曰:「欲速。」公使視之,則 信有焉。問諸夫人與左師,則皆曰:「固聞之。」公囚太子, 太子曰:「唯佐也能免我。」召而使請曰:「日中不來,吾知 死矣。」左師聞之,聒而與之語,過期,乃縊而死。佐為太 子,公徐聞其無罪也,乃烹伊戾。左師見夫人之步馬 者,問之,對曰:「君夫人氏也。」左師曰:「誰為君夫人?余胡 弗知?」圉人歸,以告夫人。夫人使饋之錦與馬,先之以 玉,曰:「君之妾棄,使某獻。」左師改命曰:「君夫人。」而後再 拜稽首,受之。

《胡傳》:殺世子母弟直書君者,甚之也。宋寺人伊戾為 太子內師,無寵,譖于宋公而殺之,則賊世子痤者寺 人矣,而獨甚宋公何哉?譖言之得行也?必有嬖妾配 嫡以惑其心,又有小人欲結內援者以為之助,然後 愛惡一移,父子夫婦之間不能相保者眾矣。尸此者 其誰乎?晉獻公之殺申生,宋公之殺痤,直稱君者,《春 秋》正其本之意。

大全高氏曰:「晉獻公惑驪姬之讒而殺申生,宋平公聽伊戾之言而殺子痤,漢武帝、唐明皇猶蹈之,以二君猶爾,晉、宋不足道也。自古讒人之為國患,雖其君之父子不能相保,況臣下乎?」家氏曰:「宋寺人伊戾,內連宮禁,外結大臣。其造讒而殺太子,宋平尋知其子之無罪,僅烹一伊戾,而芮、棄之寵愛向戍之權任不為之」衰,更立棄之子為太子,此人道之大變,《春秋》謹而識之,《榖梁》所謂「目君以著其惡」者也。傳者稱痤美而很,佐惡而婉,婉者巧於自結,很者疏于內交,佐日以親,痤日以疏,以至于死。故居近君之地者,自處為難,隋煬所以傾勇,其事似之。勇則痤也,楊素則左師也。獨孤后惡其子,楊素從而陷之,及隋文疾革乃悟,則已無及。由明不足以察姦,內外相煽而為讒故也。

《陳招殺世子偃》

《春秋》昭公八年春,「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 《左傳》:「陳哀公元妃鄭姬生悼太子偃師,二妃生公子 留,下妃生公子勝。二妃嬖留有寵,屬諸司徒。招與公 子過,哀公有廢疾。三月甲申,公子招、公子過殺悼太 子偃師,而立公子留。」

《穀梁傳》:「鄉曰:『陳公子招,今曰陳侯之弟招,何也?曰:盡 其親,所以惡招也。兩下相殺,不志于《春秋》,此其志何 也?世子云者,唯君之貳也,云可以重之,存焉,志之也。 諸侯之尊,兄弟不得以屬通,其弟云者,親之也,親而 殺之,惡也』。」

《胡傳》此公子招特以弟稱者,著招憑寵稔惡,而陳侯 失親親之道也。招以公子為司徒,乃貴戚之卿,親則 介弟,尊則叔父,號令廢立,自己而出,莫敢干之者也。 不能援立嫡冢,安靖國家,而逢君之惡,戕殺偃師,以 致太寇,宗社覆沒,罪固大矣。陳侯信愛其弟,何以為 失親親乎?尊賢者親親之本,不能擇親之賢者,厚加 尊寵,以表儀公族,而徇其私愛,施于不令之人,以至 亡國敗家,豈不失親親之道乎?其曰「陳侯之弟招殺 陳世子偃師交」,貶之也。

大全陸氏曰:稱弟以殺世子,既罪其逆,且言骨肉相殘,又譏陳侯失教也。孫氏曰:「招以叔父之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