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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之文,皆賢明之人,為身後之慮,然亦須公平,乃 可以保家。如劫於悍妻黠妾,因於後妻愛子,中有偏 曲厚薄,或妄立嗣,或妄逐子,不近人情之事,不可勝 數,皆興訟破家之端也。

父祖有慮子孫爭訟者,常欲預為《遺囑》之文,而不知 風燭不常,因循不決,至於疾病危篤,雖心中尚了然, 而口不能言,手不能動,飲恨而死者多矣。況有神識 昏亂者乎。

《處己篇》

凡人為不善事而不成正,不須怨天尤人,此乃天之 所愛,終無後患。如見他人為不善事,常稱意者,不須 多羨,此乃天之所棄。待其積惡深厚,從而殄滅之,不 在其身,則在其子孫。姑少待之,當自見也。

人有所為不善,身遭刑戮,而其子孫昌盛者,人多怪 之,以為天理有誤。殊不知此人之家,其積善多,積惡 少,少不勝多。故其為惡之人,身受其報,不妨福祚延 及後人。若作惡多而享壽富安樂,必其前人之遺澤 將竭,天不愛惜,恣其惡深,使之大壞也。

鄉曲有不肖子弟,耽酒好色,博弈游蕩,親近小人,豢 養馳逐,輕於破蕩家產,至為乞丐竊盜者。此其家門 厄數如此。或其父祖稔惡至此,未聞有因諫誨而改 者。雖其至親,亦當處之無可奈何,不必嘵嘵,徒厚其 怨。

張安國舍人知撫州日,以有賣假藥者,出牓戒約曰: 「陶隱居、孫真人,因《本草千金方》濟物利生,多積陰德, 名在仙列。自此以來,行醫貨藥,誠心救人,獲福報者 甚眾。不論方冊所載,只如近時此驗尤多。有只賣一 真藥,便家資鉅萬。或自身安榮享高壽;或子孫及第, 改換門戶,如影隨形,無有差錯。又曾眼見貨賣假藥」 者,其初積得些少家業,自謂得計,不知冥冥之中,自 家合得祿料都被減剋,或自身多有橫禍,或子孫非 理破蕩,致有遭天火被雷震者。蓋緣贖藥之人,多是 疾病急切,將錢告求賣藥之家。孝子順孫,只望一服 見效,卻被假藥誤賺,非惟無益,反致損傷。尋常誤殺 一飛禽走獸,猶有果報。況萬物之中,人命最重。無辜 被禍。其痛何窮。詞多更不盡載。舍人此言。豈止為假 藥者言之。有識之人自宜觸類。

起家之人,見所作事無不如意,以為智術巧玅如此, 不知其命分偶然,志氣洋洋,貪取圖得,又自以為獨 能久遠,不可破壞,豈不為造物者所竊笑?蓋其破壞 之人,或已生於其家,曰子曰孫,朝夕環立於其側者, 皆他日為父祖破壞生事之人,恨其父祖目不及見 耳。前輩有建第宅宴工匠於東廡,曰:「此造宅之人」宴 子弟於西廡,曰:「此賣宅之人。」後果如其言。近世士大 夫有言目所可見者,漫爾經營;目所不及見者,不須 置之謀慮。此有識君子知非人力所及,其胸中寬泰, 與蔽迷之人如何?

人之居世,有不思父祖起家艱難,思與之延其祭祀, 又不思子孫無所憑藉,則無以脫於飢寒。多生男女, 視如路人,耽於酒色,博弈游蕩,破壞家產,以取一時 之快。此皆家門不幸。如此,干冒刑憲,彼亦不卹,豈教 誨、勸諭、責罵所能回?置之無可奈何而已。

「居官宦如居家,必有顧藉,居家當如居官,必有綱紀。」 士大夫之子弟,苟無世祿可守,無常產可依,而欲為 仰事俯育之計,莫如為儒。其才質之美,能習進士業 者,上可以取科第,致富貴,次可以開門教授,以受束 脩之奉。其不能習進士業者,上可以事書札,代箋簡 之役,次可以習點讀,為童蒙之師。如不能為儒,則巫 醫、僧道、農圃、商賈、技術,凡可以養生而不至於辱先 者,皆可為也。子弟之流蕩,至於為乞丐、盜竊,此最辱 先之甚。然世之不能為儒者,乃不肯為巫醫、僧道、農 圃、商賈、技術等事,而甘心為乞丐、盜竊者,深可誅也。 凡強顏於貴人之前,而求其所謂應副;折腰於富人 之前而托名於假貸;游食於寺觀,而人指為「穿雲子」, 皆乞丐之流也。居官而掩蔽眾目,盜財入己,居鄉而 欺凌愚弱,奪其所有,私販官中所禁茶鹽酒酤之屬, 皆盜竊之流也。人有為之而不自愧者,何哉?

凡人生而無業,及有業而喜於安逸,不肯盡力者,家 富則習為下流,家貧則必為乞丐。凡人生而飲酒無 算,食肉無度,好淫濫,習博弈者,家富則致於破蕩,家 貧則必為盜竊。

《治家篇》

富人有愛其小兒者,以金銀珠寶之屬飾其身;小人 有貪者,於僻靜處壞其性命而取其物,雖聞於官而 寘於法,何益?

市邑小兒,非有壯夫攜負,不可令游街巷,慮有誘略 之人也。

五代孫光憲北夢瑣言

《子弟三變》

唐咸通中,荊中有書生號《唐五經》者,學識精愽,實曰 《鴻儒》,旨趣甚高,人所師仰,聚徒五百輩,以束脩自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