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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優卒歲,有西湖、濟南之風,幕寮多與之游。常謂人 曰:「不肖子弟有三變:第一變為蝗蟲,謂鬻莊而食也; 第二變為蠹魚,謂鬻書而食也;第三變為大蟲,謂賣 奴婢而食也。三食之輩,何代無之?」

宋李昌齡樂善錄

《養生》

「人之養生,唯不可不足,若粗足以奉甘旨,供祭祀,養 妻子,僃凶荒之外,夫復何用?良田萬頃,日食二升;大 廈千間,夜眠八尺,何必區區勞心役己,末歲窮年,汨 汨於殖貨利哉!夫如是者,乃一守錢奴為兒孫作馬 牛也。」或曰:「何謂作馬牛?」余對曰:「夫富者之為利,莫非 放債取厚利,恃勢而兼并,致使貧下之民,終日逐利」 以償其債負。中人之家,終身營家業以待其吞併,其 或事窮力盡,則賣妻鬻子,身為奴僕而後已。凡此之 類,無非為兒孫作馬牛也。嗚呼!不徒死作馬牛,而且 生作馬牛矣。彼所以不自知其為馬牛者,未變其頭 角,與免鞭策耳。苟曰為子孫計,則何不積陰德以遺 之,開義方以教之,使子孫自取富貴?故《易》曰:「積善之 家,必有餘慶。」《傳》曰:「愛子教之以義方。」何區區為彼作 奴僕殖貨利哉?倘子孫賢,必能為我守之,其或不肖, 則我聚而彼散,反取笑於識者。此理昭然,不必賢知 者知其然,雖愚者亦知其然也。予嘗憫人之苟富貴 者,不悟其身為兒孫作馬牛,故特為是說以警之。

陸游緒訓

《戒子孫》

風俗日壞,可憂者非一事。吾幸老且死矣,若使未遽 死,亦決不復出仕。惟顧念子孫,不能無老態。「吾家本 農也,服農,策之上也;杜門終窮,不求仕進,策之中也; 安於小官,不慕榮達,策之下也。捨此三者,則無策也。 汝輩今日聞吾此言,心不當以為是,他日乃思之耳。 暇日時與兄弟一觀以自警,不必為人道也。」

「古者植木塚上,以識其處耳。吾家自先太傅以上,塚 松多不過數十株。初葬寶章,比上世差為茂蔚,亦止 數畝耳。左丞歸葬之後,積以歲月,林樾漸盛,遂至連 山彌谷,紛然爭訟,重為門戶之羞。不幸孫曾遂有翦 伐,貿易金幣,坐視則不可,禁止則紛然爭訟,重為門 戶之辱,其害又甚於厚葬。吾死後,草木毋過數十本」, 不可陷後人於不孝。戒之戒之。

子孫才分有限,無如之何,然不可不使讀書。貧則教 訓童稚以給衣食,但書種不絕足矣。能布衣草履以 事農圃,足跡不至城市,大是佳事。關中村落有魏鄭 公莊,諸孫皆為農,張浮休過之,《留傳》云:「兒曹不識字, 耕鑿魏公莊。」仕宦不可常,不仕則農,可無憾也。但切 不可迫於衣食,為市井小人事,戒之。

李之彥東谷所見

《養子》

「知子莫若父,當年少時,觀其讀書之利鈍,行己之醇 疵,即可覘其終身之賢不肖也。使其賢耶,他日自然 成立,何必勞心勞力,積財以遺之,而損賢者之志也? 使其不肖耶,他日必致敗壞,又何必勞心勞力,積財 以遺之,而益不肖之過也?縱不免儲蓄以為憑藉之 計,亦豈可妄求,而自取損德之殃?」世乃有明見其子 之不肖,猶挾兔狡而規利,逞鼠技以貽謀。殊不知一 傳而傾覆,有不待其父之瞑目,而家資已散而之他 矣。吁!有此豚犬,枉作馬牛。

《子孫計》

或曰:「既有子孫,當為子孫計。」人之情也。予曰:「君子豈 不為子孫計?然為子孫計,則有道矣。種德,一也;家傳 清白,二也;使之從學而知義,三也;授以資身之術,如 才高者,命之習舉業、取科第;才卑者,命之以經營生 理,四也;家法整齊,上下和睦,五也;為擇良師友,六也; 為娶淑婦,七也;常存儉風,八也。如此八者,豈非為子」 孫計乎?循理而圖之,以有餘而遺之,則君子為子孫 計,豈不久利而父子兩得哉?如孔子教伯魚以《詩》《禮》, 漢儒教子一經,楊震之使人謂其後為清白吏子孫。 鄧禹十子,人各授之一業。龐德公云:「人皆遺之以危, 我獨遺之以安。」皆善為子孫計者,又何慊焉?

元耐得翁就日錄

《子孫變》

《舊傳》「不肖子有三變,其初變為蝗蟲,謂鬻田園而食; 次變謂蠹蟲,謂貨書而食;又變謂大蟲,謂賣人而食。」 此切當其理。今之不肖子謂之三蟲,恐未足以盡其 實。初,父母未亡也,憑藉父祖門蔭聲勢,在外無所不 為,朝去暮歸,盜竊財物,恣情為非。父兄以內有所主, 及持父兄家私事,逼其婢妾,至於掣肘,或恐玷己,遂 為掩蔽,付之無可奈何,及託前世,甚至在外指屋起 錢,高價賒物,低價出賣,謂之「轉肩」,人皆指而目之「爺 健大郎。」父有因此淹抑成病,又增利貨錢,候父母死 還錢,謂之「下丁錢。」其或母先父亡,猶且庶幾者。若或 父亡而母存,其為害特甚。初父亡,得財產入手,豈顧 其母,及財散而母存,甘旨不具,展轉孤苦。親戚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