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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鍔傳》:「鍔子稷,長慶二年為德州刺史,悉金寶媵侍 以行。節度使李全略利其貨,因軍亂殺稷,納其女為 媵。開成中,滄州節度使劉約奏稷子叔泰生五歲,值 全略亂,為郡人匿養,得不死。送叔泰京師。文宗憫焉, 詔授九品官,使奉鍔祀。」

《郭子儀傳》:「子儀宅居親仁里四分之一,中通永巷,家 人三千相出入,不知其居前後賜良田美器,名園甲 館不勝紀。代宗不名,呼為大臣,以身為天下安危者 二十年,八子七婿皆貴顯朝廷,諸孫數十,不能盡識, 至問安,但頷之而已。」

《衛次公傳》:次公為兵部侍郎,故英公李勣大理卿之 孫,皆以貧不得調。次公召見曰:「子之祖,勳在王府,寧 限常格乎?」即優補而遣。

《李襲志傳》:襲志弟襲譽,字茂實。為人嚴慤,以威肅聞。 居家儉,厚於宗親,祿廩隨多少散之,以餘資寫書。罷 揚州,書遂數車載。嘗謂子孫曰:「吾性不喜財,遂至窶 乏。然負京有賜田十頃,能耕之足以食;河內千樹桑, 事之可以衣;江都書,力讀可進求宦。吾歿後能勤此, 無資於人矣。」

《柳公綽傳》:公綽常曰:「吾莅官未嘗以私喜怒加於人, 子孫其昌乎。」

《杜兼傳》:兼家聚書至萬卷,署其末以「墜鬻為不孝」,戒 子孫云。

《唐國史補》:楊氏自楊震號為關西夫子,墓於潼亭,至 今七百年,子孫猶在閿鄉故宅,天下一家而已。 《隋唐嘉話》:徐大理有功,每見武后將殺人,必據法廷 爭,嘗與后反復,辭色逾厲。后大怒,令拽出斬之,猶迴 顧曰:「『臣身雖死,法終不可改』。至市臨刑得免,除名為 庶人。如是再三,終不挫折,朝廷倚賴,至今猶懷之。其 子預」選,有司皆曰:「徐公之子,豈可拘以常調者乎?」 談圃陽城既責歸州,路逢梁壽。壽時貶化州,分其子 孫一半在鄆。梁有幼子八歲,孫三歲,至潭州,為知州 喻陟所逼,家人數日環聚泣別,至是梁奮然擲其子 於地,其孫方挽衣不肯去,梁掣其手而行,雨中徒步 而出,道路為之泣下。

《東觀奏記》。上延英聽政,問宰臣,白敏中曰:「憲宗遷座 景陵龍輴,行次忽值風雨,六宮百官盡避去,惟有一 山陵使鬍而長,攀靈駕不動。其人姓氏為誰?為我言 之。」敏中奏:「景陵山陵使令狐楚。」上曰:「有兒否?」敏中奏: 「長子緒見任隨州刺史。」上曰:「可任宰相否?」敏中曰:「緒 小患風痺,不任大用。次子綯見任湖州刺史,有台輔」 之器,上曰:「追來。」翌日,授考功郎、知制誥。到闕,召充翰 林學士。間歲,遂立為相,時人感歎。敏中亮直,無隱不 掩人於上。

《冊府元龜》:權萬紀為治書侍御史,貞觀四年正月奏 「宇文智及受隋厚恩而蔑棄君親,首為弒逆,人臣之 所同疾,萬代之所不原。今其子乃任千牛,侍衛左右, 請從屏黜,以為懲戒。」制可。

《大唐新語》:楊昉為左丞時,宇文化及子孫理資蔭,朝 廷以事隔兩朝,且其家親族亦眾,下所司理之。昉判 曰:「父弒隋主,子訴隋資,生者猶配遠方,死者無宜更 敘。」時人深賞之。

《南唐近事》:嚴求微時為陽邑吏,陽宰器之,待以賓禮, 每曰:「卿當自愛,他日極人臣之位,吾不復見卿之貴 幸。」以遺孤留意。期年,嚴登公輔。宰歿既久,其子理遺 命候謁嚴門,嚴贈擔石束帛而已。其子慊懷而退,嚴 不甚顧,密遣家人賫黃金數十斤,伺於逆旅間,謝之 曰:「非陽宰之子乎?」相君使奉金以備行李,又薦一官, 地宅僕馬畢為之置。其子他日及門致謝,嚴曰:「聊以 報尊府君平昔之遇耳。」一見後,終身謝絕焉。

《聞見前錄》:「偽蜀孟昶以降王入朝,舟過眉州湖。」渡 一宮嬪有孕,昶出之,祝曰:「若生子,孟氏尚存也。」後生 子,今為孟氏不絕。

《宋史王全斌傳》:「全斌曾孫凱,字勝之。祖審鈞,常為永 興軍駐泊都監,以擊賊死,遂家京兆,饒於財。凱散施 結客,日馳獵南山下,以踐蹂民田,捕至府。時寇準守 長安,見其狀貌,奇之,為言全斌取蜀有勞,而審鈞以 忠義死,當錄其孤。」遂以為三班奉職,監鳳翔盩厔稅。 《王超傳》:「超子德用,德用諸子中,咸融最鍾愛,晚年頗」 縱之,多不法,後更折節自飭,官至左藏庫使、眉州防 禦使。

《包拯傳》:拯性峭直,嘗曰:「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不 得放歸本家,死不得葬大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若 孫也。」初,有子名繶,娶崔氏,通判潭州,卒。崔守死不更 嫁。拯嘗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撫其母,使謹視 之。繶死後,取媵子歸,名曰綖。

《崔彥進傳》:彥進頻立戰功,然好聚財貨,所至無善政。 沒後,諸子爭家財,有司攝治,太宗召見為決之,謂左 右曰:此細務朕不宜親臨,但以彥進嘗任節制,不欲 令其子辱於父耳。

《王應麟傳》:應麟字伯厚,知徽州。其父撝嘗守是郡,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