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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植傳》:植字公修,祐甫弟廬江令嬰甫子也。祐甫病, 謂妻曰:「吾歿,當以廬江次子主吾祀。」及卒,護喪者以 聞,帝惻然,召植,使即喪次終服,補弘文生。

《戴胄傳》:冑無子,以兄子至德為後。至德,乾封中累遷 西臺侍郎,同東西臺三品。閱十數年,父子繼為宰相, 世詫其榮。

《遼史耶律隆運傳》:「隆運本姓韓,名德讓,西南面招討 使匡嗣之子也。賜姓名。薨,無子。清寧三年,以魏王貼 不子耶魯為嗣。天祚立,以皇子教盧斡繼之。」

《宋史李昉傳》:「昉字明遠,深州饒陽人。父超,晉工部郎 中、集賢殿直學士,從大父右資善大夫。超無子,以昉 為後。初,超未有子,昉母謝方娠,指腹謂叔母張曰:『生 男當與叔母為子』。故昉出繼于超。昉再相,因表其事, 求贈所生父母官。詔贈其祖溫太子太傅,祖母權氏 莒國太夫人,超太子太師,謝氏鄭國太夫人。」

《蔡齊傳》:「齊無子,以從子延慶為後,既歿,有遺腹子曰 延嗣。」延慶字仲遠,既為伯父齊後,齊晚得子,乃歸其 宗籍,家所有付之,無一毫自予,萊人義焉。

《宇文紹節傳》:「紹節,字挺臣。祖虛中,簽書樞密院事。父 師援,顯謨閣待制。父子皆以使北死,無子,孝宗愍之, 命其族子紹節為之後。」

《馬廷鸞傳》:「廷鸞字翔仲,本灼之子,繼灼兄光後。甘貧 力學。既冠,里人聘為童子師。遇有酒食饌,則念母藜 藿不給,為之食不下咽。」

《曹覲傳》:「覲字仲賓,曹修禮子也。叔修古卒,無子,天章 閣待制杜祀為言于朝,授覲建州司戶參軍,為修古 後。」

《司馬夢求傳》:「夢求,敘州人,溫國公光之後也。母程,歸 及門,夫死,誓不他適,旌其母曰『節婦。夢求,其族子取 以為後』。」

《呂祖儉傳》:祖儉除籍田令。中丞何澹所生父繼室周 氏死,澹欲服伯母服,下太常百官雜議。祖儉貽書宰 相曰:「《禮》曰:『為伋也妻者,是為白也母』。今周氏非中丞 父之妻乎?將不謂之母而謂之何?中丞為風憲首,而 以不孝令百僚,何觀焉?」

《濮安懿王允讓傳》:「允讓字益之,嘉祐四年薨,年六十 五,贈太尉中書令,追封濮王,諡安懿。仁宗在位久,無 子,乃以王第十三子宗實為皇子。仁宗崩,皇子即位, 是為英宗。治平元年,宰相韓琦等奏請下有司議濮 安懿王及譙國夫人王氏、襄國夫人韓氏、仙遊縣君 任氏合行典禮,詔須大祥後議之。二年,乃詔禮官與」 待制以上議。翰林學士王珪等奏曰:「謹按《儀禮·喪服》: 『為人後者,《傳》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 為所後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 子,謂皆如親子也。又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傳》曰:『何以 期不二斬?持重于大宗,降其小宗也』』。」「為人後者為其 昆弟,《傳》曰:『何以大功?為人後者降其昆弟也。先王制 禮,尊無二上,若恭愛之心分于彼,則不得專于此故 也』。」是以秦、漢以來,帝王有自旁支入承大統者,或推 尊其父母以為帝后,皆見非當時,取議後世,臣等不 敢引以為聖朝法。況前代入繼者多宮車晏駕之後, 援立之策或出臣下,非如仁宗皇帝年齡未衰,深惟 宗廟之重,祗承天地「之意,于宗室眾多之中,簡推聖 明,授以大業。陛下親為先帝之子,然後繼體承祧,光 有天下。濮安懿王雖于陛下有天性之親、顧復之恩, 然陛下所以負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子孫孫,萬世相 承,皆先帝德也。」臣等竊以為濮王宜準先朝封贈期 親尊屬故事,尊以高官大國、譙國、襄國、仙遊並封太 夫人,「攷之古今為宜稱。」于是中書奏:「王珪等所議,未 見詳定,濮王當稱何親,名與不名?」珪等議:「濮安于仁 宗為兄,于皇帝宜稱皇伯而不名,如楚王、涇王故事。」 中書又奏:「《禮》與《令》及《五服年月敕》,出繼之子,于所繼、 所生皆稱父母。又漢宣帝、光武皆稱父為皇考,今珪 等議稱濮王為皇伯,于典禮未有明據。請下尚書省, 集三省、御史臺議奏。」方議,而皇太后手詔詰責執政, 于是詔曰:「如聞集議不一,權宜罷議,令有司博求典 故以聞。」禮官范鎮等又奏:「漢之稱皇考、稱帝、稱皇,立 寢廟,序昭穆,皆非陛下聖明之所法,宜如前議為便。」 自是御史呂誨等彈奏歐陽修首建邪議,韓琦、曾公 亮、趙概附會不正之罪,固請如王珪等議。既而內出 皇太后手詔曰:「吾聞群臣議請皇帝封崇濮安懿王, 至今未見施行。吾載閱前史,乃知自有故事。濮安懿 王、譙國夫人王氏、襄國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可 令皇帝稱親,濮安懿王稱皇,王氏、韓氏、任氏並稱后。」 事方施行,而英宗即日手詔曰:「稱親之禮,謹遵慈訓; 追崇之典,豈易克當。」且欲以塋為園,即園立廟,俾王 子孫主奉祠事。翌日,誨等以所論列彈奏不見聽用, 繳納御史敕誥,家居待罪。誨等所列,大抵以為前詔 稱權罷集議,後詔又稱且欲以塋為園,即追崇之意 未已。英宗命閤門以誥還之,誨等力辭臺職,誨等既 出,而濮議亦寢。至神宗元豐二年,詔以濮安懿王三